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童妓被逼迫賣淫,警察卻要把她們

日期: 2021-09-24
新聞主題: 華盛頓,紐約,舊金山,洛杉磯,西雅圖,拉斯維加斯,黃石,鹽湖城,底特律,費城,波特蘭,奧巴馬,希拉裡

來源: 英國報姐

  美國拉斯維加斯的夏夜,悶熱的空氣中,數個年輕女孩站在人行道邊,沖著路過的汽車揮手。

  其中一輛車搖下車窗,於是很快就有一個穿著粉紅色緊身連衣裙的年輕女孩走上前,和男性司機開始熟練討價還價,告訴這個司機,她賣身的價格是 80 美元。

  她看上去很年輕,身材嬌小幼嫩,黑棕色的眼睛在超長假睫毛的映襯下顯得更無辜了一些,而男人很快就與她 " 達成了一致 "。

  

  這是在拉斯維加斯很常見的場景,但事實上,並不合法。

  內華達州是美國唯一一個賣淫合法的州,但僅限於有政府頒發執照的妓院。

  除此之外,一切賣淫活動都是非法的,包括拉斯維加斯常見的、和這個女孩一樣的妓女。

  

  所以,當這輛車徑直駛入警察局時,女孩立刻明白——她被逮捕了。

  司機撒謊了,他不是嫖客,而是便衣警察。

  在拉斯維加斯,臥底警察每天晚上都會巡邏,在賭場、脫衣舞俱樂部和街角,用各種變裝來釣魚執法。

  

  警察沖過來,給她帶上了手銬,開始搜身、翻找她鑲著廉價水鑽的錢包,試圖尋找到身份證明。

  但這個錢包裡只有汽車旅館的賓館卡和避孕套,並沒有任何證明身份的東西。

  

  這個女孩告訴警察,她的名字以 K 開頭,而後想了一會兒又為自己辯解道:

  " 你們不能因為賣淫而逮捕我,我是未成年人。"

  而警察只是平靜地告訴她:我們可以。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拉斯維加斯就設立了專門打擊販賣兒童賣淫的部門,宣布將嚴厲打擊 " 轉賣童妓 " 的罪行。

  然而直到現在,兒童賣淫依然困擾著這個地方。

  K 只有 16 歲,但逮捕她的警察並不意外——他們甚至逮捕過 11 歲的童妓。

  

  她們並不是自願賣身,在她們上面,還有一個皮條客控制著這些孩子。

  比如 K:在警察查詢她房間費用的支付者時,找到了一名有前科的 29 歲男性,曾經因為持槍搶劫而被逮捕,並在假釋後消失。

  這個男人對外宣稱 K 是他 16 歲的妹妹,但實際上在兩人獨處的時候,K 會管他叫 " 老爹 Daddy"。

  

  很多在這裡賣身的童妓,故事都和 K 是類似的。

  " 一個來自內華達州或者附近州的少女,有著破碎的生活,渴望有人關心她。而後她的生命中出現了一個男人,給予了她一直缺乏的愛和溫暖。

  他告訴她她很漂亮,他們可以一起發財,他會永遠保護她。"

  

  警察說,這也是在他們處理童妓問題時最困難的事情:她們並不像是電影中描述的一樣,被暴力威脅、被扣為人質。

  她們被脅迫者用畸形的戀情精心洗腦,讓受害者認為 " 當下才是最好的境遇 ",是為了兩個人的未來共同努力。

  像是家暴受害者一樣,她們並不知道自己是受害者,甚至會主動維護那些控制她們的人。

  

  這些童妓,即使每天都有獨自上街、接客的時間,卻從未想過朝警察求助。

  警察說:" 我很少碰到這些童妓說自己是‘性販賣受害者’。她們只會說,這是我自己的錯。"

  一個 13 歲的童妓對警察說:" 我知道他對我做這樣的事情,我應該離開,應該報警,但我愛他,我是自己選擇留下的。"

