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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7-12 10:27:14 | By: DWX2016 ]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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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軍事現在的各種軍事理論都是中國軍隊建立以來各個時期逐步發展與形成的。中國國防實行積極防御軍事戰略方針,並“根據中國地緣戰略環境、面臨安全威脅和軍隊戰略任務,構建全局統籌、分區負責,相互策應、互為一體的戰略部署和軍事布勢;應對太空、網絡空間等新型安全領域威脅,維護共同安全;加強海外利益攸關區國際安全合作,維護海外利益安全。”[3]

目錄


領導制度


實際情況與制度卻不完全一致。最高軍事領導人,按制度應該是:

年份領導人職位1949年-1954年 毛澤東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1954年-1959年 毛澤東 國家主席兼國防委員會主席1959年-1968年 劉少奇 國家主席兼國防委員會主席1968年-1975年 空缺 國家主席兼國防委員會主席1975年-1976年 毛澤東 中共中央主席1976年-1981年 華國鋒 中共中央主席1981年-1982年 胡耀邦 中共中央主席1983年-1990年 鄧小平 國家軍委主席1990年-2005年 江澤民 國家軍委主席2005年-2013年 胡錦濤 國家軍委主席2013年-現在 習近平 國家軍委主席

實際情況是:

年份 領導人 職位1949年-1954年 毛澤東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兼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1954年-1976年 毛澤東 中共中央主席兼中共中央軍委主席1976年-1981年 華國鋒 中共中央主席兼中共中央軍委主席1981年-1989年 鄧小平 中共中央軍委主席1989年-2004年 江澤民 中共中央軍委主席2004年-2012年 胡錦濤 中共中央軍委主席2012年-現在 習近平 中共中央軍委主席

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軍隊,即中國人民解放軍和其他一切人民武裝力量,擁有絕對領導權。軍隊中組成人員有黨員,並排建有黨小組,在基層連隊設立黨支部,在團以上單位設立黨委。在軍隊中設立的各級黨委是軍隊中的統一領導和團結的核心:黨委對所屬部隊的一切組織、一切部門、一切人員、一切工作實行統一領導,部隊的一切重大問題,除緊急情況下可以由首長臨機處置外,都必須先由黨委作出決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中共組織,根據中共中央的指示進行工作。未經中共中央中共中央軍委的授權,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插手、過問或處理軍隊問題,更不允許擅自調動和指揮軍隊。此外,中國共產黨禁止除共青團之外的其他任何黨派、政治團體、政治組織在軍隊中建立組織和發展成員;其他組織和團體的成員如果參加軍隊,必須與原來的組織脫離關系;軍隊中,未經黨組織的批准,不允許建立任何性質和形式的小團體、小組織;只有中國共產黨的組織才能委派軍隊中的各級領導幹部,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允許向軍隊委派幹部[4]

軍事戰略

參見:毛澤東十大軍事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戰略石油儲備

1945年,晉察冀邊區第六團和靈邱城民兵的進攻下,光復日軍占領的山西靈邱縣城。

八路軍軍人在制作手榴彈等武器

晉冀魯豫邊區中國工農紅軍的無缐電工廠

2007年,解放軍偕同美國參聯會主席彼得·佩斯將軍訪問瀋陽基地並享用中餐

中國的軍事戰略上采取積極防御和人民戰爭。現在中國軍事的各項理論是中國共產黨及其軍隊在長期的敵強我弱條件下的戰爭實踐中形成的。在不同時期和階段,有不同的內容和表現形式。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工農紅軍初期作戰采取“敵進我退,敵駐我擾,敵疲我打,敵退我追”的作戰原則;反圍剿後為打破敵人“圍剿”與進攻,紅軍采取了“誘敵深入”的戰略方針,實行游擊性的運動戰抗日戰爭時期,表現為全國實行持久戰的總方針和八路軍新四軍執行“基本的是游擊戰,但不放松有利條件下的運動戰”的方針。解放戰爭時期,則是“以殲滅國民黨有生力量為主而不是以保守地方為主”。朝鮮戰爭中,志願軍在戰略反攻階段實行“以運動戰為主,與部分的陣地戰、敵後游擊戰相結合”的方針。在戰略防御階段實行“持久作戰,積極防御”的方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事戰略仍然是積極防御,但情況和內容有了很大的不同。人民解放軍在戰略上實行防御、自衛和後發制人的原則,不僅是著眼於敵強我弱的形勢,還主要是由於作為國家軍隊;已不是奪取政權問題,而是要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

