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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論黃左川黑的思維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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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8 10:50:55 | By: grinder ]
 
論黃左川黑的思維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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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觀察報·書評沙龍,曾圍繞復旦大學政治學系的包剛升教授的新書《民主的邏輯》而展開過一期題為“二十一世紀初的民主困局:衰退還是轉向”的對談。主持人是萬聖書園創辦人、著名文化人劉蘇裡先生,除了研究政治科學的包剛升教授以外,同時參與對話的還有,研究政治思想史的施展教授,以及研究政治哲學的周濂教授,這三位都是國內政治學界當紅的中生代青年學家者,因此貢獻了一場精彩紛呈的思想論爭。

關於此次對談的內容,我對人大哲學系的周濂教授的發言印象深刻,因為覺得他的觀點需要從頭商榷到尾,從觀點上看,與他此前的一篇名為《華人川普主義者的三個迷思》的文章如出一轍,而且也代表了大部分中文圈的黃左川黑的認識,因此,我就在本文做一次詳細的商榷。

我簡明扼要的總結周濂教授的幾個核心觀點:

一、基督教國家

周濂教授認為“聖經造就美國”是一個迷思,而關於這個迷思的系統性表達是主要來自於亨廷頓的代表作《文明的沖突》、《誰是美國人》以及柯克的《保守主義思想》、《美國秩序的根基》。

我不知道是不是你們象牙塔裡的學者容易過高的估計書籍的作用?關於美國是否是一個基督教國家,真用不著從亨廷頓、柯克的著作裡才能獲得這個問題的答案,因為從美國獨立革命、費城制憲開始,以及此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從總統、國會、最高法院,再到基督教各個宗派的教會,都多次鄭重申明了美國就是立足於基督信仰的客觀事實,而在美國的思想學術界也是主流共識。

首先,作為美國憲法前言的《獨立宣言》,就明確提到了作為價值信仰的終極源頭:上帝及其自然法:“The Laws of Nature and of Nature's God entitle them……”,正是造物主賦予了人類若幹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然而,由於文化的隔膜,大部分華人學者卻將“created”一詞翻譯為“出生”,即人人生而平等,而不是上帝之創造,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美國憲法序言: 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establish Justice,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ce,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and secure the Blessings of Liberty to ourselves and our Posterity, do ordain and establish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其中,“The Blessings of Liberty”,有翻譯為“自由的祝福”,也有翻譯為“自由的恩賜”,那麼,問題來了,祝福、恩賜的行為主體是誰呢? 從北美殖民地當時的文化背景來看,恩賜或祝福,只能是來自基督教的上帝。

除了美國建國前後的社會各界精英均頻繁且清晰的表明了美國就是一個基督教國家以外,在此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之內,類似的表述依然不絕於耳,例如:

1811年紐約The People 訴 Ruggles一案中,首席大法官詹姆斯·肯特說到:“任何打擊基督教根基的行為都明顯地傾向於解散公民政府。我們是有基督信仰的民眾,這一國家絕大多數的民眾深受基督教思想的影響,而不是受那些imposters的教義和崇拜的影響”。紐約州議會承認了這個判決,並宣布:“州最高法院裁決基督教信仰就是這片土地的法律,理應比其他任何宗教更受優待,這是正確的。”。

《美國憲法評注》中記載著美國著名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約瑟夫·斯托裡在1844年Vildal 訴Girard 的遺產案的判決:“在有條件的意義上,它的神聖起源和真理被承認,因此它不能被惡意和公開地嘲笑和褻瀆”。“基督教是這個國家法律的一部分”。

1892年的聖三一教會訴美國政府案中,最高法院的7個大法官一致做出裁決,判決書中在引用了“五月花號公約”、“康涅狄格州基本法”、“賓夕法尼亞憲章”、“伊利諾伊州憲法”、“獨立宣言”等內容後說到:“如果我們檢查各個州的憲法,會發現它們始終承認宗教義務。44 個州中每一個州的每一部憲法,都包含直接或明確暗示承認對宗教的深刻崇敬的語言,並假設其對所有人類事務的影響對於社區的福祉至關重要……請注意:通用的誓言中都包含對Almighty God的懇請。按照傳統,在議會開幕季,以及大部分重大會議開幕時,都伴隨著崇拜祈禱;所有的開頭都是:‘以上帝之名,阿們’;在有關奉守主日的法律中,要求世俗商業休市,法庭、立法機構,以及其他的公共機構在那一天停止工作;每一個城市、鎮、鄉村都有一定數量的教會及教會組織;在基督教的支持下,大量的慈善組織遍布各地;數量龐大的傳教士存在於世界的每一個角落,他們肩負著傳播、建立基督信仰的使命。以上這些以及大量的非官方宣言都指向了一個無可辯駁的結論,這是一個基督教國家。”。

