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5點左右,在OAK街,從北向南在快車道上行駛,我開車;
正在和後座的朋友說話,稍有分心,以下全部發生在不到一秒鍾內:發現前方十字路口黃燈閃爍,過還是不過?突然看到左邊小路口的第一輛車是警車,本能踩下刹車,同時掃了一眼我的我的車速表在60公裡;緊接著感覺刹車肯定不能把車在停車線前完全停下,於是放開刹車,沖過路口;
那一瞬間,偶知道在我完全通過路口前,黃燈變紅燈了
通過路口後保持50多公裡的車速,後視鏡看到警車轉了過來,慢慢靠近但沒有閃燈;我打燈換線到慢車道,警車也慢慢跟了過來,還是沒有閃燈,我已經想好我的駕照在哪個口袋裡了,朋友說“好像沒事”;
後面的警燈終於閃了
沒有猶豫,右邊的路邊看到有空檔,打燈靠邊,套錢包拿出駕照,駕照拿出來了,卻把小皮夾掉到座位下去了,我知道這不是我去找皮夾的時候,叫後座的朋友幫我掏。我看著後視鏡,來到加拿大那麼多年的的第一張罰單將向我走來。
警官查過車牌,下車走到我的車左後方,停下,說了什麼,我聽不清,他又重復了一遍,我還是聽不清,這時才發現我的車還沒熄火,於是按下按鈕熄火;警官才走上來,我才知道,他剛才是叫我熄火。
警官表情嚴肅地向車上每一個人問好,我趕緊把後座車窗也打開,警官發現後座的朋友還在彎腰,問他在幹什麼,朋友如實告知,警官告訴他回頭再找,朋友趕緊坐好不動了;
確定我們車上所有人沒有異常之後,警官開始對付我了。
問我要過駕照,仔細查看過,告訴我在前面的十字路口我闖了黃燈,我點頭承認,說我試圖刹車但發現不能安全停下,於是選擇了沖過路口。警官讓我說完,然後問我這是不是我的車,我如實說是老婆大人的車,警官點頭說這輛車是注冊在一位女士名下的,然後看了一眼車的前輪,之後對我說,這輛價值XX千的車配備了很好的刹車系統,完全可以在需要的時候及時刹車,我老老實實聽著,除了點頭沒有再說話。
警官接著講述了這個地區的交通情況和那個位置紅綠燈的重要性,特別強調了閃爍的綠燈與黃燈、過路口的孩子和自行車;
接著這位警官說:“instead of giving u a $170 ticket, I'll give u a lecture today” 我還沒來得及驚喜,他接著說,“I could give u a $170 ticket now” 我點頭承認錯誤,沒有為自己分辨。
警官再次警告,我的5級駕照允許我駕駛各種車輛,但如果我不注意安全駕駛,我會因為危險駕駛而失去我的駕照;
最後,當警告遞過我的駕照時,我雙手接過,警官一直很嚴肅的臉上終於流露出一絲笑意:“have a good day” 我則以“Thank you”結束了我們之間的談話。
整個過程,這位警官說話清晰,威嚴而不失禮貌,我能非常清晰的感覺到這位警官執行公務的嚴肅性。
警官很快就駕車離開了。
這是我在加拿大這麼多年來,距離罰單最近的一次,開車要專心,不是怕罰單,與出了事故相比,罰單根本不算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