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該作者繼續悖論其黨規法理而“一言堂”式強詞奪理道:“嚴肅的調查報告,不是誰說否定就可以輕易否定的。事實上,直到2010年,老夫都從來沒聽說誰對大躍進引起的大饑荒有什麼異議,頂多就是死亡多少人而已。按老夫自己的計算,大概是1400 C 2500萬之間吧,算一家之言吧......”,就憑其這一段原汁原味的遣詞造句,那不就客觀性和主觀性上,全都明白無誤地做實了:1)將那原本就毫無起碼法理客觀性、具體事實物理佐證性,而純粹就形同敷衍並踐踏司法規范性而所謂“宜粗不宜細”的忽悠性手法,具體表現得淋漓盡致了,卻還能繼續強權政治式所謂“嚴肅的調查報告”嗎?而顯然客觀性毫無具體佐證可鑒定其客觀事實,而完全悖論並敷衍司法政治之嚴肅、客觀、公平公正性原則的虛假報告,還居然強權政治式所謂“不是誰說否定就可以輕易否定的”的話,那麼,試問:這個表達法,有具體的法理依據嗎?抑或僅僅就是你自家或私人小團體性質的家法依據呀?總有個法理邏輯的硬道理性依據吧?而非你個人說了算吧?否則,為何客觀上無法在國內出版呀?完全就無法在法理邏輯上自圓其說嘛!還如何兌現你們那成天口口聲聲高喊的所謂“依法治國”呀?
俺上述這一具體針對性、客觀性鑒定,可沒有無中生有式捏造而冤屈他了吧?因為,全是源自他自己那原汁原味的文字表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