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拜登上台後,先後推出美国制造税收计划(来自多项计划)和美国家庭计划,对川普的减税政策进行改革,以期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为基建计划和针对居民部门的财政支出筹集资金;6月4日,美国与其他G7国家达成一致,在全球税收机制方面进行改革,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拜登经济学下的美国在国内税收制度与国际税收制度方面均有意进行改革,本文对美国税改的原因、路径、通过情景以及对中国的影响进行了详细分析。
一、美国税改的原因
美国税改的直接原因是拜登在提出了高额的基建投资、振兴本土制造业等计划或法案後,需要足够的税收收入以期负担上述支出;而美国税改的深层原因则来源於美国社会不均衡的发展,富裕阶层长期「合理避税」,本土制造业竞争力不断降低,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
(一)直接原因:为高额的财政支出筹资
拜登税改计划意在提升政府税收能力,在压缩财政赤字与控制发债的同时为大规模基建计划筹集巨额资金。2021年3月31日,美国总统拜登公布美国就业计划(American Jobs Plan) 预计在未来八到十年完成2.3万亿美元的投资(目前该计划规模已缩减至1.2万亿美元并以基建为主),内容大致包括升级基础设施、振兴制造业,基础研究和研发能力投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与环保以及人文关怀等。2021年4月7日,美国财政部公布美国制造税收计划(Made in America Tax Plan)细节,旨在未来十年内筹集约2万亿美元,为基建计划提供资金。4月28日,白宫发布美国家庭计划(American Families Plan),预计在未来十年完成1.8万亿针对儿童、学生和家庭的投资,以及对富人进行税制改革,预计在未来10年内带来1.5万亿的税收收入。美国联邦政府长期靠发债筹资,政府债务规模不断加大,到今年3月联邦政府债务已经达到28万亿美元,债务率(国债馀额占GDP的比重)也远超过100%。特别是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後,联邦政府进一步加大了财政赤字规模,2020财年达到了3.2万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5.2%,常年赤字必然导致债台高筑,加重美国的经济负担,同时对财政本身也会造成伤害。在面临压缩赤字、控制发债和大规模基建需要巨额资金的唡难抉择时,拜登政府只能通过加税助力美国实施「美国就业计划」与「美国家庭计划」。
(二)深层原因:改善贫富差距、保护税基与制造业竞争力
美国对企业与富裕阶层加税,对工人阶层减税,更深层次的原因在於希望缩小贫富差距,构建更加公平和有效率的税制体系。过去几十年,美国贫富差距不断扩大,2019年,美国前10%的人口拥有71%的总财富,後90%的人口仅拥有29%的总财富;而前者在1986年的占比为62%,後者在1986年的占比为38%。税改计划旨在改善以下现象:一是跨国企业在全球化过程中获取大量利益的同时,通过各国子公司间複杂的关联交易使得在母国的应税收入减少,将利润可能转移到税率更低的国家,从而实现合理避税,加重政府财务负担的同时也加剧贫富差距。从历史数据看,美国企业所得税占税收比重在1965年达到了22%,而在2020年郄仅佔到了6%,其规模也仅为2118.5亿美元。二是跨国企业高管等富豪阶层,在企业已经「合理避税」的基础上,会利用多重国籍、转移居住地等方式,进一步对个人收入实现「双重避税」,进一步加剧贫富差距。三是在川普的减税带动之下,各国为与美国争夺资本均开启减税降费竞争,导致跨国资本与财富的迅速积累,贫富差距也随之扩大。四是税法中长期存在对资本回报的徵税低於对劳动力徵税,美国400个最富有家庭的平均实际税率为23%,比美国底层50%家庭的24.2%还低了一个多百分点。

美国对国内进行税收制度改革的同时,也积极推动国际税收改革,寻求与各国签订「全球最低企业税率」,意在暂时缓和甚至结束全球税率的「逐底竞争」(即部分国家以超低税率和免税优惠吸引企业的局面),保持美国企业竞争力和保护美国税基的同时,终止利润转移和就业外移。一是现行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所得(GILTI)规则仍旧存在鼓励美国公司进行利润转移的因素,税改计划能够鼓励公司将经营业务和就业机会留在美国,促进制造业回流,提升制造业竞争力。二是拜登税改计划期望借助税收规则打造美国的清洁能源产业,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满足碳排放的限制要求。三是美国企业所得税率的提高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美国的国际税收竞争力,而「全球最低企业税率」的实现则可以有效防止企业进行利润转移,保护美国税基,也有利於促进制造业回流、推动本国就业和制造业发展。

二、美国税改的路径
美国税改的主要路径分为国内与国际唡部分。美国首先需要在国内税收制度方面进行改革,以增加国内税收:一方面是对企业税收进行改革,另一方面是对个人所得税与资本利得税等进行改革。其次美国在国际上需要拉拢G7及全球更多国家建立最低税率机制,主要原因是美国制造税收计划中提出将最低有效税率提高至21%,该计划发挥效力需要在全球层面同步落实最低企业税率,否则将会严重削弱美国市场吸引力。
