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
溫哥華警方明年中可能實施一項試驗方案:警員在執勤時於身上裝置視頻錄像器。在北美不少執法者在制服上配戴隨身視頻錄像器,錄下與民眾接觸的過程。
據《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報道,這種配戴於制服上的錄像器和智能手機的大小差不多,目前在美國多個城市已被使用,包括洛杉磯、紐奧良(New Orleans)及辛辛那提(Cincinnati)等城市。
在加拿大,亞省愛民頓是唯一正在試用錄像器的城市,維多利亞市也在考慮跟隨。
有輿論質疑警用隨身視頻錄像器會妨害個人隱私,也有人擔心警方可擅自開關,並認為警方如果要攜帶錄像器,就應規定全時錄影,不可關掉電源。至於警方批准該方案的原因,全程錄像一方面可保護警方在被控執法不當時,作為呈堂證供的有力證據,另一方面也可確保警方不會使用過量武力執法。
溫市警去年11月時開始研究視頻錄像器方案的可行性,上周二溫市警局局朱小蓀稱,在愛民頓試用計劃有結果後,溫哥華可能最快於2014年中試用。
來源: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