1911年,美國總統威爾遜在一個公開集會上說:“美國創建伊始是一個基督教國家。美國生來是熱愛公義的典范,而公義都起源於聖經的原則。”。

1982年,美國國會通過《公共法97-280》,莊嚴宣布1983年為“聖經年”,美國時任總統裡根簽署了該法案,前文寫道:“鑒於聖經的教導啟示了公民政府的概念,而這一概念已被包含在《獨立宣言》和憲法之中。”。裡根在《聖經年公告》中寫道:“聖經及其教誨,幫助建國先父們形成持久的信仰提供了基礎,即個人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他們發現,這些權利在聖經教誨中是毫無疑問的 ——每個人都具有內在的價值和尊嚴。這種人學思想形成一種信念,深刻影響了繼承於英國法律體系的美國法律,同樣也成為《獨立宣言》與《美國憲法》追求的理想。”……

周濂教授說:“從美國建國之初的宗教人口格局來看,盎格魯 — 新教徒在馬薩諸塞州建立教堂,德國新教徒在紐約和新澤西州定居,馬裡蘭州的主流力量是天主教徒,羅得島州的定居者是浸禮會教友。不難看出,盎格魯 — 新教徒從未一支獨大,而是與其他教派呈現出分庭抗禮的局面。”。

但周教授大概忘了自己的立論是“聖經造就美國不成立”,可是上面提到的這些教派全都屬於廣義上的基督教,都建基於聖經之上。周教授就算要從這個角度上反駁,也應該學習歷史學家秦暉先生,秦先生就巧妙的將“盎格魯新教”定格為“清教徒”,還將樣本限制在參與美國制憲的代表中,而大部分制憲代表的信仰都是聖公會,秦先生還引經據典的將聖公會定性為“半新不舊教”,這樣一來,似乎作為美國立憲根基的“WASP”,也就不符合史實了。

然而,從聖公會在教義上融合了改革宗的思想以及否認教皇權威、堅信因信稱義等內容來看,作為英國國教的聖公會在本質上就是新教,再加上到美國制憲的時候,又進化了兩個世紀,之所以說是進化,正如托克維爾說的,就連天主教徒來到了北美都會染上加爾文主義的色彩,更何況本來就是新教的聖公會?以及秦先生將新教徒又狹義到清教徒,也同樣沒有說服力,因為即使WASP中的P是指清教徒,那也不能依據該信徒的人數來評判,之所以要強調美國的清教徒,是因為在美國建立前後,清教徒最為活躍,對美國社會的影響最大,清教精神長期主導了北美殖民地,也可以說,美國與英國乃至歐洲的最大區別就在於清教精神的含量。

最早的美國觀察家托克維爾,在《論美國的民主》中寫到:“在我到達美國的時候,引起我注意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這個國家的宗教;我在那裡待得愈久,我就愈能感受到由這種新事態引發的偉大的政治後果。”……

托克維爾指出:“在法國,我看到宗教精神與自由精神幾乎總是背道而馳的。但在美國,我卻看到它們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在美國,宗教並沒有直接參與社會的管理,但它肯定地被認為是他們政治制度中最重要的因素……我不知道是否所有的美國人都有一種真誠的宗教信仰——為了誰,才能去探索人類的心靈?——但我堅信,他們認為對於維護共和政體來說,它是必需的。這種看法,對市民階層或一個黨派來說,並非罕見,並且它屬於整個國家和社會的每一個等級。”

托克維爾還特別強調:“自然條件、法律制度和民情等三種因素,起著維系美國民主的作用。其中最重要的是民情,而民情裡最重要的因素是信仰。”。

那麼,面對美國乃至西方今天正在面臨的民情變化,是不是應該慎重對待制度萬能論的迷信?

