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4-way stop,另三個路口都沒見車,我刹了一下車,兩邊看了看,就開過去了。警車跟上來了,罰單:$167。 自己沒停穩,認罰。
但是,我看到女警員接著越過黃線做了個U-turn走了。看得我目瞪口呆:警察履行完職責,接著違反交規揚長而去!
我變得不服氣了:明明路口都clear,又沒有危險,非得讓人傻傻地、按部就班地做個完整的動作。而警察當眾為所欲為。
告丫挺的,上次一個大爺告贏了警察大街上明目張膽違反交規,你去告一下估計媒體一炒作就能贏,政府最怕警察丟臉。
Burrito 寫道: |
早晨,4-way stop,另三個路口都沒見車,我刹了一下車,兩邊看了看,就開過去了。警車跟上來了,罰單:$167。 自己沒停穩,認罰。
但是,我看到女警員接著越過黃線做了個U-turn走了。看得我目瞪口呆:警察履行完職責,接著違反交規揚長而去!
我變得不服氣了:明明路口都clear,又沒有危險,非得讓人傻傻地、按部就班地做個完整的動作。而警察當眾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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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一定要告,一定贏。女警自己的錄像就是證據,你只要掐准時間,她跑不了,也不敢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