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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房屋押金鬧上庭 BC法官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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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 BC省民事解決法庭就一起小額索賠案件作出裁決,由於租客違約未能搬入後,房東有權扣留400元的押金。



根據法庭文件,本案原告租客曾同意在2022年5月1日租下 被告房東一個家具齊全的房間。房源顯示,租金為每月800元,外加400元的押金。

租客在法庭上聲稱房東不允許他們搬進去,要求退還400元的押金,並報銷他們在替代性住宿方面的費用1545.17元,並要求房東就歧視性言論賠償130元。


不過,房東否認了這些說法,並表示租客違約,導致他當月損失了800元的租金。

租房協議確定之前,房東曾要求租客提供疫苗接種證明和其他文件。


在5月1日的某個時候,租客向房東發送了400元的電子轉帳作為保證金。短信內容顯示房東也對這個租客表示歡迎,並約好第二天見面。

但是第二天,租客則表示這所房子離他們住的地方有6個小時的公交車車程,並表示要退房。

不過,房東拒絕退還400元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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