在周教授看來,美國獨立前後盛行的美式保守主義,本質上是接近於哈耶克的古典自由主義,而亨廷頓與柯克崇尚宗教與道德的價值理念只是傳統的歐洲式保守主義。

但是周濂教授在《哈耶克為什麼不是一個保守主義者?》一文中又認為,哈耶克推崇柏克的理由是柏克和他一樣都是對專斷權力高度警惕的老輝格黨人。哈耶克雖然在尊重傳統、推崇自由市場、普通法司法制度、自生自發秩序以及批駁大陸建構理性主義等問題與柏克的立場非常接近,但是各自立場背後的理由存在著根本上的分歧。哈耶克和柏克一樣認同自生自發秩序的重要性,也仍需要強調指出二者在形而上學基礎上的巨大分歧。如雷德爾所言:“對柏克來說,‘商業規律……是自然法,因此也就是上帝的律法。’換句話說,他把經濟規律視為神聖法的展示,……在柏克看來,違反這些規律就是違反上帝的意志。由此他認為,踐踏自生自發的市場過程的結果是該遭天譴的。經濟的匱乏在他看來正是上帝在顯示他的意志,‘試圖通過人為的創造來軟化上帝的不悅”是傲慢放肆的表現。”相反,作為無神論者,哈耶克絕口不提任何超驗的根據,而是主張社會秩序的源頭是完全內在固有的(wholly immanent)。

按照周教授的推論,柏克既有歐洲式傳統主義的一面,也有古典自由主義的一面。所以哈耶克取柏克自由主義的一面,柯克重柏克保守主義的一面。哈耶克雖然自認是“柏克式的輝格黨人”,但哲學上真正的師承源自於休謨這個哲學史上最著名的經驗主義者、懷疑論者和不可知論者。

那麼,我很想知道周濂教授口中的“歐洲式保守主義”是指什麼?按照周教授的言說邏輯,歐洲式保守主義就是柯克標舉的盎格魯新教文化,可是自宗教改革後,英國在宗教信仰上就和歐陸涇渭分明了,而與此同時,北美殖民地與大英帝國才是信仰上的一脈相承關系,這就是亨廷頓、柯克等人總結到的盎格魯新教文化。以及何為保守?在政治學的語境裡,尤其是涉及小政府、自由市場、憲政民主、個人主義等議題上,古典自由主義與宗教保守主義都屬於保守的一邊,兩者與主張大政府、高稅收、高福利、大眾民主的新自由主義(左翼自由主義)爭鋒相對。

正如周濂教授在關於哈耶克一文中引述的:

羅傑·斯克魯頓認為,盡管哈耶克自稱不是保守主義者,但是究其根本,“哈耶克的核心論證和觀點屬於保守主義傳統……哈耶克自始至終對於自由的辯護讓他更接近於柏克而不是潘恩,接近於邁斯特而不是聖西門,黑格爾而不是馬克思。”。琳達·C·雷德爾就曾指出:“簡而言之,柏克和哈耶克代表著同一政治傳統。他們不僅支持同樣的政治哲學,而且對社會的本質、理性在人類事務中的作用、政府的適當職責持有類似的觀點,在一定程度上,關於道德的本質和法律規則的看法也相當接近。盡管他們之間也存在差異,這些差異源自於柏克是正統的基督徒,而哈耶克是宗教不可知論者,但他們各自觀點之間的共識要遠大於分歧。”。

所以,即使周濂教授認為古典自由主義與新教保守主義之間存在差異,但是相比之下,兩者與左翼自由主義以及極左的差異更大。

此外,關於“保守”一詞,除了更加崇尚個人主義和自由意志的古典自由主義以外,基督教意義上的“保守”就是回歸聖經,而宗教改革,即因信稱義、人人皆祭司,就是一次信仰上的歸正,改革了非神權固有的天主教權。要說宗教意義上的保守,新教的英美就比天主教乃至東正教的歐陸更加保守。事實上,無論是宗教信仰還是政治哲學上,英美都與歐陸大相徑庭。因此,“歐洲式保守主義”這個概念就比較籠統,更不能說回歸新教信仰就是擁抱歐洲式保守主義。

很奇怪,周教授在此次的對談中卻將亨廷頓定性為“美式保守主義”(古典自由主義)的代表,他說在《作為一種意識形態的保守主義》這篇文章中,亨廷頓有明確指出,“美國立國的時候就是一個自由民主的政體,所以在美國作為一個保守主義者,保守的就是自由主義的傳統,這種自由主義傳統絕對不是剛升兄所說的基督教保守主義,而是一種支持信仰自由、宗教自由、宗教多元性的自由民主政體。所以今天美國的基督教保守主義者其實不是美國意義上的保守主義者,而是18世紀歐洲的保守主義者。”。

