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唐一軍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福建省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唐一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唐一軍利用擔任浙江省寧波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寧波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寧波市政協主席,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遼寧省委副書記、省長,司法部黨組書記、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唐一軍1961年3月生,中央黨校研究生,中共黨員,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他在浙江工作長達40年,曾任舟山市委秘書長,舟山市委常委、秘書長,浙江省紀委秘書長,浙江省紀委常委、秘書長等職。2011年1月,唐一軍出任寧波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2016年4月,唐一軍出任寧波市委副書記、代市長等職務,8月又出任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
2017年,唐一軍跨省前往遼寧任遼寧省省長。2020年4月底,唐一軍調任司法部部長。2018年3月,國家機構改革,司法部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司法部。唐一軍是機構改革後新司法部第二任部長。2023年1月,唐一軍任江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直至2024年4月2日被查。
2024年10月7日,唐一軍被「雙開」。經查,唐一軍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接受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由他人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組織意識淡漠,瞞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缐失守,利用職權幫助親屬承攬金融業務;違規幹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和司法活動;家風不正,對配偶失管失教;毫無紀法觀念,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公司上市、職務提拔、案件處理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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