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与大西洋社区的自由国际秩序
如果根据国际关系理论中,最青睐「国际社会」概念的英国学派(English School)的说法,「国际社会」(international society)是指在国际政治仍处於无政府狀态、各国之间没有最高权威的条件下,国与国的关系仍具有「社会性」。国家之间未必总是霍布斯式的无穷敌对与注定杀伐,而是一种受到共享规範与信念约束的有节制竞争。
有些学者说,19世纪「欧洲协商」(Concert of Europe)的时代,西方大国虽竞相海外殖民,但彼此即便开战,也不会以毁灭对手为胜,是「洛克式无政府」(Lockean anarchy)。二战後即便美苏冷战,更是远离霍布斯式无政府,向洛克式国际社会前进一步。若能进步到北约(NATO)或欧洲共同体(EC),虽然西方各国保有主权,形式上国际社会还是没有世界政府,但已近乎「康德式」狀态-是更有序的国际社会。
媒体与一般性分析使用「国际社会」一词,不会像英国学派这样讲究,情有可原。但很多作者会情不自禁地用「国际社会」占据言论制高点,实际上只是指「跨大西洋共同体」(或译为大西洋社区,Atlantic Community)。事实上,英国学派也被其他学者批评囿於欧洲中心主义的,没有考虑西欧-北美以外国家的历史经验,以致於其「无政府的有序」(anarchical international order)只建基於全球化-大航海时代(其实即是殖民时代)以来的规範和理念;其核心有三:西伐利亚的主权国家体系、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个人主义的民主制度,可合称「自由国际秩序」(Liberal International Order, LIO)。
●金砖集团:全球南方的「第一方阵」?
但这些「规则为基础」(rule-based rules)的秩序,一开始只适用於西方「文明国家」。也就是说,殖民地和「东方专制」(如非洲、拉美、印度、中国、日本、朝鲜)因不够文明或根本「野蛮」,不适用这些规则,而可以作为无主地或有限主权者加以侵夺。这是「双重标準」合法化的历史渊源,也是南北对抗(North-South Struggle)、「第三世界」运动的起点。在「全球化已死」的今天,已开发国家的民粹领袖责备自由国际秩序不再使西方获益,甚至扬言退出。但除个别大国以外,多数开发中国家仍难跳脱发展困境,也疾呼要把自由国际秩序(布林顿森林体系是其制度的具体展现)改革为「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更加流动不羁的「全球南方」
可能是「第三世界」过去具有排斥苏联/俄国的暗示,「全球南方」(Global South)在21世纪变成更合适的非西方世界的代称。不过在刚刚通过的2024金砖集团国家《喀山宣言》中,儘管新加入的土耳其不太算「南方」(北约与「南方」似乎是互斥的),包括印尼与越南、泰国等其他12个新夥伴国,应是标準的南方国家。该集团尚未把自己直接等於「全球南方」代表,但习近平已表明金砖集团是「全球南方的第一方阵」,(First Phalanx,「方阵」指希腊长矛重步兵方隊)。曾领导1955年「万隆会议」的印度,更自诩为全球南方的天然领袖。
苦於西方列犟施加殖民主义的经验,确是「全球南方」的共同身份,也是国际危机中,这些国家形式上会展现团结、集体发声的原因。儘管主流经济学家坚称,西方殖民也带来法治与产权制度,是经济现代化成功的唯一保证。但包括东亚新兴经济体,也是用各具特色的方式,才在冷战结构特许,使「国家」对「市场」具备高度自主性的条件下,获得高速增长与现代化。所以当主流媒体以「国际社会」为名,对个别南方国家兴师问罪,也时遭这些国家讽以「双重标準」,制裁体制多事倍功半。结果是西方与非西方、南方与北方,都陷入道德相对主义的困境。
台大学者石之瑜以「关系主义」(relationalism)取代现实主义的分析方法,可以发现不单是西方中心主义,事实上是国家中心论,导致以此为界的「南北对抗」式的全球南方,最终难以得出南方大国政要们想要塑造、领导的「南方集团」。因为「南方」的殖民/後殖民共性,实际上同时共存於殖民者与被殖民者,而不限於地缘政治的空间划界,也不具有固定的「北方」作为他者。这种「关系」存在并超越以国家为中心的「国际」社会,所以「北方」要把「南方」绑定为可争取的安全化资源,会遇到不选边、不合作。发生如以巴衝突时,也有「北方」会脱隊,投票支持「南方」。
台湾素有台北不代表南部的「南方」思潮。那么台湾以替北方的国际社会争取甚至溶解南方方阵为安全策略,给人左袒殖民现代性与国家主义的印象,并不利争取流动不羁的「南方」。
穷国想捆在一起跟富国干,你特么也不掂掂自己几斤几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