但包剛升教授及時提醒到這只是亨廷頓早期的觀點,但是亨廷頓晚年時的觀點有了很大轉變,尤其是從1993年發表的《文明的沖突?》開始,到了2004年,他更是發表了《我們是誰?美國國家特性面臨的挑戰》。晚年的亨廷頓認為,“光靠美國憲法、光靠抽象的自由價值觀、立憲主義理念來維系一個好的政治共同體是不夠的。”。

二、文化多元主義

包剛升教授認為,如果移民的增速超過了對新移民在文化或者政治上的同化速度,那麼,就會給美國乃至西方賴以生存的民主憲政帶來巨大的挑戰。

“現在最新數據顯示,美國5歲以下的人口中,白人比重已經不占絕對多數了,比例低於50%。這意味著美國的人口正在發生快速的置換。到2050年,拉丁美洲裔或母語為西班牙語的移民將會達到美國總人口的29%,這就是說美國的人口還在發生快速的置換。”。

對此,劉蘇裡先生驚訝到:我當時眼前就出現了一個屏幕,如果2050年中國人口在12億左右,其中有6億人是跟我們完全無關的人,是黑人、韓國人、印度人,還有美國人,就是說就在家門口,跟我們一起工作。當然我們沒有經歷過大熔爐的歷練,理論上知道70年代之前的大熔爐。當我們面對這種情況時,理論家、學者、政治家會怎麼對待這個問題?當然,這個情景有一個前提,就是他們根本不認你那個6億人的基本價值和觀念。為什麼?因為他們已經完全接受了所謂多元,就是說我的信仰也好、我的行事規則也好,還有我帶來的問題底色也好,我要堅持多元的某一元。到那個時候,政治家、我們的政治理論家、政治思想家們該怎麼對待這個問題?

周濂教授卻認為劉先生的說法是不自覺的種族主義:“以種族作為基本分析單位和終極標准來區分人群,這種做法不是政治不正確的問題,而是事關人類文明底線的問題。如果按照這個邏輯,因為美國白人在2050年可能降到47%,因此西方文明要崩潰了。錯誤!這是你們對西方文明和美國文明的錯判,你們做出上述判斷的預設前提是,只有這47%的白人才是西方文明的繼承者,而剩余的非白人群體都是反對西方文明的!可是問題在於,在座三位都是支持西方文明的非白種人,這個現象告訴我們什麼道理?很簡單,種族與宗教信仰和價值認同,並不存在嚴格的等同關系。 剛才施展反復強調了敵友問題,而且還帶出了斗爭這個說法。我覺得在美國憲政民主框架下,雖然文化戰爭很激烈,但是遠沒有到施密特意義上的敵友觀,也不應該引入“階級斗爭”這個資源來分析當下美國的現狀。”……

看到周濂教授這番義正辭嚴的論述,我在想,周教授似乎特別缺乏一種現實感,因為很明顯劉蘇裡先生重點擔憂的是在短期內同化彼此的價值觀相差巨大的外來移民的難度,而不是外來移民有沒有被同化的資格或者可能,即使真如周教授所說,那麼,僅僅以現場對談的幾位知識精英作為代表,能否證實全體或者大多數國人都有認同美國政制的觀念水位?其次,涉及到價值共識的問題,難道沒有敵友的界限嗎?




周教授如此反應強烈,還迅速聯想到了東大特殊年代的階級斗爭,可這是兩件性質完全不同的事情。而真正到了應該合理聯想的時候,周教授卻又視若無睹或者顧左右而言他,比如周濂教授之前與中國政法大學的叢日雲教授就美國的白卷大學生而展開幾個來回的爭論:

2017年,有一個孟加拉裔穆斯林移民青年艾哈邁德(Ziad Ahmed),在申請斯坦福大學時提交的材料中,在作文一欄:“你認為什麼才重要,為什麼?”,該學生的回答是將“黑命貴”(Black Lives Matter)重復了一百遍。按照美國高校的常規錄制規則,即使該考生的其他答題都非常優異,但也不應該被錄取。然而,在白左政治正確的綁架下,該考生居然就奇跡般的被美國名校錄取了。

面對如此反常的結局,就連考生本人都覺得不可思議,也因此才有美國主流媒體爭先恐後的報道。這就讓人不得不聯想到我們曾經所經歷的那個特殊年代,有位學生寫作文時,通篇就是重復一句口號:“XXX萬歲”,而在當時的政治正確下,如果你是閱卷老師,你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的給零分嗎?