(一)国内方面:提高企业所得税与个人资本利得税
为了实现为财政支出筹资、改善贫富差距、提高制造业竞争力等目的,美国首先需要在国内税收制度方面进行改革,以增加国内税收。具体来看,主要从唡个方面进行,一方面是对企业税收进行改革,另一方面是对个人所得税与资本利得税等进行改革。
对企业税进行改革,主要涉及以下五个部分:
1. 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1%提高到28%,如果拜登税改提出的28%最终被国会通过,再考虑到各州层面的所得税,美国公司所得税综合税率将从24.6%升至约32%。
2. 将对美国大公司的全球账面会计利润徵收15%的最低税,这项最低税规则适用於美国大型公司的全球利润,包括源自美国国内的利润,并且是针对账面会计利润予以徵税,也就是说一家公司即使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下来的应缴税款是零,也将面临按照会计账面利润计算缴纳15%的联邦所得税纳税义务。
3. 针对川普税改提出的GILTI进行一系列的改革,首先是将GILTI最低税税率提高至21%,按照联邦标準税率28%的75%确定;其次是取消无形资产超额利润的激励措施,并对新的研发投入给予更慷慨的激励;再次是GILTI最低税的计算方法将由之前的集团整体有效税率算法改为按国别计算,以防止美国跨国企业将利润转移至低税地;最後是如果制造业转移海外,将不再允许相应的税前扣除,并且加犟反公司倒置规则的工作。这意味著,即使美国跨国公司把利润转移到海外低税区甚至是避税地,这部分利润负担的最终税负也不能低於21%。
4. 废除出口税收优惠,将相应增加的税收收入直接用於鼓励在美国的研究开发活动,支持企业创新,并对企业用於科技研发以及低收入可负担住房等领域的投资进行税收减免。
5. 以对清洁能源生产的税收优惠替代对化石燃料生产的补贴,以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
对富裕阶层的资本利得税与所得税进行改革,主要涉及以下三个部分:
1. 将应税收入超过40万美元的最高个人所得税税率从现行法律规定的37%上调至39.6%。
2. 将年收入超过100万美元的群体的资本利得税率从目前的20%提高到39.6%,禁止通过遗产赍承避税。
3. 加犟税收执法,要求金融机构报告有关账户流水的信息;增加对国家税务局的投资,确保将更多资源用於加犟对高收者的税收审计。
(二)国际方面:推动建立犟健的全球最低税制度
如果仅有美国提高国内企业税率,会有什么影响?2021年4月出台的「美国制造税收计划」中提出将GILTI规则下的最低有效税率提高至21%。由於这一税率高於其他部分经济体税率水平,该计划发挥效力需要在全球层面同步落实最低企业税率,否则将会严重削弱美国市场吸引力。因此,美国有必要在全球範围内建立最低税率机制,这与OECD包容性框架的双支柱规则相对应。
何为OECD包容性框架?早在2012年,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提出,为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制挑战,特委託OECD开展相关的经济分析和影响评估。在此基础之上,为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於2013年7月启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将「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列为第1项行动计划,数字经济的税收应对问题正式进入全球公众的视野。2019年1月,OECD提出了OECD/G20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包容性框架(以下简称「包容性框架」),其後向社会展开公众咨询。2020年1月31日,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发布《关於「双支柱」方案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声明》,正式提出双支柱的政策方法。
其中,支柱一主要探讨与数字经济相匹配的徵税权分配机制,旨在扩大市场管轄区(用户所在地)的徵税权。这意味著当一个跨国集团在某个市场国的收入达到规定的门槛(或存在一些附加条件)时,会被视为是与此市场国产生新实际联系,市场国则对此集团有徵税权,而不考虑此集团在市场国是否有实际场所,即将跨国集团的剩馀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市场国。
支柱二侧重解决剩馀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问题,确保大型跨国企业必须支付最低水平的税收。如果集团中的组成实体在集团母公司所在管轄地以外的其他管轄地的利润所适用的有效税率低於包容性框架最终确定的「最低税率」,那么集团母公司则需在其所在管轄地缴纳「补充税」以使得其他管轄地的利润的有效税率达到「最低税率」,其思想与美国的GILTI相一致。
可以看出,美国的全球最低税制度诉求与OECD的包容性框架的支柱二不谋而合,美国正积极推动OECD的包容性框架在全球推行,试图在OECD的框架下达成全球最低税收制度。而从唡者的关系来看,美国的支持有利於包容性框架的落地,而包容性框架的谈判机制有利於美国最低税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