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西上訴法院有關“flying2u訴本那比經略惡意人身攻擊案”【加西[法]字10-001號】判決結果
原告:flying2u
被告:本那比經略
案件回放:
--案發時間: 2010-10-24 12:58am
--案發現場:http://www.westca.com/Forums/viewtopic/p=2726205/lang=tchinese.html#2726205
--原告上訴:10月24日,原告不服管理員本那比經略(也即案件被告)的判決,向本法院提出上訴。上訴貼:http://www.westca.com/Forums/viewtopic/t=320695/lang=tchinese.html
—被告自辯:http://www.westca.com/Forums/viewtopic/t=321091/lang=tchinese.html
法院審理:
--加西上訴法院於10月25日召集7名常務法官和4名候補法官對是否立案進行投票,在6名法官同意後即宣布立案。
—加西上訴法院並於10月25日至10月26日召集7名常務法官,針對下述3項議題進行投票:
1. 被告的言論,是否屬於對原告惡意的人身攻擊?
2. 被告是否應就此事對原告道歉?
3. 被告應否就此事對原告flying2u給予加西盾賠償?
法院終審判決:
經7名常務法官投票表決:
-以6:1通過“本那比經略的言論不屬於惡意人身攻擊”決議;
-全票(7票)通過“本那筆經略應該就此事對flying2u道歉”決議;
-全票(7票)通過“本那比經略應就此事對flying2u給予一定數目的加西盾賠償”決議。因案情情節輕微,建議判罰300-500盾,具體數額由執行人裁定。
本裁決自即日起生效,由網站管理員負責執行。
這麼多法官沖過來,嚇偶一跳
Comment by 無極 — 2010-10-26 20:07:20 - 引用
這麼多法官沖過來,嚇偶一跳
別怕,都穿著便衣呢
Comment by Emirato — 2010-10-26 20:08:13 - 引用
這麼多法官沖過來,嚇偶一跳
那還不順著黃色海岸線快跑?!
Comment by 小小油墨 — 2010-10-26 20:10:08 - 引用
這麼多法官沖過來,嚇偶一跳
表怕,姐給個花花壓壓驚!
Comment by 小葉子 — 2010-10-26 20:10:57 - 引用
哇哈哈哈, A牛先道歉, 再送盾盾的幹活!
Comment by flying2u — 2010-10-26 20:21:41 - 引用
另外, 是不是當事帖應該刪除啊?
Comment by flying2u — 2010-10-26 20:22:22 - 引用
飛豬變成蜂豬了
Comment by 小葉子 — 2010-10-26 20:23:27 - 引用
多Nice的人呀。
都受傷了,還這麼顧及管理團隊的對外形象。
Comment by Emirato — 2010-10-26 20:26:03 - 引用
這個不在訴訟要求裡頭,本著double jeopody的原則,請不要再向法院哭訴,直接找管理員刪貼吧。或者找流協砸磚……
Comment by 人黃豬老 — 2010-10-26 20:26:17 - 引用
這個不在訴訟要求裡頭,本著double jeopody的原則,請不要再向法院哭訴,直接找管理員刪貼吧。或者找流協砸磚……
Faint, 看來流協砸磚是on the way了...
哼哼!
Comment by flying2u — 2010-10-26 20:52:08 -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