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媽媽被騙光善款 把網噴送監獄

日期: 2021-04-17
新聞主題: 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習近平,胡錦濤,江澤民,鄧小平,毛澤東,薄熙來,周永康

來源: 中國人的一天

2021年4月15日9時,"江秋蓮訴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由於本案雙方分歧較大,沒有當庭宣判。江秋蓮說,在這些年漫長而艱難的維權過程中,她有時會幻想自己能有某種超能力,可以懲罰那些無故傷害她們母女的"惡人"。



2020年1月9日傍晚,江秋蓮在山東省即墨市西部的一座山上,望著亮起燈火的城市,默默無語。



四年時間,江秋蓮從一位溫和的母親,變成了一名為亡女而戰的斗士。

2016年11月3日凌晨,江秋蓮的女兒,身處日本(专题)的江歌,被室友劉暖曦(原名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

2017年12月20日,陳世峰在日本被判有期徒刑20年。江秋蓮對審判結果"不接受"。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蓮宣布對劉暖曦提起訴訟,但是直到2019年10月28日,起訴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才完成立案。

2021年4月15日9時,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由於本案雙方分歧較大,沒有當庭宣判。何時宣判,法院另行通知。



2017年12月20日,"江歌案"宣判日。在新聞發布會上,江秋蓮起立鞠躬,對參與請願簽名的四百多萬網民表示歉意。

2017年至今,《中國人的一天》攝影師宋璐一直與江秋蓮保持著聯系,並記錄下了她與劉暖曦一家、網絡誹謗者、謾罵者纏斗的經過。



2020年1月,江秋蓮來到青島市城陽法院夏莊法庭,提供她所了解的劉暖曦的全部信息。

江歌遇害後的幾年,江秋蓮接觸過不少中、日兩國律師,有毛遂自薦主動找上她的,也有朋友介紹的。她去過"高端、上檔次"的大律所、聽過第一次見面就拍胸脯保證"劉暖曦必須有事,陳世峰必須死刑的"承諾,但一些律師的做法令她感到失望,甚至認為受到傷害。

2018年12月,江秋蓮在朋友的介紹下與青島一家律師事務所就起訴劉暖曦一案簽訂代理合同,但直到2019年9月,代理律師仍以證據材料准備不充分為由沒有去法院立案。

我國法律規定民事訴訟受理期限為三年,如果江秋蓮對劉暖曦的訴訟不能在2019年11月3日前立案,就有可能錯過時限。江秋蓮萬分焦急,幾次與律師溝通卻均無結果,對方的態度令她感到既困惑又失望。

在訴訟時效僅剩不足兩個月的情況下,江秋蓮決定"冒險"更換律師。



2020年6月3日,江秋蓮來到北京與黃樂平律師碰面。

2019年9月23日,在朋友的介紹下,北京義賢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黃樂平與江秋蓮見了面。因為網上對江秋蓮的一些傳言,對接不接這個案子,黃樂平也曾有過猶豫。見面後他感覺江秋蓮言談舉止克制、通情達理,提出的訴求也都合情合理,並不是網絡描述中偏執的人。

見面前,江秋蓮曾在網上看過關於黃樂平的報道,她覺得一個律師能夠十幾年如一日的堅持為農民工這種社會底層群體免費維權,至少人品是值得信賴的。

2019年10月28日,黃樂平團隊的李婧律師趕赴青島,同江秋蓮一起,到城陽區人民法院完成起訴劉暖曦生命權糾紛的立案。

從法院出來後,江秋蓮坐在車裡痛哭不已,更換律師團隊僅二十天後就完成了之前近一年沒有達成的立案,更讓她對三年來經歷的磨難感到痛苦和委屈。

"原本不那麼復雜的一件事,我卻走了多少彎路,花費了多少不必要的時間啊。"



2020年6月4日,代理"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的黃樂平律師、李婧律師在酒店內核對將在庭前會議上提交的證據。

