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拐卖儿童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人民币三千元。
张维平曾交代,这9起拐卖儿童案,均通过一名被称为“梅姨”的中间人完成交易。2017年年6月,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公开了“梅姨”的模拟画像,向社会征集相关线索 ,增城分局相关办案人员介绍,目前“梅姨”仍未归案。
2017年6月,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公布“梅姨”的模拟画像,向社会征集线索。该通报称,绰号“梅姨”的女子涉及多起拐卖案件,真实姓名不详,约65岁,身高1.5米,讲粤语,会讲客家话,曾长期在增城、韶关新丰地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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