但是周濂教授就義憤填膺的拒絕將中美的這兩件事相提並論,還一直撒潑打滾的與叢日雲教授糾結“所謂的作文是essay還是writing sample、proposal”,以及“因為交白卷而被直接錄取與交白卷作文理應被拒錄”等無關緊要、乃至偷換概念的偽問題,周教授在這個時候該有的聯想能力都哪去了呢?

周濂教授認為正確的文化多元主義是在憲政民主的政治框架下,尊重文化多樣性的同時確保社會團結和國族認同,真正實現“多中之一”。周濂教授先是批判了叢日雲教授,認為叢教授的觀點與亨廷頓相同,都認同文化多元主義,堅持在多元文化格局中主流文化的主導性,推動各種文化融入主流文化。



周濂教授認為“推動各種文化融入主流文化”,其實質就是“化多為一”,進而實現“多上之一” ,將多元文化徹底地同化成白人基督教文化,這根本不是在主張文化多元主義,而是在倡導文化一元論。

可是問題來了,既然周教授都認為文化之間就不應該有共同的價值取向,那麼,就應該承認自己是文化虛無主義者,但是周教授並不承認,而是認為促使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認同美國的政治制度,就意味著有明確的價值取向,可如果是這樣,你還是文化虛無主義者啊,因為你並沒有確定的一個文化導向,但是你可以說你有制度導向,所以並不是一個價值相對主義者,而周濂教授正是這樣為自己辯護的,他說:“文化多元主義則是在自由和寬容的基礎上,維持“各美其美、美美與共”的局面。用羅爾斯在《政治自由主義》中的觀點,就是要維持在“合乎情理的多元主義”(reasonable pluralism)的范圍內,而不是墮入到“怎麼都行”的文化虛無主義或者相對主義。”。那麼,按照周濂教授一貫的主張來推論,所謂合乎情理的多元主義,自然就是納入羅爾斯正義論的文化多元主義了。

先不說,周教授在文章和會談中多次混淆使用文化多元主義與多元文化主義的問題,就說說關於周教授急欲與之劃清界限的文化虛無主義這個問題。

周濂教授曾經一本正經的提出社會性認知五路說:“共識比真理更重要——理解比共識更重要——自由比理解更重要——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容忍也是有邊界的”。

這番高論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因為按照其邏輯推論就是——有邊界的容忍可以比沒有真理與自由的共識更重要,這個邏輯理路實在是太荒唐,首先,共識的本質上就是容忍的范疇,怎麼可以一邊認為有邊界的容忍是最本體的主導力量,可是又認為共識比真理更重要?而如果只考慮邏輯鏈條上的兩端,就是有邊界的容忍比沒有邊際的共識更重要,但這是一句正確的廢話。再者,何為有邊界?能夠先驗到形而上的邊界,又如何被書齋文人所完全洞悉?豈不是成了神?以及什麼樣的邊界原則,居然可以比真理和自由還重要?

可以看出,周濂教授不僅是無可爭議的文化虛無主義者,更是堅定不移的價值相對主義者。

周濂教授在此次會談中說到:“我在課堂上經常跟我的學生說,你們一定要記住維特根斯坦的一句話,他說“哲學病的一個典型特征就是偏食症”,也就是只用一種例子來滋養自己的思想。”。

那麼,為什麼周濂教授還要偏執的讓不同文化、信仰、制度偏好的人都同化於特定的政治制度之下?以及從周濂教授自信滿滿的提出社會性認知五路說中也可以看出,左翼哲學病的一個典型特征就是自大症,自作聰明的將愛智慧過程中的有限感悟等同於獨立創造了可以跨越所有時空的整全智慧。