青島市城陽法院受理立案後,曾向劉暖曦的家庭住址寄去傳票,其家人稱"劉暖曦已不住在這裡,且不知其去向",並拒收傳票。

最終,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有關規定,"在受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對劉暖曦進行公告送達。

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2020年6月5日,庭前會議當天夏莊法院門口聚集了多家媒體,黃樂平律師到達後接受了采訪。

6月5日,第一次庭前會議,劉暖曦及其代理律師均未出庭。自2017年10月江秋蓮與劉暖曦共同接受采訪之後,至今兩人再無碰面。江秋蓮一直希望能與劉暖曦在庭審中當面對質,希望借此來尋找案發時女兒被害的真相。

案件原定於6月30日正式開庭審理,因北京、青島兩地突發疫情等原因,庭審被迫延期。但江秋蓮維權訴訟的腳步並沒有停止。



庭前會議當天一早,江秋蓮特意背上了江歌遇害時的背包前往墓地,她認為這上面有女兒的鮮血和靈魂,會一起見證這場期待了很久的訴訟。



早在2016年案發後,就有人抨擊江秋蓮,其理由是"把江歌送去日本留學,活該遇害"。網絡上的各種侮辱和謾罵也從未間斷過。

江秋蓮說,江歌遇害如同把她的心摘去了,抽筋斷骨,而來自網絡的無端謾罵和侮辱,就像在傷口上又撒了一把鹽。她曾經向那些侮辱、抹黑她們母女的人喊話,希望對方能夠立即停止這種行為,否則將采取法律行動,但對方絲毫沒有收斂。

她決定用法律扞衛自己和女兒的尊嚴。

上海男子譚斌自2018年以來,在網絡上持續無端對江秋蓮祖孫三代進行極其惡劣的侮辱與誹謗,2019年5月,江秋蓮對其提起刑事自訴。

2019年8月,在收到法院傳票後,譚斌曾發來"道歉"短信,表示"我知道是我不對,希望能與阿姨您化解誤會",試圖說服江秋蓮撤訴。

江秋蓮回復對方:"等法院判決吧!"



2019年"譚斌案"開庭前一天江秋蓮和律師在准備證據。

未能取得和解的譚斌,隨後繼續在微博上對江秋蓮進行侮辱和攻擊,直到2020年3月5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後才有所收斂,隨後譚斌提起了上訴。

在二審判決前,譚斌再次寫了道歉信,希望賠償14萬元人民幣(专题),換取與江秋蓮的和解,江秋蓮沒有同意,"這和錢沒有關系,對江歌的侮辱,賠償多少錢都是無法接受的"。

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譚斌因侮辱誹謗罪,獲刑1年6個月。

判決當天,江秋蓮的心情復雜。她恨對方無故侮辱她的女兒,覺得這個判決是他應得的懲罰,又覺得將一個素不相識的人送進監獄,留下他媽媽一個人孤苦度日,心有不忍。

江秋蓮說,她甚至有一種去看望譚斌媽媽的沖動。

"譚斌案"宣判一周後,是江歌遇害四周年的日子,江秋蓮去看望女兒,並將"譚斌案"的判決書復印件"郵寄"給她。

由於始終不願接受女兒已經離開的事實,江秋蓮一直避免使用"墓地""燒"這樣的詞匯,而是用"家""郵寄"來代替。

"譚斌案"是2018年以來,江秋蓮眾多網絡維權訴訟中的第一個判決,江秋蓮覺得,自己心裡"一直堵著的什麼被疏通了"。



江秋蓮獨自坐在即墨海邊。

名為"冷眼萌叔"的網民從2017年開始在微博上發表大量侮辱、損害江秋蓮母女名譽的文章、圖片,並利用網絡廣泛傳播。

江秋蓮從網友處了解到,"冷眼萌叔"一度和劉暖曦關系非常密切,對方曾在微博上曬出"冷眼萌叔"和劉暖曦的微博賬號在同一台手機上登陸的圖片,以及在2018年新年與疑似劉暖曦的女子聚會的視頻內容。

