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几个关于common-law partner的误区
误区一:所以只要两个人住在一起超过一年是不是就可以申请家庭团聚移民了吗?
我们再看一下官网对common-law partner 的说法。an individual who is cohabiting with the person in a conjugal relationship.同居伴侣是有夫妻也就是婚姻关系,并不是只要居住在一起就代表同居关系的。
误区二:common-law partner 没有年龄限制吗?并不是的,同居伴侣双方需要18岁及以上。
误区三:维持common-law partner的关系很简单吗?并不是。这同居的12个月需要是连续的不能有长时间的分离。 如果有特殊原因分离,则需要是不可抗力原因,家庭或是工作原因,像是家庭成员生病,去世,或是工作调度。 而分离的时间要么是短期的,要么是临时的。两人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公开的:因为在证实两人之间的关系是要靠移民官审阅各种证据去证实,类似于配偶两人与双方家人,朋友之间的合照,出行,或是两人相识有权威的人的证明信。如果双方一方决定解除普通法伴侣,那么关系就终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