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三星堆 2020-06-06 12:06:17
看加西某些網友的言論伎倆,突然覺得魯迅先生在1925年,發表的《論辯的魂靈》,差不多100年前就指出了,可惜100年了,這些人還是逃不出這個邏輯,所以拜托各位可不可以學習一些邏輯方法論,否則翻來覆去就是那麼幾條,也請各位網友對照,辨別。善良的人們不要被騙了。 以下是摘抄: 1) 洋奴會說洋話。你主張讀洋書,就是洋奴,人格破產了! 2)“你說中國不好。你是外國人麼?為什麼不到外國去?可惜外國人看你不起……。 3)你說甲生瘡。甲是中國人,你就是說中國人生瘡了。既然中國人生瘡,你是中國人,就是你也生瘡了。你既然也生瘡,你就和甲一樣。 4)乙贊成自由結婚,不就是主張共妻主義麼?他既然主張共妻主義,就應該先將他的妻拿出來給我們‘共”。 5)丙講革命是為的要圖利:不為圖利,為什麼要講革命? 6)丁犧牲了性命,乃是鬧得一塌糊塗,活不下去了的緣故。 7)戊能算什麼英雄呢?聽說,一聲爆竹,他也會吃驚。還怕爆竹,能聽槍炮聲麼?怕聽槍炮聲,打起仗來不要逃跑麼? 我自己補充一條, 8)他說A,你拿出論據反駁了他,他馬上就轉到B,你拿出論據在反駁他,他又跳到C, 所謂轉移話題是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