再者,既然周教授剝離了文化與制度之間的聯系,認為文化與制度就是完全不相關的事物,那麼,你又何必重點探討什麼文化方面的議題?周濂教授就應該重點強調自己是一個制度多元主義者,應該堅持在多元制度格局中主流制度的主導性,推動各種制度融入主流制度。為什麼非要多元文化融入特定的政治制度中?看來周濂教授的潛意識裡還是認為文化與制度是有關系的,所以他在此次會談裡再次重申到:“容忍是有限度的,這意味著對於那些無視基本人權、侵犯基本人權的極端宗教信仰或者道德理論,是堅決不可以容忍的。這種不容忍,可以通過落實美國憲法和法律得到落實。”。

周教授這番說辭的含義非常明晰,政治制度的根基還是在宗教與道德上,但這等於是周教授狠狠的打了自己的臉。

三、文化與制度



我繼續追問,制度是如何產生的?制度的構想是基於什麼樣的價值取向?你說是有關憲政、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等現代文明的要素,可關於這些問題的探討只存在於政治制度的層面上嗎?西方人長期信仰的《摩西十誡》,東方人長期信奉的《論語》,算是制度還是文化的范疇?

國內的思想界最喜歡談古今之變,我雖然一直不太認同古今之變的這個提法,因為古典與現代之間雖有裂縫,但還有很多內容是繼承關系,何況,歷史一直處在動態的演進過程中,今天也會成為昨天,那麼,古今之變還適用嗎?其次,如果非要在當下確立一個“古今之變”的歷史敘事,那麼,我認為主要標志有:



1、由宗教改革帶來的信仰自由——神學個人主義。

2、從古典中世紀的整體主義的城邦民主,演變到現代個人主義“一人一票、票力平等”的自由民主。

3、由信仰自由驅動的自然科學大爆發。

4、由宗教改革、政治變革和科技革命等共同催生的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繁榮昌盛。

5、大航海以及殖民主義時代催生的海洋法、國際法。

但如果說最核心的古今之變的標志,那麼莫過於“個人主義”,因為整個現代文明就建立於個人主義的價值理念上,個人主義的核心是圍繞著如何保障個人的權利和自由的價值取向,而權利本身就是自由的界限,那麼,個人主義的真正內涵就是個人的自由。

但是自由是如何產生的?周教授是主修哲學的,應該會知道,“自由”正式進入本體層面上的探討,首先是得益於基督教文化裡的神學對話,但由於有天主教權的長期存在,使得神學的個人主義還沒有得到完全伸張,基督徒只有在屬靈的層面上可以獲得完全自由的體驗,直到馬丁路德發起了宗教改革,基督徒可以繞過教會這個中介,從而直接面對上帝,這是一場神學的個人主義革命,也是信仰自由的正式開端。而後又在自然法傳統的潤澤下,由神學個人主義拓展到世俗的個人主義,霍布斯就是一個標志。

在個人主義的價值取向下,個人是第一性的本原目的,而國家、社會則是第二性的派生工具,所以,一切制度安排都圍繞著保障個人普遍的權利和自由而展開。西方人也因此逐漸的從古典中世紀依附於教會、封建領主、城市、行會等整體主義中走出來,才一步步獲得了現代性的政治自由。

簡言之,古典自由主義是沒有上帝的新教,而新教則是保留了上帝的古典自由主義,兩者分別從屬世和屬靈的層面上共同闡釋了完整的個人主義精神,而圍繞著個人主義才直接孕育了現代文明之政治自由、經濟自由、信仰自由。注意,這裡的信仰自由不是指政教分離,而是宗教改革下“因信稱義、人人皆祭司”的信仰自由

但是,世俗個人主義的誕生,是不是就意味著神學個人主義就應該進入歷史的垃圾桶了?正好相反,神學個人主義與世俗個人主義是高度同構的關系,在思想內核上一脈相承,而且神學個人主義是作為根本推動力的因,否則世俗個人主義的果將成為無源之水。

我們回溯個人主義的發展歷程,都不會否認一個最基本的事實,制度建構的目標一定是指向特定的價值觀,而價值觀的形成一定先於制度構想及其實踐。換句話說,政治制度不僅無法與信仰文化割裂,而且制度還是信仰文化的一個表達結果。事實上,人類文明史上,每一次制度變革,往往是對此前已經發生的一場價值革命的回應。

著名的華人經濟學家楊小凱先生就認識到:“脫離文化與信仰的土壤,認為僅僅依靠制度轉型就能包治百病,是膚淺的,信仰才是制度的第一因。”。

回到周濂教授關於制度與文化的觀點,請問,制度是憑空出現的嗎?

