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下降买家毁约?真相可能大不同

日期: 2022-08-19
新闻主题: 买房租房

来源: 加西网

(加西网综合)根据加拿大房地产协会的数据,从 2 月房价最高峰到最近刚刚公布的 7 月以来,加拿大的平均房价已经下跌了 22.8%,这已经是 3 月以来房价连续下降的第五个月。



其中,房价最贵的安省受到打击的程度最为严重,媒体多次报道很多买家开始出现毁约行为,不惜放弃几万块的签约定金而退出交易,因为相比几万加元的定金来说,房价的损失可能是几十万的差距,买家们在权衡之后选择了最小损失。



事实上,根据业内人士的消息,这种买家毁约的行为早在 5 月就已经开始出现苗头。虽然比例还没有很多,但由于对未来房地产市场的不明朗感到担忧,因此很多人开始出现动摇。



尽管伴随着四次加息以来房价的持续下降,对于买家毁约的担忧变得越来越普遍,但房地产公司 Right at Home Realty 的研究认为,这部分违约的买家恐怕并不像人们所预想的那么多、那么寻常。



从房地产律师到抵押贷款经纪人的业内人士表示,在过去几个月内,很多买家为想要购买的房屋提供了报价、并交纳了定金,但越来越多的买家最终选择退出了交易。

在这些情况下,买家通常出于以下两个原因退出交易:
  • 房屋贬值,使其购买价格与如今的市价不符,导致房屋无法获得相应的抵押贷款;
  • 房屋贬值,买家宁愿放弃押金、而不想用高价购买已经贬值的房产。

但 Right at Home Realty 公司总裁 John Lusink 表示,这种现象可能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普遍存在。
  Right at Home Realty 公司针对今年迄今为止的交易进行分析时,发现只有不到 1% 的交易涉及拒绝成交的买家。

Lusink 表示,的确存在这种买家毁约的现象,但是至少从该公司旗下的交易来看,至少非常少的份额。

目前针对加拿大全国范围内上没有这样的分析数据。不过根据房地产经纪公司 Redfin 最近针对美国交易数据的统计发现,购房买家退出了签约房屋销售的情况比例高达 16.1%,这是 2020 年 3 月(17.5%)或 4 月(16.3%)以来的最高份额。

2020 年 3 月和 4 月是疫情大流行刚刚开始的时候,很多情况充满不确定性,造成了相当比例的买家出现了违约行为。

加拿大在经历了暴涨的房价数月之后,今年春季以来持续在下降通道中进行,对很多曾经的高房价区域买家打击尤其明显。

一些买家不得不面对金融机构估值大幅下降所带来的购房价差,由于拿不到相应的贷款、最终只能由买家额外筹款来支付差额。

此外,在这个几月期间,利率不断上涨,使得买家购房时所面临的压力测试更高、进一步缩减了买家的购买力。

Lusink 说:如果潜在已经超过了能够锁定利率的保证时间范围,那么买家将会非常难获得此前的购房资格。

Lusink 观察到的另一个问题是,考虑退出的买家经常没有完全意识到他们可能面临的后果。

毁约的买家不仅将失去购房定金——通常是购买价格的 5%,而且可能会被那些现在试图在更冷的市场出售房屋的卖家告上法庭。这些卖家将在更低、更糟糕的市场环境下卖出房屋,而房屋卖价也将更低,因此卖家将通过法律手段来弥补损失,虽然这一官司过程可能会很漫长,但最终的惩罚力度也可能会很大。

此前,加拿大一对华人夫妇就因为 5 年前的一笔交易毁约而被告上法庭,最终卖家胜诉,华人买家损失几十万加元。

根据安省最高法院 7 月的判决,这对华人买家夫妇是在 2017 年加价抢购一套独立屋之后出现毁约行为,但最终被起诉后不仅损失了当初购房的定金、还被判赔偿卖家几十万加元损失。



根据法庭文件,Y 先生与妻子 F 女士在 2017 年 3 月 20 日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当时这套房产开价为 168.8 万加元,夫妇俩在出价前与卖方的代理经纪 Falkovski 会谈。

Falkovski 告诉 Y 和 F 已经有两个最高的出价达到 190 万加元,于是 Y 一家签订了 “bully offer”给出了 191 万加元的出价,并支付 9 万加元的定金,随后卖家接受了这一出价,并将交割日期设定在 2017 年 7 月 4 日。

然而,2016-2017 年与如今的市场形势很相似,在经历了高峰之后,开始逐渐回落。Y 先生发现自己所购房产隔壁的房屋在 2017 年 4 月 28 日以 171.5 万挂牌,而且他认为自己被经纪人 Falkovski 忽悠了,因为当时并没有 Falkovski 所说的两个 190 万的出价

Y 于是聘请律师在 2017 年 6 月 起诉卖方代理经纪 Falkovski,理由是“欺诈性虚假陈述”,要求解除合约、收回 9 万加元的定金,并要求额外 10 万加元的惩罚性赔偿款。

但由于买家的毁约,卖家的房屋没能如愿高价售出,而市场已经开始下降,卖家当年 7 月11 日再次以 170 万价格上市、8 月开价降至 165 万、9 月开价降至 140 万。

最终这套曾经以“191 万加元”成交的房产在 2017 年 9 月以 133 万的价格售出,降价幅度近 60 万加元。因此卖家起诉了 Y 先生,要求赔偿毁约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而在这起案件中,法官驳回了 Y 先生对于地产经纪 Falkovski 的起诉,法官判决书中写道——无论卖家经纪 Falkovski 怎么说,但没有证据显示这是卖家授意的,因此卖家不能承担责任。而且,没有证据显示 Falkovski 进行了虚假陈述。因此买家撤销合同没有法律依据,无法索要赔偿。

相反,由于买家的违约让卖家承受了经济损失,因此判决买家 Y 先生和 F 女士不仅要损失掉 9 万加元的定金,还要赔偿卖家 514,841 加元的经济损失。

因此,买家毁约可能的确存在,但并不是普遍现象。

ref:
https://storeys.com/buyers-refusing-to-close-preval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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