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臨時決定申請入籍,沒有告知老公,想給他個驚喜,因為他總說我沒有能力辦事,用了別人家的地址,今年九月參加了入籍試,前幾天收到信了, 要我提供2006_2010年所有的出入境證明,給了北京一地址由那出具,四年所有雇主證明,信用卡銀行月結單,新舊護照彩色復印件,四年報稅資料,還要填份表格,30天之內。同學說說是否用了別人的地址懷疑我假結婚了?我的兒子是這出生的,除了有次回國帶著兒子,其它兩次都是全家回國的,入籍辦公室簽名是L,Chen一看就知道是中國人,我上哪找這些雇主信去,一家公司早買給美國搬去那邊了,其它有兩個都換老板了,真煩,這樣老公又笑話我了,沒事找更多事給他做,,,我想不理反正我也不是一定要入籍,美簽還有八年,但老公說不行,你不跟進入籍辦公室會要更多的材料來麻煩你的,真倒霉就這樣重大獎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