  • 1956年,中共中央軍委制定了和平建設時期的第一個戰略方針,即“積極防御”戰略方針。
  • 1960年代至1970年代,主要是由於中國安全環境的急劇惡化,另外對戰爭爆發的危險性估計得過於嚴重,因而采取“積極防御、誘敵深入”的方針,立足於應付最困難的情況,准備敵人早打、大打、打核戰爭
  • 1980年代初,針對未來全面反侵略戰爭的特點,確立了積極防御戰略方針,堅持“後發制人、堅持人民戰爭、堅持持久作戰、立足於以劣勢裝備戰勝敵人、立足於最復雜最困難情況下作戰”的戰略指導原則。雖然沒有發生世界大戰和大規模的外敵入侵,但是人民解放軍曾勝利地進行了幾場邊境自衛防御作戰,積累了在現代局部戰爭中貫徹積極防御戰略思想的豐富經驗。

1980年代中期以來,依據鄧小平提出的在較長時間內不發生大規模的世界戰爭是有可能的戰略判斷,指導思想改變,即從時刻准備早打、大打、打核戰爭的臨戰狀態真正轉到和平時期現代化建設的軌道上來,從立足於隨時准備對付敵人大規模入侵轉為著重對付局部戰爭和軍事沖突。進入1990年代,國際戰略格局變化,軍事領域發生變革。積極防御的內容上把基點放在打贏現代技術特別是高技術條件下的局部戰爭。

2010年代中期,中國軍隊的積極防御軍事戰略方針的原則調整為[3]

  • 服從服務於國家戰略目標,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強軍事斗爭准備,預防危機、遏制戰爭、打贏戰爭
  • 營造有利於國家和平發展的戰略態勢,堅持防御性國防政策,堅持政治、軍事、經濟、外交等領域斗爭密切配合,積極應對國家可能面臨的綜合安全威脅
  • 保持維權維穩平衡,統籌維權和維穩兩個大局,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維護周邊安全穩定;努力爭取軍事斗爭戰略主動,積極運籌謀劃各方向各領域軍事斗爭,抓住機遇加快推進軍隊建設、改革和發展
  • 運用靈活機動的戰略戰術,發揮聯合作戰整體效能,集中優勢力量,綜合運用戰法手段;立足應對最復雜最困難情況,堅持底線思維,扎實做好各項准備工作,確保妥善應對、措置裕如
  • 充分發揮人民軍隊特有的政治優勢,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重視戰斗精神培育,嚴格部隊組織紀律性,純潔鞏固部隊,密切軍政軍民關系,鼓舞軍心士氣
  • 發揮人民戰爭的整體威力,堅持把人民戰爭作為克敵制勝的重要法寶,拓展人民戰爭的內容和方式方法,推動戰爭動員以人力動員為主向以科技動員為主轉變
  • 積極拓展軍事安全合作空間,深化與大國、周邊、發展中國家的軍事關系,促進建立地區安全和合作架構。

國防政策

中國奉行防御性的國防政策。新世紀新階段中國的國防政策主要包括:

  • 維護國家安全統一,保障國家發展利益。
  • 實現國防和軍隊建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 加強以信息化為主要標志的軍隊質量建設。
  • 貫徹積極防御的軍事戰略方針。
  • 堅持自衛防御的核戰略。
  • 營造有利於國家和平發展的安全環境。
國防支出

自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前30年間,軍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一直較高,保持在5%以上(按中國官方公布數值),從1980年代開始進行控制和縮減(參見百萬大裁軍)。[5]軍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在1989年降為2.5%,再進一步降至最低值為1997年的1.6%。之後軍費比例略有調高,從2001年起一直保持在2.0%-2.2%之間,軍費的數額也跟隨中國經濟的成長而大幅增加。2011年,中國的國防軍費在為9230億人民幣,占中國國內生產總值的2.0%,列世界第二,占世界各國國防預算總額的8.2%[6]

中國國防預算的變化(億人民幣,根據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7]

2009年中國國防費用支出(億人民幣)[8]現役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合計金額比例人員生活費1670.6314.651685.2834.04訓練維持費1521.7119.65128.591669.9533.73裝備費1574.2614.317.301595.8732.23合計4766.6048.61135.894951.10100

政府軍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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