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人居然還在做官! 對比陳水總,到底誰更沒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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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麗,女,是1994年新疆克拉瑪依大火關鍵時刻說:同學們不要動,讓領導先走的指揮人。導致288名小學生被大火燒死,
現在任職:雲南中石化雲南分公司總經理,安寧px項目總負責人~況麗,女,生於1956年,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訓中心黨委副書記。是1994年克拉瑪依大火(一二八事件)不指揮打開安全門讓學生疏散,只顧自己逃生的人。就因為她一句“同學們不要動,讓領導先走”使得288名學童葬身火海。因玩忽職守罪,1995年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出獄後,居然恢復職務,重新入了黨。此文見一次轉一次,轉到她夜夜噩夢!
這個必須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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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廈門公交慘案,最後用死者陳水總變態縱火來引導輿論仇視弱勢群體,陰險啊!
廈門日報昨天社論:《如此喪心病狂,全社會必須共誅之》,說的是陳水總。陳水總當然已經命喪當場了,所以說要“共誅之”,也就是他該死的意思。犯了這樣的滔天大罪,虧欠47條人命,自然該死。而且,他也是我們這個社會的一份子,不勞別人動手,他自己就自裁了,所以說“全社會必須共誅之”也很恰當。他本人已經代表全社會誅殺了該死的陳水總。
什麼人該死?根據我國法律,當然是刑法適用死刑立即執行的人該死。也就是說,在他們犯罪以前,他們不能算該死的人,只在犯罪那一刻以後才開始該死,可是真正該死的罪行都不是即興的,陳水總倒好幾趟車踩點就是明證,該死的行為是一個過程,一個人心演變的過程,經歷了被傷害感——試圖改變無果——委屈憤怒——隔閡——仇視——醞釀行為——實施犯罪這樣一個過程,在陳水總的人生河流裡,不到最後一刻,都不能叫該死,那麼我們什麼時候說“共誅之’合適呢?在他死以後?等同於廢話。
真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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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任職:雲南中石化雲南分公司總經理,安寧px項目總負責人~況麗,女,生於1956年,原系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訓中心黨委副書記。是1994年克拉瑪依大火(一二八事件)不指揮打開安全門讓學生疏散,只顧自己逃生的人。就因為她一句“同學們不要動,讓領導先走”使得288名學童葬身火海。因玩忽職守罪,1995年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出獄後,居然恢復職務,重新入了黨。此文見一次轉一次,轉到她夜夜噩夢!
這個必須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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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廈門公交慘案,最後用死者陳水總變態縱火來引導輿論仇視弱勢群體,陰險啊!
廈門日報昨天社論:《如此喪心病狂,全社會必須共誅之》,說的是陳水總。陳水總當然已經命喪當場了,所以說要“共誅之”,也就是他該死的意思。犯了這樣的滔天大罪,虧欠47條人命,自然該死。而且,他也是我們這個社會的一份子,不勞別人動手,他自己就自裁了,所以說“全社會必須共誅之”也很恰當。他本人已經代表全社會誅殺了該死的陳水總。
什麼人該死?根據我國法律,當然是刑法適用死刑立即執行的人該死。也就是說,在他們犯罪以前,他們不能算該死的人,只在犯罪那一刻以後才開始該死,可是真正該死的罪行都不是即興的,陳水總倒好幾趟車踩點就是明證,該死的行為是一個過程,一個人心演變的過程,經歷了被傷害感——試圖改變無果——委屈憤怒——隔閡——仇視——醞釀行為——實施犯罪這樣一個過程,在陳水總的人生河流裡,不到最後一刻,都不能叫該死,那麼我們什麼時候說“共誅之’合適呢?在他死以後?等同於廢話。
真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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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2013-06-11 17:40:59
黨國的官員都是黨和朝廷的寶貴財富。只要他們對黨沒有二心,其他所謂的錯誤都是無所謂的。。。
引用2013-06-11 17:54:00
這些沒人性的家伙,它們只對自己沒二心,黨對於它們只是有事兒的時候幫助吸血的衛生巾! 引用
2013-06-11 17:58:37
這樣的人不在共產黨裡當官,天理不容
引用2013-06-11 19:54:25
當官不發財,請我也不來
引用在天朝當官,不就是為了能幹那些事麼?!
2013-06-11 22:40:13
輪子說這事是真的嗎?能給個大雞院以外的鏈接嗎?
引用2013-06-11 23:02:50
偶詛咒當初立法定“嫖宿幼女罪”的那些人斷子絕孫!!!
引用2013-06-11 23:19:05
狗和老鼠都是這麼想的。 引用
2013-06-11 23:21:45
在天朝當官,不就是為了能幹那些事麼?!
你以為是你們輪子啊!以造謠騙財為生? 引用
2013-06-11 23:53:20
想整你,怎麼都能查出罪
引用不想整你,怎麼整都沒事
2013-06-11 23:57:08
這句話就是最強音,自己人阿,所以接著用。犧牲了孩子,保護了官員。這樣的人就是好同志。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