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新周刊
文 李直人
“火腿腸”HTC又火了一把。
2021年2月22日,HTC起訴魅族旗下“魅藍Note5”侵權的判決書公布了。
魅族被判:立即停止制造並銷售指定款魅藍Note5手機(裝有第201310032515.5號“移動裝置”款),並賠償原告HTC經濟損失354萬余元。
這個第201310032515.5號“移動裝置”,是為了解決金屬外殼削弱手機信號的問題而發明的一種裝置,是HTC在2013年申請的專利。
2016年底,魅族發布了魅藍Note5,售價只有899元。面市1分鍾,就成了京東手機品類的單品銷量冠軍。
但直到2017年,HTC才發現這款手機盜用了自家專利,當即將魅族告上法庭。4年後的如今,塵埃落定,只是曾經在安卓市場叱吒風雲的這兩家廠商,如今早已不復當年。

知識產權申請書中對這項專利的解釋。
魅族曾經也有過輝煌的過去,頂峰時期一年出貨量有2000多萬台,包括魅藍的1800多萬台。魅藍勢頭逼人,卻也功高震主,這個子品牌成立還沒5年就被取消了。這之後魅族的風頭也一年不如一年,幾乎消失在了手機市場的聚光燈下。
就在最近,魅族准備靠發布“魅族18”手機東山再起之際,同是天涯淪落人的HTC卻翻起舊賬、趁火打劫。魅族可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魅藍系列早就退出市場了,還要被法院判決“停售”。
停售不是關鍵,關鍵是354萬元的賠償,對於低谷時期的魅族而言,可不是小數字。對於HTC而言,這也不是小數字,而是維持企業不死之身的“財富密碼”。
2017年,和魅族一起被HTC告上法庭的,還有金立,後者的M6機型也盜用了HTC那款“移動裝置”的專利。2020年,一審判決魅族和金立要賠償HTC共計650萬元。
曾經的“機皇”,如今卻淪為“訟棍”,真是令人唏噓。
上世紀90年代,HTC靠做OEM代工業務起家,成為了行業翹楚。HTC本身就是“High Tech Computer(高科技計算機)”的簡稱,從名稱見定位。

HTC G1真機圖,當年很流行這樣的全鍵盤設計。
2007年,蘋果發布了第一款智能手機iPhone,HTC敏銳識別到,這是智能手機時代開啟的標志。於是果斷放棄代工業務,在第二年發布了自家的第一款智能手機HTC G1——這是世界上第一款安卓智能手機。
區別於蘋果一年一機的精品策略,HTC實行了“機海戰術”,用多元化、個性化的機型贏取各群體的心智認同。
這一策略果然奏效,尤其是2011年,HTC迎來了屬於自己的巔峰時刻——當時HTC的全年營收達到了4657.9億新台幣(約為154億美元),市值更是超過了當時的手機巨頭:黑莓與諾基亞,成為了僅次於蘋果、三星的第三大手機制造商。

本來是網友的一個惡搞,諷刺安卓機後蓋設計千篇一律,都在學HTC,結果還被不少大佬當真了。
2012年,HTC推出旗艦機HTC OneX,一體化的聚碳酸酯機身、強勁的四核芯片、4.7寸的大屏,HTC OneX本應當是一款優秀的,且不會失敗的產品。
但屏幕黃斑與機身過熱的問題,將這款機型拖向了深淵。更何況HTC OneX同年的對手,一款是三星的一代神機Galaxy S3,一款是萬眾期待的iPhone5,HTC的失敗已經是命中注定。
在這之後,HTC又推出了HTC One Max來救世,這是第一款配備了指紋識別的安卓手機,原本簡約大方的後蓋設計應該能加不少分。屏幕的“四下巴”問題卻又成為消費者詬病的焦點,一層疊一層的底欄,在各大廠商已經在為提高屏占比而激烈交鋒的時刻,顯得尤其格格不入。

來看看“四下巴”具體是哪四個,真的是很累贅。
一連串的市場失利,再加上以小米為代表的高性價比手機崛起,讓HTC在市場上顯得越來越“高不成、低不就”,到2018年12月,營收只剩下新台幣56億元(約合美元2億多),連巔峰時期的四分之一都不到。
2019年,HTC關閉了在中國大陸的全部電商門店,一個轉身,全面進軍VR領域。
HTC在VR領域的確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比如“燈塔”空間定位技術,在HTC推出的VR硬件Vive中就應用到了這種技術。
HTC Vive配備有兩個鐳射定位器,每個定位器在工作之時便會發出一道激光。頭顯和控制器上有光敏傳感器,光敏傳感器收到激光以後可以計算出頭顯和定位器的角度,通過三角定位的方法確定佩戴者的位置及運動。
這種技術沒有光學視覺成像的巨量計算,所以定位效率非常高。
“燈塔”雖然先進實用,但競品索尼有PS5的加持,能利用游戲市場拓展消費受眾;Oculus Quest有Facebook撐腰,可以花錢找來知名開發商——重生娛樂,為Oculus制作VR游戲。
HTC在生態規模上比這兩家小很多,更何況VR的市場近兩年發展並不好,並沒有形成一個大風口。
所以,借VR翻身,HTC還是別想了。
借專利訴訟翻身,那就更別想,只能苟延殘喘罷了。
“腸粉”們(HTC的粉絲)也別傷心,一代人做一代人的事情。HTC能有如此輝煌的過去,已經殊為不易,活在過去,也沒什麼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