2019年7月,因無法查到"冷眼萌叔"賬號使用人的真實身份,無法對其提起刑事自訴,江秋蓮在北京互聯網法院對該賬號的注冊人和微博平台提起了"網絡侵權"的民事訴訟。

2020年1月14日,"冷眼萌叔案"第一次在線開庭。12月4日,近一年後,此案再次在線開庭,經過調查,該微博賬號的實際使用人是甘肅男子李某。

她終於知道了一點這個在網絡上辱罵她們母女近三年的陌生人的真實信息。



"冷眼萌叔"案在線開庭,江秋蓮在攝像頭前向法官出示她的證據材料。

每整理一份起訴材料,江秋蓮往往要花費幾個月時間。

首先要把上百份涉及侮辱、誹謗的微博截圖傳到"公證雲"線上平台,再將公證後的截圖一一復制到word文檔裡,並對應每張圖的公證編號。

之後,她再把每張截圖中的主要內容打字概括,形成數萬字的證據目錄,再根據所有材料寫成自訴狀。

截至2020年11月,江秋蓮在"公證雲"平台取證的微博截圖將近2000張,已有7名網民因在網絡侮辱誹謗她們母女被告上法庭,她還收集了另外十幾位網民發表侮辱性微博的內容,准備留作日後起訴的證據。



在家的大多數時間,江秋蓮都在整理這些證據材料。

作為一個年過半百的農村婦女,江秋蓮最初連WORD和PDF都分不清,打字要靠一根手指笨拙地一個字母一個字母敲打,光是為WORD文檔添加頁碼的操作,就學了許多遍。

現在,她可以大概記清鍵盤上26個字母的位置,打過的字或許已經超過百萬,能夠編輯文檔、截圖、上傳公證平台保存證據、寫起訴狀。說起這些掌握的新技能,她苦笑"都是被逼的"。

更大的困難是情感上的。

翻看那些辱罵自己和女兒的微博截圖存證,對江秋蓮來說是一種二次傷害。她常會在整理材料時情緒崩潰,"飯也不願意做,衛生更不會去打掃,一個人就坐在那兒慢慢平復情緒"。

很多人,包括法官在內都勸過江秋蓮,不要和網上那些人計較,那是告不過來的,不如重新開始,好好生活。

江秋蓮說,從江歌出生那天起,"江歌媽媽"就成為她的第一身份了。重新開始生活不能撫平"女兒被害"這種痛苦,可以稍稍安慰這顆心的,就是讓傷害女兒的人受到應得的懲罰。

"這是我能為江歌做的唯一的事情。"

2021年1月20日,安徽籍女子張冬寧"尋釁滋事"一案開庭,江秋蓮作為"受害人"出庭。自2018年初,張冬寧以江歌案為背景,在網絡上發表了一系列侮辱、誹謗江秋蓮及其女兒、朋友的漫畫、短文等。

此前,張冬寧因另一系列"辱華"漫畫被公安機關抓捕,後被判"尋釁滋事"罪,獲刑一年。



張冬寧在網絡上發表的侮辱、誹謗江秋蓮及其女兒、朋友的漫畫、短文等。

被其漫畫傷害了近三年,江秋蓮終於在法庭上見到了張冬寧(由於張冬寧此前已被公安機關收押,本次是以視頻連線的方式出席庭審),她說張冬寧看上去文靜俊秀,絲毫不像能幹出那麼惡劣行徑的樣子。

江秋蓮在法庭上問張冬寧為什麼要無端傷害自己時,對方給出的答案令她驚訝。

張冬寧說,2018年她正在大學就讀,由於不喜歡所學的專業,心情抑郁煩躁,於是到網上發泄。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素不相識的江秋蓮母女成了她的發泄對象。

