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星岛日报
温哥华市一个男子,企图走私价值超过8万元的名牌手袋和时装入境,结果被烈治文省级法院判罚超过1万元。同时,若要取回充公货物,他另要缴付最少两万元的赎款。
被告安特(Richard Ante)承认企图逃税,涉及的商品总值达80,801元。他最终遭判罚款1.1万元。除了巨额罚款之外,他还要缴交2万至6.4万元的货品赎金。
安特完成在罗马和巴黎的11天旅游后,乘搭飞机返回温哥华。在温哥华国际机场,他使用自动清关系统入境,并且申报购买了550元货品。不过,在行李检测时,安特被一个加拿大边境服务处(Canada Border Services)官员查问,发现他在过去6个月内,先后3次前往欧洲。
关员搜查安特的行李,结果在行李箱里发现多张购物收据,以及一批名牌货品,包括:衣服、钱包、手袋、围巾、皮带和手套等,其中一些货品仍附有爱马仕专卖店(Hermes)的包装。
经过审查后,当局发现约一半的货品是安特在这次旅程中最新购买的,而其他则是以前从欧洲购来后,曾经带回加国。
阅读全文
他在过去6个月内,先后3次前往欧洲。-------有钱,该多交点。还不老实。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