周濂教授也援引趙敦華教授的觀點:“在探討普遍主義和特殊主義之爭時,不少學者常常會混淆“思想的內容”和“產生思想的社會條件”這兩個不同的問題。這些學者假定:一種價值觀或知識在發生時即獲得了一個決定性的本質(社會條件、外部存在或內在真理), 在邏輯上存在著過去決定現在,現在決定將來的必然關系。”。

周教授認為,亨廷頓與華人川普主義者犯的是同一類型的錯誤,他們從“起源創造並且維持本質”這個假定出發,主張作為源頭的盎格魯- 新教特質決定了美國精神一脈相承的統緒,然而,這不過是趙敦華所說的“關於本質的發生學教條”,或者用我的說法,是一種“觀念上的刻舟求劍”,因為“思想的內容”並不等於“產生思想的社會條件”。

這番說辭看似有些道理,但實則是一種基於演化視角的價值虛無主義。首先,如果這個世界真的存在上帝,那麼,按照基督教文化的語境,“開端決定一切、起源決定本質”正是題中之義,除非周教授有能力充分證實上帝一定不存在。周教授的偶像維特根斯坦就認為,語言的界限就是世界的界限,言外之意,能夠用語言清晰表達的才是我們可以認知的世界,而不可言說的事物(如神秘體驗、宗教信仰等),就超出了語言的邊界,應保持沉默。那麼,周濂教授在否認存在一切本體主宰性的時候,有沒有想起過維特根斯坦的告誡呢?

此外,周濂教授一直在各個場合說,過去二十年,清華歷史系的秦暉教授是中國思想界的第一人。但是關於制度建構的問題,秦老師也多次表示:“在絕大多數場合自由主義所面臨的都是這種“行為困境”,而不是什麼“文化困境”。要跳出這種困境,人們必須面對的不是學理問題,而是實踐問題。“消極的”自由必須以積極的態度來爭取,低調的制度必須以高調的人格來創立,為了實現一個承認人人都有“自私”權利的社會,必須付出無私的犧牲,為世俗的自由主義而斗爭的時代需要一種超越俗世的“殉教”精神。而這,要比學理上的自由主義體系建構重要得多。在許多民族爭取自由的歷程中都有這麼些人,如甘地、哈維爾、曼德拉等。他們並未在學理上給自由主義帶來多少貢獻,甚至他們本人的思想還未必說得上是“自由主義的”。



然而他們對自由的貢獻無與倫比,其原因不在其言而在其行:一是他們面對壓迫敢於樹立正義之幟,反抗專橫而不僅僅“獨善其身”,從而跳出了“消極自由”的悖論;二是他們寬容待世,不搞“己所欲必施於人”的道德專制,更不自認為有權享有比別人更多的自由,從而跳出了“積極自由”的陷阱。應當說,一個民族能否取得自由,是取決於它有沒有自由理論家,而是取決於它有沒有這樣的自由實踐者。即便我們寫不出羅爾斯、哈耶克那種層次的理論巨著,我們也可以實行“拿來主義”;但倘若我們幹不了甘地、哈維爾等人所幹之事,那是決不會有人代替我們幹的。”。

周濂教授如此的看重制度的決定性,好像讀了一本《政府論》就能立刻出現一個民選政府,好像讀了一本《論法的精神》就能立刻出現憲政法治,好像凱撒的臣民聽到了政治哲學家們義正辭嚴的呼吁就能夠立刻改變對專制政體的依附習慣。周教授無比崇拜的秦暉老師,同樣極其重視制度的設計,但最後還是繞不開關於制度指向的價值信仰及其實踐動力的聖徒精神。秦教授盡管一直以來都對基督信仰比較排斥,但他還是不得不承認西方人正是在宗教熱情的驅動下追求自由民主、探索自然科學,但是秦老師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就基督徒會率先的追求現代文明?而穆斯林、佛教徒乃至讀四書五經的儒生等異教徒怎麼就沒有這樣的宗教熱情?更致命的是,秦暉老師在否定基督信仰的同時,卻又沒有找到能夠替代乃至更好的一種追求現代文明的聖徒精神,可見,秦老師在這個關鍵問題上不僅打了自己的臉,當然,更打了周濂教授的臉。



四、社會民主主義



既然周教授認為要區分觀念起源的社會條件特殊性與觀念內容本身的普世性,篤定並不存在“起源創造並且維持本質”的這個情況,那麼,為什麼又胸有成竹的認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應該要同化於特定的一套政治制度中?

