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克東縣財政局原局長陳德君利用職務便利,8年時間,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3,106.6678萬元,這些錢被用於投資、借貸等,又賺了762.1768萬元。日前,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了一審判決。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該案一審刑事判決書,披露了受賄細節。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陳德君,男,1961年4月15日出生,漢族,大學文化,中共黨員,原齊齊哈爾市克東縣財政局局長(正科級)。
經審理查明,2012年2月至2020年3月,被告人陳德君在擔任齊齊哈爾市克東縣財政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承攬工程和撥付工程款、項目獎勵等財政資金的撥付額度、撥付速度(優先撥付)等方面為企業或個人提供幫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3,106.6678萬元。其中,現金人民幣2548.00萬元、美元10萬元(按當期最低匯率折合人民幣64.365萬元)及價值人民幣66.70萬元、407.6028萬元的房產兩套,價值人民幣20萬元的車位一處。被告人陳德君將上述款物用於投資、借貸、租賃,產生孳息共計人民幣762.1768萬元。被告人陳德君家屬主動幫助陳德君退繳全部違法所得至七台河市監察委員會。
2020年7月6日,被告人陳德君被七台河市桃山區監察委員會留置並接受調查,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罪行。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德君利用其擔任克東縣財政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陳德君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陳德君索取他人財物,對其從重處罰。被告人陳德君認罪認罰,依法對其從寬處罰。被告人陳德君主動上繳違法所得,酌定對其從輕處罰。
綜上,判決被告人陳德君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600000元;被告人陳德君違法所得現金人民幣2548萬元、美元10萬元及受賄所產生的孳息人民幣762.1768萬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由扣押機關執行;被告人陳德君收受房產兩套、地下車位一處,依法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