這種僅僅因為自己的不順意,就把痛苦轉嫁到別人身上的做法令江秋蓮無法理解。

張冬寧在法庭上第一次對江秋蓮說出了"對不起",隨後又說道:"阿姨我想早點回家,我想媽媽了"。

聽到這句話時江秋蓮落淚了,她說那一刻自己心裡非常難過,既為江歌感到難過,也為張冬寧感到難過。



2020年8月,江秋蓮前往距離青島1300多公裡外的福建省南平市建甌法院,對建甌籍男子林某提起刑事自訴。

從2018年開始,福建省南平市建甌籍男子林某在微博上陸續發布幾百條攻擊、侮辱江秋蓮母女的微博,說江秋蓮是"網絡黑惡勢力頭目",借江歌之死斂財等,並到各地公安機關舉報投訴江秋蓮,並到即墨法院對江秋蓮提起民事和刑事訴訟。

忍無可忍的江秋蓮,前往千裡之外的福建建甌提起訴訟。建甌法院的工作人員接收了江秋蓮的刑事自訴狀和證據材料,表示向上級反映情況後會做出答復。但她始終沒有在建甌立案得到一個明確答復。

江秋蓮因為女兒被害成了"公眾人物",很多人都覺得她有名氣、有影響力、有能力,甚至一些受害者家屬都曾向她求助。江秋蓮說:"如果不是歌子遇害,我根本連建甌這個地方都不知道,一輩子都不會來這裡。



2020年11月,江秋蓮在福建省南平市建甌法院。

2020年11月,江秋蓮再次來到建甌。法院方面依然沒有給出關於是否立案的明確答復,也不出具不予立案的書面裁定。

此時,雖然刑事自訴林某的事情沒有進展,但她接到了黃樂平律師的通知:城陽區法院定於11月20日召開"訴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第二次庭前會議。

江秋蓮接到這個電話後,興奮地原地轉起圈來,仰望著天空。她說自己太激動了,提起訴訟一年多之後,案子終於就要正式開庭了,"緊張、期待、焦慮、興奮"等各種復雜的情緒混在了一起。



江秋蓮在墓地。

回到即墨後,江秋蓮去墓地看望了父親和江歌,這兩個最懂她的人如今都已經不在了。她在網絡上寫道,"只能無數次親吻著冰涼的墓碑,點燃一柱香,自言自語中淚水長流。"

江歌曾對江秋蓮說,世界上最動聽的三個字是"有我在",這三個字卻成了江秋蓮內心最深的痛楚。在情緒崩潰時,她偏執的為自己不能出現在江歌遇害的現場保護她,而陷入深深的自責。

江秋蓮無法原諒自己,也從未嘗試過原諒自己。



第二次庭前會議開庭前,江秋蓮特意找出2017年東京審判陳世鋒出庭時戴過的一副眼鏡,准備後天開庭時戴上,她說想在庭上看的更清楚一些。

起訴劉暖曦,江秋蓮表示自己要的就是個說法,賠償金額多少都無所謂,但"賠償"就明確了劉暖曦存在過錯和法律上的責任,這是對劉暖曦的認定,是對江歌的認定,也是她為什麼要打這個官司的原因。

隨著第二次庭前會議臨近,一些媒體嘗試對劉暖曦及其家人進行采訪,但都遭到了拒絕。

有記者曾經敲開了劉暖曦家的門,見到了劉暖曦的家人,但沒有見到劉暖曦本人。劉暖曦的家人表示,當初如果不是接受了媒體采訪,也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所以今後不會再接受任何采訪了。

黃樂平律師說,被告的答辯狀"關於主要事實"中寫道:答辯人沒有迅速鎖門,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答辯人"迅速鎖門"。

這是自2016年案發以來,劉暖曦第一次承認"鎖門"的事實。李婧律師說,起訴生命權侵權,要證明劉暖曦存在過錯,鎖門的事實很關鍵,如果證實了鎖門,說明她把江歌的生存空間和逃生機會壓縮了。



2020年11月20日,"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第二次庭前會議在城陽區人民法院召開。

