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把拌嘴較勁叫做“抬杠”,為什麼會有這麼奇怪的說法呢?
“抬杠”就是拌嘴,往往指故意和對方作對,不管別人說什麼自己都表示反對。
如《兒女英雄傳》第三十三回:“只看孟子與告子兩個抬了半生的杠,抬到後來,也不過一個道得個‘食色性也’,一個道得個‘乃若其性,則可以為愈矣’。”
“抬杠”一詞起源於我國北方的習俗。在每年農歷正月十五這天,要舉行“抬杠會”。
由身強力壯的人抬著竹杠,上面有轎子,一個伶牙俐齒的小丑坐在裡面。
他們抬著竹杠和轎子在人群裡走動,圍觀的人則和那個小丑比賽斗嘴。
抬杠的習俗由來已久。從起源角度來看,人和轎子裡的小丑拌嘴顯然不是為了一個“理”字
現在在台灣地區還保留著這種習俗,是“台灣口水”的主要成分,它是一種借著嘴上功夫指責別人,而同時也閃避別人指責的文化習慣。
“抬杠”與一般理性的辯論不同。後者著重於一個“理”字,前者則根本不講道理,只是靠耍嘴皮子功夫損人取樂。
如《紅樓夢》第六十五回:“三人抬不過一個理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