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夜班,按规定是只能有两个15分钟的break,加上半小时的unpaid meal break,总共只能休息一个小时。
通常不忙的情况下,几个护士轮班休息,一般能休息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互相帮着些,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大家都能多睡一会儿。毕竟上夜班很辛苦的。
偏偏有人(也是夜班的护士)跟manager汇报,说这样不行,要采取措施,杜决这种现象。要manager发memo,还说连在桌边趴一下都不行。"You get paid for 7.5 hours, you should be working all these hours".
晕。病人都在睡觉,有活的话,一个人也可以盯下了。两个人替换着多休息一会儿碍着谁了?你自己也可以多睡会儿的啊,何必呢。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 说明夜班只需一个人。不用付二个人的工资。
neem 写道: |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 说明夜班只需一个人。不用付二个人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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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病人翻身是需要两个人的。而且有些操作,是一定要两个人的。只有一个人上班的话,她去break了,病人有事,谁来管?
所以是必须要两个人。一个去break,一个盯着。有情况的时候,可以随时去叫那个break的人起来帮忙的。
仙云 写道: |
有的病人翻身是需要两个人的。而且有些操作,是一定要两个人的。只有一个人上班的话,她去break了,病人有事,谁来管?
所以是必须要两个人。一个去break,一个盯着。有情况的时候,可以随时去叫那个break的人起来帮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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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5点被风吹醒我的好梦,上来看看原来还有可怜人在。辛苦你了仙云!
下班回去睡个好觉。明天会更好 。
“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大家都能多睡一会儿”非常自私的想法,怪不得偶们纳税人要交那么多税。
那么就是说规章制度是不合理的?
上夜班很辛苦,是因为白天很忙?那么我如果通宵打游戏,上白天班也是很辛苦的,应该偷懒并憎恨要求我遵守时间的人。
哎,还以为只是自己才那么倒霉,上夜班不能把3次的break time合三为一来打个盹的,原来仙云妹子亦有此遭遇。
以前偶尔听一些人诉说上夜班而睡不了觉,我一直存疑,认为只要人在太累之下,一定能睡的。怎料去年6月开始我变成连续上夜班之后的仅两个月,已使得我处于几乎完全不能躺下来入眠,每天下班之后,顶多有2~3次的各约1~2小时坐在电脑前那种‘无时无意’式的打瞌睡。
长达数月的不能正常地躺下来入眠,靠每天较长时间坐着来消除脊椎的疲劳感,其恶果很快就呈现了,一双小腿的静脉曲张问题很严重,双脚呈现轻微浮肿。到12月初去看医生,医生建议我暂停工作一段时间让双腿稍歇。我就拿年假,休到元旦才上班。我把3次Break的时间合一的打算告诉GM,他同意了。
殊不知,部门经理硬是不答应。过了一周,刚好GM也在,我再申说一遍,部门经理无奈地同意。而到了周末,部门经理去古巴休年假,暂代他工作的Supervisor听了同是印裔的那个保安员的密告,说我在工作时间里到员工休息室打瞌睡,顿时暴跳如雷,说是必须给我warning letter,并说我解释的‘GM已同意’是撒谎,要我星期一早上下班后一起到GM室对质。对质之后,Supervisor感觉自讨没趣,每天在我干完的活儿那儿故意找茬,还跟其它部门不同班期的同事说我这种工作时间安排如何不是。
同事之间的杂音,很快就传进我耳里,趁部门经理还有一个礼拜才休完年假,我去看医生,医生建议我停下工作,休息疗脚,先给了一个星期的病假条,接着数周也是病假至今。刚开始休病假,Supervisor不以为然,到2月初,每年的2座大楼内所有地毯、墙纸的除污维护安排没人去干,他才醒悟到不妥(皆由他负责监管的)。由于我有病假单,他只好招聘持VCC的比Building Sevice证书的人顶替我往年干的这类比较刁怪技能的活儿(我在美化家居等版里曾有一些帖谈过的)。
到前天,他已分别试聘过3人,都是干不来。多次来电问我往日用的什么化学剂、工具等等,我说所有的东西都在库房,且往日他经常当我干这类活儿的时候在旁盯着的(那时他还常说我故意磨洋工),现在他总算明白过来——工作技能不一定可与书本、证书、经验等看得见的东西直接挂钩的。管他呢,我用来自保饭碗的那些雕虫小技,会这么随便在电话里和盘托出?除非,我傻到自个儿忍痛开颅灌漂白水去洗洁脑细胞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