庭前會議前夜,江秋蓮再度徹夜未眠,開庭前黃樂平擔心江秋蓮情緒及身體狀況,建議她不要出庭,江秋蓮最終接受了黃樂平的建議。當天劉暖曦也再次缺席。

江秋蓮說,不能出庭也是一種巨大的痛苦。

2018年春節,幾個朋友擔心東京庭審歸來的她無法承受巨大的痛苦和孤獨,拉她一起出去過節。事後,這次"沒在家的春節"成了她無法原諒自己的又一個"痛點"——她覺得把江歌一個人"扔"在了家。此後任何節假日她都不再接受任何邀請,要留在家裡"陪伴"女兒。

而在維權的道路上,她也希望和女兒一起走過每一步,不能出庭對她來說就像"沒在家的春節"一樣在內心留下了永久的遺憾。

但江秋蓮說她充分理解黃樂平的擔憂與善意,也知道律師團隊為了給她爭取一個最好的結果所付出的巨大努力,所以她選擇接受黃樂平的建議。

這次庭前會議,城陽法院將合議庭由3人升至7人,黃樂平說,這在中國司法史上是極其罕見的,也是自己十幾年的律師生涯中只聽說過,而從未經歷過的情形。

黃樂平對此的解讀是城陽法院極其重視這起訴訟及其產生的社會影響,合議庭人數增加,對案件的公證審理以及最終判決結論(尤其考慮到被告可能不會出庭)具有更大的公信力都是一件好事。



第二次庭前會議結束後的發布會現場。

黃樂平說,最初江秋蓮掌握的證據是十分有限和不完整的,僅有"江歌案"的判決書、部分案卷和劉暖曦報警錄音的文字筆錄,甚至連音頻都沒有。

黃樂平及其團隊向東京檢察院提出申請,調取、公證了陳世鋒案卷中,包括劉暖曦報警原始錄音在內的大量證據,僅日文原版材料就超過了2000頁。

2020年端午節期間,黃樂平和李婧律師一天都沒有休息,進行了反復推演、論證,還請遠在東京的志願者回到案發現場進行實地測量,時間精確到秒,距離精確到厘米。

經過一系列繁瑣而細致的調查工作,和近30次的修改後,黃樂平團隊將最新公證回來的關鍵證據點,制作成一段13分鍾的視頻。黃樂平認為,這部短片體現的證據鏈清晰,使劉暖曦存在過錯的行為事實得以立體化,完整化。

當晚,江秋蓮接到福建建甌法院的電話,要求她補充一些關於起訴建甌男子林某的材料,准備依法予以立案。

聽到這個消息的江秋蓮顯得十分興奮,她感慨道,之前跋山涉水的奔波和身體的辛苦都沒關系,經歷的波折和付出的堅持都是值得的,在最無力的時候她還是選擇相信法律,這條路走對了。



接到福建建甌法院的電話時,江秋蓮正在家樓下的超市,她興奮地跑出來。

江秋蓮說,面對種種案件漫長的訴訟過程,自己一度想要放棄,但最終還是決定堅持下去,"較這個真兒"。不僅是對女兒和自己的交代,也可以給其他受害者一點鼓舞,讓他們有勇氣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雖然每個案件都有了進展,但後續的訴訟費用該怎麼辦,江秋蓮一籌莫展,現階段她靠著朋友的幫助和一點退休金維持日常生活。無奈之下,江秋蓮考慮將現在居住的房子賣掉,換一套小點的,可以剩余一部分差價。

陷入如此困境,是因為之前大眾向江秋蓮捐助的善款幾乎全部被人"借"走了。

2018年初,自稱是作家和心理咨詢師的青島籍女子陳某以寫書為由接近江秋蓮,那段時期正是東京庭審歸來後江秋蓮最痛苦、脆弱、無助的時候。陳某表現出的關心與陪伴迅速贏得了江秋蓮的信任。認識幾個月後,陳某開始以貸款到期,借錢周轉為由向江秋蓮借錢。

