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没有事,庆幸。
太太开的车, 保险单上是我的名。
没有证人,那人说他没停住;我太太说应该是他超速,而且没注意STOP SIGN;
这个明显是他的错,太太已经对现场录像和照相了,丫居然没有保险单,说是忘了。
车的情况:侧门仍然可以开关,就是有些凹陷,门下边也有一点变形,我估计全修好3000左右。
太太刚回家,马上报ICBC吗,还是跟那些专门给车打官司的公司联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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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报ICBC, 今天上午太太去验了车,估价2700刀,修三天;
说是如果去有SUPPLY NUMBER的BODY SHOP,就不用我们自己付钱了,这应该是意味这个CASE没有任何争议,那个家伙已经认了。
有没有可以推荐的BODY SHOP?我们可以租车吧,我是说费用也是包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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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 file has infact been closed there is no reason for the file to remain open. Liability has been resolved the other party is being held 100% responsible for the incident.
If you have any further questions or concerns please do not hesitate to contact me,
马上报。当时的照片要显示你有路权,否则那厮说你超速闯stop sign就完鸟。
人黄猪老 写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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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报。当时的照片要显示你有路权,否则那厮说你超速闯stop sign就完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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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和照片都有, 我还没看, 不知道她录了个什么程度。
报是一定的,我就是想,是不是要先联系一下专门打这类官司的公司,听一下他们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