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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游客
- 時間: 2008-6-26 15:47今年三月初, 簽了一棟西區1.65M的房子。聽經紀說,自己溫東的房子77萬左右應該很快賣掉,於是沒有放“subjuct to sell", 成交6月底。offer接受後,就找裝修工油了內部,月底與同一經紀簽了售房合同。
4月初開始,每個周末都做open house。兩個星期後沒反應, 心裡有點慌,問了經紀,說是叫價太高。立即降4萬。到了5月中,心裡更慌了,跟老婆商量後,決定把另一間投資房也拿出來賣,另做兩手准備,把溫東的房租掉。廣告出來後,想租的人到不少,可都要簽一年的約,因我們還是想把房賣掉,不敢輕易簽約。
轉機來了,月底終於一個老太太在帶了幾個兒子看了幾次後說要下offer。第二天我們都在焦急的等待,到了下午經濟打來電話說老太太改變注意不買了,我們的心一下降到冰點。
兩天後,經紀又來電說,做通了老太太的思想工作,老太太同意再來看一次。立馬通知老婆,再次上上下下三層樓擦地一塵不染。老太太光臨前半小時,全體人馬撤離,讓經紀有個良好的環境跟老太太談談。老太太走後,經紀說老太太同意下offer了,我們很快接受了offer。兩天後,老太太帶領一個做裝修的兒子及一個據說BCIT教home inspection的instructor來到家裡驗房。從早上9點驗到下午4點半,幾乎把房子翻了個底朝天,老太太的兒子還不時的這踹一腳,那錘一捶的和我們的房子叫勁。第二天我們都在祈禱老太太可以取消條件,不斷地給經紀打電話。晚上9點,經紀來電說老太太決定不買了,說房子要修理的地方太多。
回過來,趕緊聯系要租房的人,有的已經改變主意了,終於定下一家簽了一年lease。兩間房都賣不出去,市場上負面消息越來越多,心裡越來越慌。跑去見bank manager,要求做40年morgage。經理幫我做了150多萬的貸款(自住房也被抵上了)。回家把貸款月供加上地稅,一個月7000多。我對老婆說,從現在起,到我78歲,每天天一亮,我們就欠銀行250塊,不論我們做什麼,睡覺吃飯上廁所,時間過一小時,我們就欠銀行10塊錢。老婆說要把新房子basement及樓上3間臥室都租掉,只留主人房及書房自己用,我不屑地瞪她一眼。basement原來就打算租掉,加上簽約的溫東房,租金也有5000多,如果樓上再有一間租給學生,那handle morgage也不會有問題。
時間緊迫,離成交日不到3個星期。全家人開足馬力,為新房成交而奮斗。上網登租房廣告,vansky, van001,加西網,craigslist,kjiji,新島報一個不放過;聯系電話,電視轉地址; 通知各個政府部門地址更改;確認兒子新學校的spot;聯系搬家公司.......電話響不停,家裡到處是紙箱,冰箱時常是空的。
離成交還有一星期,老婆說這次買房金額太大,必須留一些應急資金以備不測,生意上的流動資金不讓動,只好從中國又匯來3萬5。萬事俱備,只等成交日。
成交日一早,我去銀行辦所有款項。約好老婆中午在律師樓簽字。下午三點剛過,我還在辦公室應付一堆租房電話,接到律師電話,說是房子成交不了,賣方剛被ICBC告了,有個certificate of pending litigation 在title上,賣不了,讓我第二天去律師樓拿錢簽文件。一天沒反應過來怎麼回事。
第二天去了律師樓,律師說賣方被ICBC告了50多萬詐騙。簽了文件拿了律師退款去找銀行經理,解釋了情況後,把款子都退了回去。回到家,跨過大大小小的箱子,坐到sundeck上,回味這近半年的辛苦,家庭承受巨大的壓力,無數個無眠之夜,新生活的規劃及期盼,一切都化為烏有。留下的只有一堆mess要清理,包括對租客不得不毀約的責任。老婆安慰說,還不算太壞,如果我們的房子賣出去了,我們恐怕要homeless了。
在這請問各位朋友,我可以向賣方追討除經濟上的損失外,還能要求精神賠償嗎?律師說這種case要求精神賠償比較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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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樓 / 飛魚
- 時間: 2008-6-26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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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樓 / 會飛的胖子
- 時間: 2008-6-2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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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樓 / Sunmax
- 時間: 2008-6-26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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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樓 / 盾盾