  

  K 也是一樣。

  在警察試圖向她證明,他們想要幫助她、想要逮捕她的 " 老爹 ",把她送回到已經分離了一年多的父母身邊……

  " 明天就是你的 17 歲生日,如果你不現在擺脫這樣的生活,你的余生都將是一個妓女、被一次次逮捕。一旦你年滿 18 歲,你再被發現賣淫,即使是被迫的,也會面臨 6 個月的監禁,記錄將跟隨你一生。"

  但 K 拒絕合作。

  K 拒絕回答警察的問題,不會看警察,甚至會用尖叫來回應問題。

  不少童妓並不願意配合調查,所以根據美國法律,警察並不能把人販子老爹逮捕。

  (即使受害者是未成年人,也必須證明賣淫過程存在暴力脅迫或者欺詐手段,才能以 " 人口販賣 " 罪名起訴。)

  當受害者因為賣淫蹲在監獄裡,真正的剝削者、皮條客、人販子 " 老爹 " 卻逍遙法外,還能大搖大擺地去警察局保釋她們。

  有的時候,在受害者出獄後,還會因為沒有發現她們的顧客實際上是警察,而受到嚴厲懲罰。

  

  但更糟糕的是——

  即使這些童妓願意配合,即使她們拿出了證據,即使她們是十足的受害者……

  她們也仍然會被逮捕。

  

  根據華盛頓時報報道,曾經有一名 19 歲、還戴著牙套的女孩找到警察。

  她的皮條客用上膛的槍隨時監視她的一舉一動,她淚流滿面地向警察提供了逮捕她的 " 老爹 " 所需要的所有證據。

  然後警察也把這個女孩關進了監獄,並且把犯罪記錄永遠地留在了她的檔案之中。

  

  從 2011 年到 2019 年期間,拉斯維加斯警方逮捕了 922 名被販賣的童妓。

  警察堅持認為,這是為了她們好。

  " 如果讓她們回家,或是帶到沒有被看管的兒童福利設施,她們只會主動跑回那些剝削者的身邊。"

  " 把她們關進監獄,是為了讓孩子們有機會遠離人販子皮條客,得到醫療照顧,和心理咨詢師交談,意識到她們真正在被利用、被虐待。"

  

  但對於這些女孩來說,如果她們是在成年之後才被‘解救’,這份記錄甚至有可能會永遠跟隨著她。

  在她之後尋找其他工作、去租房、去面試的時候,都會被一次次提起,永遠地打上標簽。

  對於這些受害者來說,這或許……又是一種二次傷害。

  

  " 警察傷害了我的感情。

  他就像是……‘這些年輕女孩們自願來到拉斯維加斯賣身,整個過程像游戲一樣充滿樂趣’。可我不是——我是受害者。"

  一個 16 歲就被販賣的女孩。

  

  " 即使我告訴警察,我身後有皮條客,我很害怕,我想回家……

  警察也不會問我:‘你想出去嗎?你想要我現在去逮捕這個人嗎?我們會把你安置在安全的庇護所,我們一起努力。我們會帶你離開’

  他們只會逮捕我,把我關進監獄。"

  一個 15 歲起就被販賣的女孩。

  

  " 警察告訴我,他們監視了我們三個月。

  ……我知道的時候就在想,三個月前,你們為什麼不來幫我呢?"

  一個 13 歲時起就被販賣的女孩。

  

  在這些年中,隨著社交軟件的擴張,這類拐賣、脅迫兒童賣淫的罪行,也呈現了顯著上升趨勢。

  對於這些女孩來說,她們或許只是貪戀了破碎家庭沒能給她們的一時溫暖,卻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從落入魔窟的那一刻起,命運就似乎已經注定。

  她們被視為犯罪者,而非受害者。

  她們被逮捕進監獄,而非送入溫暖的庇護所。

  也許警方會覺得,這是對她們來說最好的幫助……

  但,仍然還是覺得有些唏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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