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在《爱弥儿》中提出,人的一切不幸都是源于过多的欲望。一个幸福的人是能控制自己欲望的人。
卢梭在《论科学与艺术》中指出,一切知识的根源都是邪恶。天文学源于迷信,辩论术源于仇恨,几何学源于贪心,物理学源于虚荣,艺术源于奢侈,法律学源于不公义,历史源于暴虐,乃至伦理学亦源于自大[36]。
对于卢梭而言,拥有知识令人变得虚伪。卢梭认为,自从拥有知识以来,人就变得彬彬有礼,习惯对其他人有礼貌,而导致缺乏美德的人,表面上亦看似拥有美德。这样不单止令到所有人都因为遵从礼仪,而不敢展示出真正的自己,亦令到人难以真正认清其他人的真面目。真诚的友谊,真正的敬意,亦因人心难测而不复存在,而怀疑、恐惧、冷酷、戒备、憎恨、背叛,就一直隐藏在礼仪背后[36]。
卢梭亦以苏格拉底之观点,指出拥有知识会令人变得自大。卢梭同意,苏格拉底称赞无知,鄙视知识,而追求美德。卢梭亦指出,拥有知识会令人损失时间,并且无可弥补。除损失时间外,卢梭认为,拥有知识亦会令人因重视金钱,而不重视美德,反而会以金钱数量,计算人的存在价值。这样,至少三十个穷人方可以与一个富人有相同之价值。另外,卢梭指出,拥有知识之后,人就不再问其他人是不是正直,但会问其他人有没有才能,评价一个人的价值,因而只取决于拥有知识,而忽视其他美德[36]。
卢梭是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及教育学家,他思想是法国大革命中雅各宾派的旗帜和处于革命中各国资产阶级的福音,其中‘人民主权’和‘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思想是他思想的精华和基本原则;《社会契约论》则是卢梭民主政治思想的集中表现。卢梭认为,人类最初处于原始的“自然状态”,在这个时间,不存在私有制和不平等,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无法得到公正的解决,国家是因订立契约而产生。人民是制订契约的主体,由此他提出“人民主权”的思想,国家主权不能分割,也不能转让。一切人权的表现和运用必须表现人民的意志,法律是“公意”,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君主不能高于法律[20]。同样,法律保护每个人的劳动所得不受侵犯。
在哲学领域,卢梭于18世纪50年代发表的两篇论文,确定他在哲学史上的地位,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中,卢梭指出:“自然界中很少有不平等的现象,当今流行的不平等现象是人类在求生存和进步的过程中,人为逐渐衍生成的[20]。
他的政治哲学思想甚至影响后来马克思的资本论[20]。
卢梭认为自然状态是没有法律和道德的兽性状态,好人是因为社会的出现才有的。自然状态下,常有个人能力无法应付的境况,必须通过与其他人的联合才能生存,因而大家都愿意联合起来。[39]人们联合在一起,以一个集体的形式而存在,这就形成了社会。社会的契约是人们对成员的社会地位的协议。
描述人和社会关系的《社会契约论》也许是卢梭最为人知的著作(卢梭本人最为欣赏的著作却是《爱弥儿》),其中开头写道“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38]。这本书于1762年出版,当时无人问津,但后来成为了反映西方传统政治思想的最有影响力的著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