當時江秋蓮並未有絲毫猶豫和懷疑就把錢借給了對方,甚至連借條都沒要。隨著時間的推移,陳某借錢的次數越來越頻繁,數額也從幾千到幾萬元不等。

直到2019年9月,江秋蓮手裡的錢幾乎都被陳某借光了,當時簽訂"劉暖曦案"代理合同的律師費也是朋友幫忙墊付的,然而陳某還錢的承諾卻沒有一次兌現過。

江秋蓮開始焦慮和懷疑,但仍然不相信有人會騙她用來打官司的"捐款",因為"每一分錢上都沾著歌子的鮮血。"



江秋蓮一個人在家。

2019年11月,江秋蓮記起陳某曾說其在青島有一套房子正在出售,售房後陳某就有錢償還欠江秋蓮的債務,但幾個月來沒有任何進展。心裡越來越不踏實的江秋蓮前往該小區了解情況,結果發現那套房子早在她們認識之前就已經被陳某變賣,"售房還債"只不過是她為了拖延時間編造的一個謊言。

"最信賴的人原來只是為了金錢接近我,最終欺騙了我",幾個月來這個她不願也不敢去面對的猜想成了一個無可回避的冷酷現實。

2020年1月,江秋蓮以"借貸糾紛"起訴了陳某,但"借"出去的錢至今沒有要回來。

這段經歷除了讓她經濟上陷入困境,更對她內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徹底摧毀了對世界的信任,江秋蓮說從此再也不敢相信別人,不敢讓人靠近,世界上連個敢說真心話的人都沒有了,感覺很淒涼。



江秋蓮去看房。

由於市區內沒有小戶型的房子,江秋蓮在網上查詢信息後來到了城東的即墨新區。

在這套僅有40平的單身公寓內琢磨了好久後,江秋蓮搖了搖頭,這麼小的空間很多東西都放不下,尤其是江歌房間裡的物品,另外她不舍得離開現在的房子,七年的時間,江秋蓮說房子裡"到處都有歌子的影子和回憶"。

走出單身公寓時,江秋蓮想起江歌曾對她說要在結婚前自己買一個房子,無論大小都可以,是屬於自己的。江秋蓮小聲的念叨著:"這小公寓倒是挺適合歌子的。"



江秋蓮的床頭一直放著一束女兒的頭發,是江歌准備去日本留學時一次燙發前剪下的。去年江秋蓮剪了了一束自己的頭發,和女兒的放在一起(电视剧)。有時她會輕輕撫摸著女兒的頭發,聞一聞,說這上面還有江歌的氣味。

《琅琊榜》曾經是她們母女共同喜歡的網劇,後來有人送了這套原著給她。女兒遇害後,這部劇她看了不下百遍,劇中主人公為了"復仇"的忍耐和堅持給了江秋蓮力量。失眠的時候她也會播放這部劇,聽著聲音入睡。

每晚睡覺前,她會點亮了江歌房間裡的蓮花燈。自從江歌遇害到這一夜的1472天,只要在家,江秋蓮每夜都會為江歌點亮這盞燈,她覺得燈亮著,好像女兒在家一樣。



江秋蓮在江歌的房間點亮蓮花燈。

江秋蓮說,以前自己經營超市的時候,雖然很忙很辛苦,但每天還是會花時間把家裡搞的整潔一點,因為女兒喜歡幹淨。現在江秋蓮經常幾天不收拾房間,心情不好的時候什麼也不想幹,她覺得女兒不在,這一切都沒有意義。

一切都在隨著時代飛速的發展,但江秋蓮的時間停在了江歌遇害那一天,此後外界發生的一切都無法引發她的興趣和關注。

現在,她經常會在即墨市區內面對新出現的樓盤和街道轉了向,她說"這一切都已經和我無關了。"



廚房的燈壞了兩天之後,江秋蓮才想起來到超市去買了新的燈泡換上。

2019年母親節,江秋蓮生平第一次獨自走進影院看了一場電影,那是一部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印度(专题)影片,名為《一個母親的復仇》。

江秋蓮說影片裡的一句話令她印象深刻,"上帝不可能無處不在,所以他創造了母親,正義到不了的地方,還有母親。"



