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加西网
(加西网编译)每个周六晚上,是我铁打不动的遛狗时间,上周六晚上接到一个名叫Karan的电话,“请帮帮我!”他在电话里说道,“好,现在不方便,发Email给我吧!”
很快便接到他的Email:“不好意思,在那个时间打电话给你,但是,说真的,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因为周边的专家们都貌似帮不了我。我看了你的很多文章,希望你能给我点帮助……”看了他的Email,了解了他的故事,对现在这个稍显混乱的房地产市场来说,他的经历确实值得给大家做个提醒。
K是个不折不扣的置业新手,来自加东基奇纳,这里的房子大多都还在30万以下。在今年的9月9日,K找了一个来自布兰普顿的经纪Karambir Sira来帮他,下了一个位于“双子城(K-W)”的房子offer,来来回回几次,这笔交易最终没谈成,K说那个房子收到好几个offer。
K说:“问题来了,我们当时下这个offer之前,他让我签了一份协议(BRA买家代理协议),并且告诉我这只是买那栋房子的例行文书而已。”实际上,经纪一直宣称这份协议只是“例行文书”,甚至让K在协议没填完整前就让他签好了(这也是这位经纪事后有争议的地方)。
既然第一栋房子没买成,K也就把这件事情放下了,转而去其他地方看房,不久,他又看中一套屋主自售的房子,并于9月14日下了一个offer,出价是28万,很幸运,这个价钱很快就被接受了,第二天交易结束。
K说:“这套房子完全是我自己在Comfree(加东著名屋主自售网站)上找到的,当时,这个经纪还发了一封邮件,也提到了这套房子,我也明确告诉了他, 我已经自己看到了并且决定和屋主直接沟通并交易。经纪也同意了。最后我买下这栋房子的时候我也知会了他,他还恭喜了我。”
接下来的情节就有意思了,K不久就收到了一张来自这位经纪的发票,总额为$9492(3个点的提成$8400+税$1092)。K说:“他现在不断地骚扰我……”, 好吧,没什么好奇怪的。
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
当初K所签署的协议并不是单单一栋房子(一开始没谈成的那栋)的代理协议,而是指整个基奇纳地区的所有独立屋,而且也没有一个具体的日期,而是一段日期(10天+额外30天的“holdover”=40天)。
也就是说,只要K在这个协议所签署之日开始的40天之内,购买整个基奇纳地区的任意一栋房子,这个经纪都可以拿到佣金,不管他是否做了什么或者啥也没做。并且按照协议规定,经纪所享有的佣金可达最后成交价的3个点外加税,难怪K会“额外”收到这笔账单了!如果K当时请了另一位经纪,除了卖家负责买方经纪的佣金之外,Sira按照协议还是可以享受佣金——只不过是买家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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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去打官司去深入理解合约精神和如何对自己的签名负责。
为什么有人自己签字之前不看一下签的是什么,而在之后却说自己没看,或者别人骗了自己呢?
合约精神是这个社会的基础
星他爸 写道: |
不合理的规则必须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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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教训就是,如果你懒惰,对自己不负责任,就很可能为此付出代价。
故事都得听两面,一面之词,谁知道怎么回事儿
而且签的东西都是明明白白,白纸黑字,又不是签阴阳合同
有一次卖屋,找的经纪是认识的朋友,结果被坑了,这嘶让我签一个卖房合同,说是授权给她卖的,当时太麻痹了,竟然没有看时间,这嘶居然写的时间是1年
从此大家做了仇人
fsep 写道: |
有一次卖屋,找的经纪是认识的朋友,结果被坑了,这嘶让我签一个卖房合同,说是授权给她卖的,当时太麻痹了,竟然没有看时间,这嘶居然写的时间是1年
从此大家做了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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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个条款,只要你给书面通知,就可以取消那个代理关系吧?记不太清了。
达达尼昂 写道: |
好像有个条款,只要你给书面通知,就可以取消那个代理关系吧?记不太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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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啊,最后我求爷爷求奶奶让对方给我一个书面的文件,我才能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