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6歲高三女學校墜樓,垂死掙扎

日期: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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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華商報

  前一天女兒還高高興興的,第二天早晨,卻傳來女兒在學校墜樓身亡的噩耗。安徽省太和縣的方女士和家人不願相信,女兒已離他們而去;事發一周,家屬仍不知道女兒墜樓的原因。

  確認女兒墜樓身亡 媽媽當場暈倒

  方女士是廣西人,丈夫徐先生是安徽省阜陽市太和縣人,女兒小徐出生於2005年2月。1月24日,提起女兒的意外離世,方女士悲痛不已。

  

  小徐生前照片

  “女兒很聰明,很懂事,很聽話,生前在太和二中讀高三。”方女士介紹,女兒在家裡是老大,“學習成績不算特別優秀,但基本在中上游。”小徐上高中後,為了上學方便,家人給小徐在學校附近租了房子。“上高三後,女兒基本半個月回家一次,我一周會去學校看女兒兩三次。”

  1月17日是周日,“女兒回到家裡還高高興興的,和平時沒什麼兩樣。”當天下午,小徐對媽媽說,她剛剛回家,時間有些緊張,晚上不想上晚自習了,讓媽媽給她請個假。方女士當時並沒多想,就給女兒請了假。17日傍晚,小徐返回學校附近的租住房。

  1月18日早上6時57分,方女士接到小徐班主任滿老師的電話,讓她趕緊到學校去一趟。“我正在家裡做准備,滿老師又打來電話,問我坐上車沒有,我說還沒有,滿老師催我趕快到學校。”大約半個小時後,方女士打車趕到學校。

  到達學校後,老師讓方女士確認一下,墜樓身亡的女生是不是小徐,方女士一看確實是女兒,當場暈了過去。

  

  不知女兒為何墜樓 家長網上征集線索

  方女士醒來後,通過學校監控發現,1月18日清晨五時許,小徐來到學校,5時14分,小徐從教學樓五樓的窗戶墜樓。

  “女兒在教學樓二樓讀書,不知道她為什麼要跑到五樓。”方女士說,學校要求每天早上6時20分到校,她也不知道當天女兒為什麼去學校那麼早。

  方女士事後獲悉,1月18日早上,發現有學生墜樓後,太和二中立即撥打了120和110。120趕至現場後,發現小徐已經沒有生命體征。民警初步勘查後,排除他殺。

  小徐墜樓前到底經歷了什麼?有無異常表現?方女士說,女兒上高中後,學習雖然緊張,但她每周都會和女兒聊天,案發前沒發現女兒有什麼異常。

  

  小徐離世後,家屬悲痛欲絕,多方征集線索,了解女兒死因

  方女士回憶,1月15日(周五)下午,女兒給她打電話,說身體不舒服,晚上不想上晚自習了,讓方女士幫她請假。方女士給老師打電話請假時,老師說“你女兒不是不舒服,上午她在學校發呆,不想學,在校學習時間已經不多了,明天就要月考,當天他曾和小徐談話......”方女士不知道,老師在和女兒的談話過程中,是否有過激言行刺激或傷害了女兒?

  “我們也很想知道,女兒墜樓前到底發生了什麼?孩子是不是在學校受到了什麼委屈?孩子遭遇多大挫折、承受多大壓力才有勇氣從那麼高的教學樓墜樓?”為了了解真相,徐先生、方女士試圖聯系小徐的同班同學,但“始終沒辦法接觸小徐的同學”。無奈之下,方女士和家人在網上發布信息,征集女兒墜樓的線索。

  墜樓前女生曾留言 “集體榮譽感,考上大學”

  方女士介紹,女兒墜樓當天下午,民警讓家屬和學校討論一下善後處理方案。“當時,我和丈夫一直處於悲痛之中,想發言但一直說不出來。學校負責人稱,小徐墜樓學校有30%的責任,經過討論,學校決定賠償家屬6萬元。”

  方女士和家人認為,女兒的死因還沒有調查清楚,談賠償為時過早,1月18日下午,家屬與學校的善後協商就此結束。1月19日上午,方女士一家繼續就女兒的善後事宜與學校協商,由於學校始終不談小徐的死因調查問題,協商再次無果而終。

  方女士稱,案發後,民警在女兒的書桌裡找到了一張紙條,上面畫有一個小孩,旁邊零零碎碎寫著:垂死掙扎,集體榮譽感(叉叉),考上大學......

  方女士說,女兒離世一周了,遺體仍在殯儀館存放,“孩子的死因不調查清楚,我們就沒辦法向孩子交待。”案發後,方女士和家人向太和縣教育局反映了此事,希望教育局就女兒的死因進行調查,目前,太和縣教育局尚沒有答復。

  太和縣教育局: 警方已介入,死因正調查

  

  小徐墜樓前到底經歷了什麼?1月25日上午,華商報記者聯系上小徐的班主任滿老師,聽完記者采訪意圖,滿老師當即掛斷電話,隨後一直無法接通。記者通過短信再次表明采訪意圖,滿老師回復:對不起,不管你是誰,想了解情況請通過縣宣傳部門批准和介紹。

  1月25日上午,太和縣第二中學工作人員告訴華商報記者,小徐墜樓身亡一事,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調查,結果尚不清楚。針對“案發前小徐曾受到老師批評”一說,該工作人員稱“只是一面之辭”。太和縣教育局一工作人員稱,小徐墜樓一案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教育局積極配合,死因及調查結果將由公安機關發布。“善後事宜正在處理之中,其他情況不便介紹,要了解可向太和縣委宣傳部了解。”

  負責小徐案件的劉姓民警同樣稱,了解案情需與太和縣委宣傳部聯系,采訪由宣傳部負責。太和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稱,他對案情尚不了解,待了解後回復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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