江秋蓮在一處無名山散心。

2020年12月11日,外出走走的江秋蓮突然在山路上躺了下來。三年前的這一天,"江歌案"在東京正式開庭審理。

當天法醫在庭上對江歌刀傷檢查結果進行詳細說明,一遍遍描述江歌遇害時的細節,令江秋蓮受到極大刺激,當庭失聲痛哭。江秋蓮說那種痛苦這個世界上找不出任何一個詞語可以形容。

三年過去了,這種痛苦在江秋蓮的心裡一絲一毫都沒有減少,她說三年前庭審的每一天都不曾忘記,"那是刻在心裡的"。仰望著天空,江秋蓮說:"要是劉暖曦案也是今天開庭多好。"



江秋蓮在嶗山散心。

在案發至今的四年裡,江秋蓮說她的每一個行為都被一些人刻意曲解,拿著放大鏡挑毛病,無論她哭還是笑都是錯的。

江秋蓮把拍到的嶗山秋色發到公眾號裡緬懷女兒後,苦笑道肯定又有人要攻擊她"游山玩水"了,但是她說現在已經不在乎那些人說什麼了。

自從女兒遇害後,江秋蓮的身體每況愈下,經常出現乏力、惡心、失眠等症狀。

她說不久前有一天身體不舒服,下床燒一壺水的力氣都沒有,身邊卻沒有人可以照顧她。年逾五十的江秋蓮感歎道,將來真生了病,想聽句安慰話都沒有。



江秋蓮在醫院。

肺部的不適令她有些擔憂,吃了兩盒消炎藥仍不見好轉後,江秋蓮到醫院檢查。拍了X光之後醫生說她的肺沒有器質性疾病,心情的抑郁是造成不適的主要原因。

主治醫生溫和的對江秋蓮說,"一進來我就覺得你心情壓抑,有什麼事要想開點,心情好了,身體也會好起來"。聽了這番話的江秋蓮當場落淚,回家後情緒徹底崩潰,她說,自己的心情怎麼還會好的起來呢。



2021年到來時,江秋蓮坐在女兒的照片前流淚。

"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第二次庭前會議之後,法院一直沒有確定正式開庭審理時間,等待對於江秋蓮來說成了一種煎熬。

隨著2021年的臨近,這樁本該在2020年完結的訴訟,跨過了江秋蓮失去女兒後的第五個新年。2021年新年鍾聲敲響的時候,窗外響起了煙花的聲音,江秋蓮含淚坐在女兒的照片前輕聲說著,"回來看看媽媽吧。"



進入新年以後,江秋蓮用一種看起來更積極的方式面對生活,開始每天堅持運動和學習,但她說這不是因為對生活寄予了新的希望,而是為了保證完成自己該做的事情。

春節來臨之前,家家戶戶都對團聚、溫馨的假日充滿期盼,而江秋蓮期待的是春節快點過去,對劉暖曦的訴訟盡快開庭。她的新年願望有兩個:盡快得到對劉暖曦訴訟的判決;把被騙的錢盡可能追回來。



2021年2月25日,江秋蓮在家中的跑步機上健身。

正月十五那天,江秋蓮又去看望了江歌,在路上談起了自己最難忘的兩個元宵節,一次是十二、三歲時候,因為調皮,挨了父親的揍,然後一星期不和父親說話,避著不見面。那次和解以後,父親再也沒有打過江秋蓮,發生什麼事都和她講道理。第二次,就是2018年元宵節劉暖曦在微博上發來的挑釁言語,江秋蓮說那是字字誅心。車快到陵園時,江秋蓮哀歎道:"別人家家戶戶在過節,我卻要去墓地。"

2021年4月1日,江秋蓮收到法院寄來的,對張冬寧因尋釁滋事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的一審判決書,這是既譚斌案之後,江秋蓮在國內拿到的第二個判決。

兩天後,江秋蓮又接到建甌法院的電話通知,她對林某提起的刑事自訴,將在四月中下旬開庭。這天是離江歌今年陰歷生日不遠的日子,江秋蓮特意訂了蛋糕,來到江歌的墓碑前,把"張冬寧案"一審判決書點燃,寄給江歌。



