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維平、周容平、楊朝平、劉正洪、陳壽碧拐賣兒童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張維平、周容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楊朝平、劉正洪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陳壽碧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人民幣三千元。
張維平曾交代,這9起拐賣兒童案,均通過一名被稱為“梅姨”的中間人完成交易。2017年年6月,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公開了“梅姨”的模擬畫像,向社會征集相關線索 ,增城分局相關辦案人員介紹,目前“梅姨”仍未歸案。
2017年6月,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公布“梅姨”的模擬畫像,向社會征集線索。該通報稱,綽號“梅姨”的女子涉及多起拐賣案件,真實姓名不詳,約65歲,身高1.5米,講粵語,會講客家話,曾長期在增城、韶關新豐地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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