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觀景樓花大走樣 買主吃悶虧

日期: 2013-01-04
新聞主題: 買房租房

來源: 加西網




文/ 蘇嫻雅

每次開車經過“科學館(Science World)”一帶,她總會指著那美麗的銀色球體及圍繞在旁的福溪水景說:“以後我坐在我們家客廳就看到這樣的美景,我再請你們來喝咖啡。”因為她在科學館正對面,預購了有名建設公司的樓花,觀景第一排,比別人多花了十萬元。

最近,她氣極敗壞地告訴朋友們,她想退掉或賣掉那樓花,因為房子的設計有更動,原本無障礙的觀景窗,突然多了三根大柱子。那已經不是她想要的公寓,她要賣掉它。

問題是,購買合約規定,必須等到整個開發案銷售百分之九十之後,買主才能轉售。那個案子沒達到銷售標准,無法轉售。

那麼,可以退掉不買嗎?對照購買時的設計圖,不但多了三根柱子, 而且廚房的觀景窗也變成一面實牆,連原先有四尺寬的廚房置物櫃,都縮小為二尺半。“更動這麼多,應該可以退吧!”她特別花錢找律師咨詢。

仔細閱讀了預購樓花的合約,律師告訴她,買方勝算很小,建商有權增減面積百分之三,三根柱子加起來,面積不到百分之三。 而且,建商訂了很多自我保護條款,買方很難告贏, 也許可以寫個律師函,看看建商願不願意接受退訂,把原先繳的錢拿回來,不過成功機率也不大。

這幾年,排隊搶買樓花的人不少,和她一樣吃悶虧的買主應該也有,只是求助無斗,只好自認倒霉。上述女性買主來自台灣,她在台灣買過很多預售樓花,從來沒有發生類似情形,“我以為溫哥華的消費者也一樣有保障,沒想到這個地方保障的是建商。”她憤憤不平。

事實上,這裡的法律也規定,建商有重大修正時,必須寄發“修正案(Amendment)”給購買者,預訂房子的人有七天的考慮時間,可以再一次決定買不買。

問題是,大部分建商在一開始就會做好防范,在合約中保障自己的修正權利,只要購買者接受,將來就沒有辦法提出異議。曾有過一個案例,建商告訴集合式住宅買家,會有中央空調,每個人的屋子裡不會有供暖系統。房子交屋時,每個住宅裡頭都有大面積的供暖系統,買者不滿控告建商,結果敗訴,因為合約保障了建商的修改權利。

預售樓花的合約,其實藏著很多東西。在乎一點的人,如果先拿給自己的律師讀,恐怕就買不成了。因為律師的修正案,建商百分之百不會接受。

契約公不公平,建商有沒有良心,有時候就像賭博一般,要靠點運氣。排隊搶樓花的人,通常不會想那麼多,而且很多華人根本讀不懂合約,這也難怪建商們有恃無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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