本周星期四晚上11點多(7月18日,2019年),我接人從king George station 那個停車場出口紅綠燈的地方右轉,往fraser hwy 方向走,當時我的方向是綠燈,在我右轉過程中,一輛闖紅燈的車突然從我的左側飛馳而過,當時我以為沒有碰撞,只是有驚無險,就沒有停車,這台車可能也沒有發現,也沒有停車,繼續走,在大概500米過後靠邊停了,但因為我當時錯誤判斷,認為沒有碰車,就過去了,回家了。那台車也沒有什麼信號,我以為他是正常停車。
2天後我才發現,我的左車燈附近有明顯的刮痕,塑料護板有裂紋,但車燈沒有損壞。
估計當時小小刮了一下。
我目前只有他的車牌號,當時沒有停車留資料。
請問這種情況下,我是否需要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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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圖不像當時撞的,有可能是停車場被人撞的,我朋友的車也是差不多,在停車場被撞成這個樣子
只能按hit and run處理,綜合險自己出deductible
行駛的車擦成這樣,不是技術大神,就是萬裡挑一的幾率。。。
當時我車在右轉,45度傾斜,正好左側在最外面的點,他的車快速通過,刮在這個點。
不不羈的風 寫道: |
看圖不像當時撞的,有可能是停車場被人撞的,我朋友的車也是差不多,在停車場被撞成這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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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是幾率很小。如果我車再往前點,正好是駕駛員的位置。
本呐比經略 寫道: |
行駛的車擦成這樣,不是技術大神,就是萬裡挑一的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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