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超级签证”担保人年入至少2.76万

日期: 2011-12-06
新闻主题: 北美移民

来源: 北美中文网

       (北美中文网综合报道)很多担保人对申请父母或祖父母“超级签证”一些细节不甚清楚,如申请时如何家庭总人数的问题,移民部明确指出,除了担保人在加国现有的家庭人数外,被担保来探亲的父母或祖父母也需要纳入计算。即移民部早前公布最低家庭人数一人,其实“并不存在”,家庭人数最少应为两人,收入要求最少为27,674元,并非公布所指一人家庭的22,229元。

      联邦移民部虽然已在12月1日公布父母或祖父母“超级签证”申请细节,但对于担保人的“家庭总人数”应否将在中国的父母或祖父母列入,说法不一,令申请人无所适从。

      家庭总人数实际至少2人

      昨日移民部那迪欧(Johanne Nadeau)回覆明报就此问题查询时指,根据规定,家庭总人数计算必须包括担保人、担保人配偶、担保人的未成年子女及发出探亲邀请并担保前来同住的家庭成员均计算在内。

      移民部“超级签证”的申请指引中,具体提到家庭总人数的计算,必须将被担保前来的父母或祖父母计算在内,也就是说,如果担保人为单身,欲申请一名父亲或母亲前来,则家庭总人数为两人,必须比照两个人的收入要求,为27,674元,而非康尼早前举例所说的22,229元。

      收入至少27,674元

      那迪欧举例,如果一名单身担保人,在加拿大无配偶及子女,欲担保一名父亲或母亲前来,则家庭总人数为两人。如果是担保人有妻子,又生育两个未成年孩子,又想担保父母两人前来,则家庭总人数为6人,必须达到收入52,838元的收入要求。

      由此推算,即家庭的最少人数应为两人,一人的定义根本“不存在”。因此,担保人最低的收入要求,也应为两人家庭的27,674元。







本文章来自于 加西网 (温哥华门户网)
https://www.westca.com

这份报导的网址是:
https://www.westca.com/News/article/sid=214596/lang=schines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