江秋蓮把"張冬寧案"一審判決書點燃,寄給江歌。

4月8日,江秋蓮終於接到了城陽法院的通知,"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將於4月15日九點在城陽法院公開審理。

得到這個日思夜想的開庭通知後,江秋蓮並沒像她以為的那樣感到欣慰或者放松,而是因為心情過於激動陷入了一種混亂的日常狀態。

她連續幾夜睡不著覺,又開始靠播放《琅琊榜》給自己催眠;白天也無法集中精神做事,做飯不是忘了放鹽就是忘了放油;或者索性一整天不想起床、渾身無力,連進入新年後一天不拉的鍛煉也中斷了。

4月12日,江秋蓮接到了一個頗感"意外"的消息,此前因畫漫畫侮辱她們母女以尋釁滋事罪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的張冬寧向法院提起了上訴,希望縮短刑期為半年。

此前譚斌獲刑一年半,有部分原因是轉發了張冬寧的侮辱性漫畫,而作為漫畫的原作者,張冬寧獲刑一年,原本就令江秋蓮有些委屈。但因為張冬寧在庭上認罪態度較好,親自向江秋蓮道歉,並簽訂了認罪認罰書,江秋蓮接受了這個判決而沒有提出任何異議。

但對方上訴希望縮短刑期的行為再次深深刺痛了她,江秋蓮認為張冬寧並沒有真的悔過,在法庭上的表現也不過是為了減刑,她對自己當時動了惻隱之心十分自責。

當天傍晚的時候江秋蓮去藥店買了安眠藥,希望借此擺脫無眠長夜,擺脫不斷湧入腦海中的糾葛。



2021年4月13日,江秋蓮在家中接受記者采訪。

隨著開庭日期的臨近,這場拖了近一年之久的訴訟引發的新聞大戰也進入了白熱化的階段。

自開庭的消息公布以來,江秋蓮接到了不下幾十家媒體打來的電話,短信、微信和微博私信更是不計其數。認識的不認識的記者們都提出了幾乎同樣的采訪訴求。

江秋蓮說她理解記者們的工作需求,但這樣的強度仍令她無力招架,尤其是開庭前還有諸多瑣事需要處理。

江秋蓮說她原本希望開庭前能夠好好的靜一下,看來只是個奢望。



開庭前一夜,江秋蓮抱著江歌遇害當天的衣物坐在床上。

2021年4月15日清晨,天氣微涼、晴朗,江秋蓮背上了女兒遇害當天的書包,裡面裝著女兒遇害時穿的衣服,再次前往墓地看望江歌。在墓前,江秋蓮對江歌說:"跟媽媽來吧,去見證這場審判。"

在庭上黃樂平表明本次起訴的主要理由為:被告劉鑫雖然沒有直接參與陳世峰對江歌的故意殺人行為,但劉鑫對江歌死亡存在無可推卸的重大過錯,賠償金額為2070609.33元人民幣。

此次開庭劉暖曦未露面,被告方只有律師胡貴雲一人出庭。劉暖曦方律師庭審中稱,本次做無責抗辯。

庭審結束時,由於雙方分歧過大,審判長宣布擇日宣判。

原告方認為劉暖曦是江歌遇害的最大受益人這一點被對方代理律師胡貴雲否定,並提出要查清原被告雙方在案發後的各種經濟收益清單後才能確認誰才是"最大受益人"。

江秋蓮對這種觀點和邏輯感到震驚和不解,她說:"最大的‘受益’難道不是生命嗎?"



2021年4月15日,開庭後江秋蓮走出法院後被媒體包圍。

從法院出來後,江秋蓮被媒體包圍,關於庭審結果和未來生活的問題,她都還沒有細想,也不對審判結果做任何預期。

但在不久前的一次私下聊天中,她盤算著陳世鋒還剩下的17年刑期,小聲念叨著"到那時我就69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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