- 時間: 2008-6-2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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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樓 / 會飛的胖子
- 時間: 2008-6-2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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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樓 / 盾盾
- 時間: 2008-6-2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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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樓 / 擎天柱
- 時間: 2008-6-26 16:28
請指教 寫道:
今年三月初, 簽了一棟西區1.65M的房子。聽經紀說,自己溫東的房子77萬左右應該很快賣掉,於是沒有放“subjuct to sell", 成交6月底。offer接受後,就找裝修工油了內部,月底與同一經紀簽了售房合同。
4月初開始,每個周末都做open house。兩個星期後沒反應, 心裡有點慌,問了經紀,說是叫價太高。立即降4萬。到了5月中,心裡更慌了,跟老婆商量後,決定把另一間投資房也拿出來賣,另做兩手准備,把溫東的房租掉。廣告出來後,想租的人到不少,可都要簽一年的約,因我們還是想把房賣掉,不敢輕易簽約。
轉機來了,月底終於一個老太太在帶了幾個兒子看了幾次後說要下offer。第二天我們都在焦急的等待,到了下午經濟打來電話說老太太改變注意不買了,我們的心一下降到冰點。
兩天後,經紀又來電說,做通了老太太的思想工作,老太太同意再來看一次。立馬通知老婆,再次上上下下三層樓擦地一塵不染。老太太光臨前半小時,全體人馬撤離,讓經紀有個良好的環境跟老太太談談。老太太走後,經紀說老太太同意下offer了,我們很快接受了offer。兩天後,老太太帶領一個做裝修的兒子及一個據說BCIT教home inspection的instructor來到家裡驗房。從早上9點驗到下午4點半,幾乎把房子翻了個底朝天,老太太的兒子還不時的這踹一腳,那錘一捶的和我們的房子叫勁。第二天我們都在祈禱老太太可以取消條件,不斷地給經紀打電話。晚上9點,經紀來電說老太太決定不買了,說房子要修理的地方太多。
回過來,趕緊聯系要租房的人,有的已經改變主意了,終於定下一家簽了一年lease。兩間房都賣不出去,市場上負面消息越來越多,心裡越來越慌。跑去見bank manager,要求做40年morgage。經理幫我做了150多萬的貸款(自住房也被抵上了)。回家把貸款月供加上地稅,一個月7000多。我對老婆說,從現在起,到我78歲,每天天一亮,我們就欠銀行250塊,不論我們做什麼,睡覺吃飯上廁所,時間過一小時,我們就欠銀行10塊錢。老婆說要把新房子basement及樓上3間臥室都租掉,只留主人房及書房自己用,我不屑地瞪她一眼。basement原來就打算租掉,加上簽約的溫東房,租金也有5000多,如果樓上再有一間租給學生,那handle morgage也不會有問題。
時間緊迫,離成交日不到3個星期。全家人開足馬力,為新房成交而奮斗。上網登租房廣告,vansky, van001,加西網,craigslist,kjiji,新島報一個不放過;聯系電話,電視轉地址; 通知各個政府部門地址更改;確認兒子新學校的spot;聯系搬家公司.......電話響不停,家裡到處是紙箱,冰箱時常是空的。
離成交還有一星期,老婆說這次買房金額太大,必須留一些應急資金以備不測,生意上的流動資金不讓動,只好從中國又匯來3萬5。萬事俱備,只等成交日。
成交日一早,我去銀行辦所有款項。約好老婆中午在律師樓簽字。下午三點剛過,我還在辦公室應付一堆租房電話,接到律師電話,說是房子成交不了,賣方剛被ICBC告了,有個certificate of pending litigation 在title上,賣不了,讓我第二天去律師樓拿錢簽文件。一天沒反應過來怎麼回事。
第二天去了律師樓,律師說賣方被ICBC告了50多萬詐騙。簽了文件拿了律師退款去找銀行經理,解釋了情況後,把款子都退了回去。回到家,跨過大大小小的箱子,坐到sundeck上,回味這近半年的辛苦,家庭承受巨大的壓力,無數個無眠之夜,新生活的規劃及期盼,一切都化為烏有。留下的只有一堆mess要清理,包括對租客不得不毀約的責任。老婆安慰說,還不算太壞,如果我們的房子賣出去了,我們恐怕要homeless了。
在這請問各位朋友,我可以向賣方追討除經濟上的損失外,還能要求精神賠償嗎?律師說這種case要求精神賠償比較難。
沒錢就別充大頭,受活罪 -
第 9 樓 / 會飛的胖子
- 時間: 2008-6-2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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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樓 / 麤龘
- 時間: 2008-6-26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