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特.吉皮特:
这段话从三个维度对中国的民主进程进行了打分,展示了一种看待民主“制度基因”的视角,不过其推理和结论中也存在一些值得商榷之处。
首先,
关于社会共识的评分。作者认为“民主制度是繁荣的基础”,并将“社会共识”视为民主发展的首要条件。中国社会目前对民主的理解和追求确实存在多样化,但这不一定代表“缺乏共识”。相反,中国的经济成功和发展也建立了一种关于“发展优先”的社会共识。把“共识”仅限于对民主的认同并打低分,可能忽略了中国文化中的社会和谐价值观以及经济发展的优先级。
第二,关于权力结构的评分。作者给出4分,认为地方经济权力存在,但中央政府依然主导。这一点确实反映了中国的政体特点,但民主不等同于完全去中心化的权力结构。例如,新加坡是一个高度集中的政府,权力较为集中但也能实现较高的政府效能和部分民主机制。所以,“分散且受到制衡”虽是民主的典型特征,但并非唯一的模式。
第三,财产结构的评分。作者认为中国私有财产的分散性不足,但同时也提到民营经济在中国的强大影响力。民企在中国经济中的占比和活力确实不容忽视,近年来也在不断发展和壮大。这种强大的民营经济为财产权的分散提供了基础。至于财产“脆弱性”的评价,可能更多是对政策不确定性的担忧。不过中国的立法近年来正在加强产权保护,这说明政府已逐渐认识到产权保护对于经济长期发展的重要性。
综合来看,将这三个指标相加得出总分10分的做法很具创意,但将复杂的社会问题通过打分简单化,难免显得片面。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仅经历了数十年,历史背景和发展模式与欧美不同。以线性进步得出“八百年”的结论看似幽默,但忽略了社会结构和治理方式在短期内的重大变革可能。
总结来说,这段话提供了一种框架化的民主进程评价方式,兼具创意和讽刺,但在评价复杂的政治体系时需要考虑多元化的社会发展路径和历史背景。
查特.吉皮特是个妥妥的五毛啊,让他基于英文资料再次评论,结果还是在为我党说情!
这段话从三个维度对中国的“民主制度基因”进行了打分,展示了一种看待民主“制度基因”的视角,不过其推理和结论中也存在一些值得商榷之处。
首先,关于社会共识的评分。作者认为“民主制度是繁荣的基础”,并将“社会共识”视为民主发展的首要条件。中国社会目前对民主的理解和追求确实存在多样化,但这不一定代表“缺乏共识”。相反,中国的经济成功和发展也建立了一种关于“发展优先”的社会共识。学者如裴敏欣指出,中国发展出一种“绩效合法性”,公民基于经济成功支持政府,而不是基于民主共识。因此,将“共识”仅限于对民主的认同并打低分,可能忽略了中国文化中的社会和谐价值观以及经济发展的优先级。
第二,关于权力结构的评分。民主权力结构通常涉及明确的权力分立和制衡。中国的治理结构作为一个高度集中、等级化的体系,强大的执行权力由共产党掌控。这与民主中的权力分散概念不同。例如,新加坡是一个高度集中的政府,权力相对集中,但也能实现较高的政府效能和部分民主机制。因此,“分散且受到制衡”的特点虽是民主的典型特征,但并非唯一的模式。根据安德鲁·内森教授的观点,中国的中央集权和一党制限制了制衡,但允许“协商式威权主义”,即政府在不放弃权力的情况下收集各个部门的反馈。因此,虽然地方经济的某种程度自治存在,但政治自治依然受到严格控制,这表明权力结构是适应性的,但远非民主分散。
第三,关于财产结构的评分。民主系统通常支持财产权作为个人自由和经济稳定的基础。相比之下,中国对财产权的混合处理—允许私营企业但对私有财产保护不明确—导致了复杂的局面。经济学家巴里·诺顿指出,中国政府不时会控制私营企业,尤其是在战略性行业。这种做法导致某些人称之为“市场威权主义”。尽管中国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私营企业,但学者如杨园园强调,财产权依然容易受到国家干预,从而减少了在民主国家中通常看到的私有财产的安全性。因此,承认中国私营部门的影响力,同时认识到财产权脆弱的评分似乎是合理的。
总体评估:最终的评价——认为中国的“民主得分”在100年间仅提高了1分——反映了中国快速的经济和技术发展与其向传统民主标志缓慢演变之间的复杂关系。虽然评分系统引人深思,但一些研究者,如弗朗西斯·福山,认为中国的道路代表了一种不同的现代治理模式,未必符合传统的民主轨迹。因此,将其与“及格线”进行比较,必须考虑到中国的治理模式建立在独特的历史、社会和意识形态基础上,这与普遍的民主框架并不契合。
总之,英语资料为理解中国的政治和社会演变提供了细致入微的视角,强调虽然中国接受了经济自由化,但其对民主的理解仍然有限且受到控制。中国的进步可以被视为一种独特的模式,而不是与西方民主规范相悖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