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星岛日报
送子离境抚养不知须停领取
华裔家庭移民加拿大后,不少年轻父母因为生活压力,都选择将子女送回中国大陆让父母亲戚抚养,期间继续领取俗称“牛奶金”的加拿大儿童福利退税。如果被加拿大税务局查获,可被视作诈骗,会被追讨涉及期间的退税及支付高额罚款,更严重者会可被判监两年。
2005年移民来加,在万锦市居住的小芬(假名),由於不谙英语且无一技之长,不停在本地餐厅和华人工厂间转换工作,2007年结婚,当年生下儿子,到2009年再获得贷款买房,加之各种生活开支,经济颇为拮据,万般无奈下选择将当时只有3岁的孩子送往中国,由其母亲代为照顾,自己则与丈夫一起拼命赚钱供楼养车。
得款购买教育基金
小芬的做法在华人社区十分普遍,她说:“人人都是这么做。”有的孩子刚满月就被送回中国由长者领养。
至于被指涉诈骗牛奶金一事,小芬透露儿子出生后,经朋友介绍一名教育基金经纪,认购一套教育基金供款方案,该经纪同时代其向政府申请了牛奶金。小芬於2010年底将3岁的孩子送返中国祖家後,曾经谘询过该经纪是否需要停领牛奶金,经纪回答称按规定确实要停领,不过好多同样情况的妈妈都在继续领取,税务局一般不会理会。小芬指每月牛奶金正好用来支付教育基金的供款,故没有申报停领。
2012年儿子差不多6岁即将入小学,小芬和丈夫商量後决定将儿子接回。2012年8月小芬带儿子返回多伦多,入境时就遇到问题。
据小芬回忆,当日排队等待入境的人很多,她带儿子排了十多分钟来到一名女关员面前,对方问她离开加国多久,她指自己离开加拿大三个星期,随後关员又拿儿子的护照问她问题,她不甚明白,随即另一名军装关员走来,将母子二人带到关卡一边的办公室,迅速查验了两人护照,并做了一定的纪录后表示没有问题,未问任何问题便准许二人离开。
税局揭发可囚两年
约一个月后,她突收到一封来自加拿大税务局的来信,要求她提供过去三年间的住址、地税单、房东证明信,更要求提供孩子就读学校情况以及医护就诊的纪录。小芬意识到问题可能牵涉儿子的牛奶金。
第二日她将信件交给该名教育基金经纪看,该经纪向她表示政府可能要追回多年来的牛奶金,还可能有罚款。小芬随後谘询专业会计师应对方式,对方建议她诚实的向税局提交相关档,对于无法提供的资料可致函解释,“退还牛奶金无可避免。”
去年11月税局覆函表示裁定她在牛奶金领取上违反法规,又寄来账单要求退还过去两年牛奶金,另加罚款,总额超过一万元。
小芬对万元罚单感到压力,要用多张信用卡及向身在中国的父母求助,才凑足这笔费用,她说这件事的代价太过高昂,担心影响今后几年的福利金申请。
据悉,税局对证实骗取福利金的人可判处以下惩罚:
1.因疏忽等原因构成民事性质税务诉讼的,除必须退还全额多领取的福利金外,还可能需向税局支付涉案税金50%的费用,作为罚款;
2.税案情节涉及刑事性质的,除退还全部涉案税金外,需支付涉案金额50%至200%不等的费用作为罚款,并可能面对两年监禁。
申请牛奶金资格:
1.加拿大公民和加拿大永久居民;
2.受本国法律保护人士(比如合法难民或难民申请人等);
3.申请前已在加拿大生活至少18个月,并在第19个月拥有合法身分的临时居民(比如留学生等)。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牛奶金时还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i.与其未满18岁子女共同居住;
ii.为该未满18岁子女主要监护人,照顾其起居饮食;
iii.受益儿童以及监护人必须在本国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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