何況周教授所說的憲政制度,也與建國以來的美國憲政傳統相去甚遠,因為周教授在文中就說了:“更加符合事實的判斷是,美國正在朝著歐洲的社會民主主義邁進。只要不搞計劃經濟和生產資料公有制,確保私有產權和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美國社會的整體左移趨勢就與哈耶克擔心的社會主義毫無關系。“把邏輯推到極致”的做法很有可能只是在攻擊稻草人。”。

再結合周濂教授一直將羅爾斯視為偶像,那麼就有理由認為周教授的理想目標就是社會民主主義。但這裡涉及到兩個問題,第一、美國是整個西方世界中比英國還保守許多的國家,無論是宗教熱情,還是古典自由主義傾向,都共同促成了今天的美國成為全球最後一塊保守主義的堡壘,那麼,即使看起來還沒有激進到極左的社會民主主義,在美國也會引起極大的撕裂。

更何況,今天的美國正在面臨的還不止是經濟模式的問題,還有與整個左翼思潮相配套的“政治正確”,無論是信仰衰敗、文化撕裂,還是身份政治、民粹主義,無論是行政腐敗、經濟困頓,還是非法移民、外交綏靖,任何一個問題都足以讓美國身陷囹圄。

其次,就社會民主主義這一經濟模式而言,是否是更進步的文明形態?

可以設想一下,如果是在一個新教保守主義、古典自由主義等個人主義傳統不那麼濃厚的國家,也去實踐羅爾斯、凱恩斯的政策主張,那麼,還會有多少力量可以對“市場幹預、財富再分配”背後的公權擴張和民粹泛濫形成制約?還會如願以償的出現社會民主主義嗎?何況,今天的美國已經通脹嚴重、債台高築了,還要繼續制度化的財富轉移、繼續有恃無恐的遏制經濟自由和市場活力嗎?今天的美國已經高度官僚化、民粹化了,還要繼續社會民主主義化嗎?

再者,如果離開了現代道德哲學支配的信仰共同體,就連米塞斯、哈耶克等古典的政治經濟學都難以落地,遑論基於“取消文化”的社會民主主義?即使從搖籃負責到墳墓的北歐高福利模式,看起來似乎還運轉得不錯,但能否持續發展是一個問題,高福利模式帶來的是創新動力萎靡、社會效率低下,以及資本外逃、人才流失、勞動力不足、老齡化加劇等結構性的弊病。何況北歐是依附於全球化時代下的小國寡民,當然可以嘗到全球化分工下的某些特殊紅利,但是否意味著可以一直維持,以及作為超級大國的美國也可以走這樣的路線?何況,再回到第一個問題,除了經濟以外,就沒有別的衡量指標了嗎?

綜上所述,鑒於周濂教授如此的缺乏歷史感和現實感,以及如此理想、浪漫的擁抱教條主義。我就引述一下柯克站在傳統的保守主義者立場重申對自由至上主義的拒斥,他稱後者為“形而上學的瘋子”和“政治上的精神病人”,但不管怎麼說,自由至上主義者的哲學觀還多少保留了一點審慎的不可知論,但是像周濂教授及其廣大黃左擁躉們這樣特別喜歡凌空蹈虛的左翼哲學愛好者,恐怕更加適合此評語,或者說是善意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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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平行空間
無題
不管說的是否客觀持平,這都是有思想深度的文章。


"Creation"這個詞在歷史文化相關書籍裡都有特別的含義,一看就知道是信神的,而且都是西方的主流教派,具體哪個另說。

這些教派最初都相互成為異端,殺戮殘酷,後來至少比較能容忍了。

我對宗教沒有什麼認識,印象裡新教比英國國教還老,清教徒最晚,生活也比較艱難。

英國維多利亞女王之前清教徒在英國還是不被主流接受,女仆去給女王打工還得隱瞞,好在女王知道後給予寬容。

當然一個國家體制建築於某個宗教之上還是有天生的弱點,隨著科學文化的發展,這種依賴於宗教信念的國家基礎必然受到巨大的沖擊。依賴於某個主義宏大敘事的基礎會比較穩固。

2026-04-18 11:23:03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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