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 贈情人320多萬元被妻起訴

日期: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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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環球網資訊

  中新網綿陽9月15日電 (記者 楊勇)在四川綿陽,今年71歲的杜某某是一家公司的董事長。20年前,杜某某認識了比他小26歲的洪女士,後兩人發展為情人關系,杜某某給洪女士買房,並通過銀行、微信轉賬的方式,共贈予洪女士320多萬元。去年6月,兩人的關系被杜某某的妻子林某某知曉,為維護自身權益,林某某一紙訴狀將杜某某和洪女士告上法庭。

  記者15日從四川綿陽高新區法院獲悉,法院認定杜某某贈予洪女士的錢款屬於林某某與杜某某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無效;洪女士返還杜某某的夫妻共同財產320多萬元。一審判決後,洪女士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目前,案件正在執行過程中。

  據介紹,1980年,杜某某和林某某登記結婚。2002年,兩人成立了一家公司,注冊資金為1000萬元,杜某某擔任公司董事長。

  然而,在2001年底,杜某某與朋友相約去理療按摩,在綿陽某賓館認識了時年25歲的洪女士,雖然洪女士比杜某某小26歲,但兩人相談甚歡,隨後兩人發展為情人關系。

  當時,洪女士在外租房居住,想買房並看好了綿陽新開盤的某小區,當時房價在每平方米2000元以內。杜某某於是給了洪女士20多萬元,用於購買房屋。幾年後,洪女士把該小區的房屋賣了,買了綿陽市中心的一套電梯房,後來又按揭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屋。

  杜某某和洪女士的情人關系一直維持著,直到2008年,林某某發現了杜某某和洪女士的事。為維護家庭的完整,林某某選擇了忍讓,杜某某也斷絕了與洪女士的來往。

  但是3年後,2011年底,杜某某和洪女士又恢復了情人關系,而林某某一直被蒙在鼓裡。杜某某稱,再次恢復情人關系後,洪女士就不斷逼他離婚,並且索要財物,這些年,他通過銀行轉賬、現金、微信轉賬等方式,給洪女士的錢應該在500萬元以上。

  但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2020年6月,林某某發現了老公杜某某給洪女士轉賬的事,年近七旬的林某某憤概不已。隨後,林某某和洪女士多次互發短信相互辱罵、威脅。

  氣憤的林某某開始搜集杜某某給洪女士轉賬的證據。隨後,林某某一紙訴狀,將杜某某和洪女士告上了法庭,請求確認杜某某將夫妻共同財產贈予洪女士的行為無效;請求判決洪女士返還原告的夫妻共同財產300余萬元。

  面對林某某的起訴,洪女士在庭審中辯稱,2001年冬天的一天,她與杜某某同乘一輛出租車(拼車),後杜某某主動承擔了她應支付的車費並留下聯系方式。事後,杜某某主動聯系她,並贈送了一些護膚品。

  洪女士稱,2003年,有證人證實她和杜某某在朋友聚餐時喝血酒結拜為兄妹,兩人也一直沒有發展成為情人關系。直到2008年,杜某某主動告知,她才知道杜某某是某公司老總。

  洪女士也表示,杜某某告訴她,因公司資金流量大,業務需要現金支付,就提出用她的銀行卡過賬。2011年11月,杜某某指定她在農行開了戶,每一次轉入賬上的錢,她就取現金給杜某某。有時,杜某某打麻將、業務招待、過年過節送禮時,也會讓她去結賬或取錢。

  洪女士稱,她從未截留過杜某某的錢,也未受贈所謂的“夫妻共同財產”,她與杜某某僅僅是兄妹之情。而現在杜某某與林某某串通涉嫌虛假訴訟,損害了她的名譽,她保留名譽權之訴。

  面對各自的說法,綿陽高新區法院經過調查,認定了杜某某和洪女士在2001年相識,後發展為情人關系。2008年4月起,杜某某通過銀行、微信轉賬等方式,共計向洪女士贈予錢款共321065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杜某某贈予洪女士款項3210650元的時間段,是在他和林某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兩人的夫妻共同財產。杜某某贈予洪女士的財產數額巨大,並非日常生活所需,杜某某無權單獨處分,其無償贈予洪女士財產,損害了林某某的合法權益;同時,洪女士接受杜某某贈予的財產並沒有付出相應的對價,不屬於有償取得。

  此外,洪女士知道杜某某與林某某系夫妻關系,其取得的贈予財產也非善意。杜某某的贈予行為違背了法律規定,同時也違反了社會公德及公序良俗,其贈予洪女士財產的行為無效。

  對於洪女士辯稱杜某某所轉的款項用於杜某某公司開支,杜某某以現金形式拿走全部款項,洪女士未提供證據證明,該辯稱內容法院不予支持。

  近日,綿陽高新區法院作出判決,杜某某贈予洪女士的錢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無效;洪女士返還林某某夫妻共同財產3210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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