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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春》事件九大疑问,当用公开透明重建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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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院(以下简称“南博”)文物管理问题,于近期引发社会关注。收藏家庞莱臣(号“虚斋”)后人庞叔令在某拍卖行预展中发现《江南春画卷》现身,估价8800万元。经庞家后人举报,拍卖方撤拍。




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局部),2025年出现在北京一拍卖公司预展中。 图源:法治日报


该事件被披露之后,南博接受各家媒体采访时所呈现出的时间线为:1959年,庞莱臣之孙庞增和向南博捐赠家藏137件古代书画,其中包括仇英的《江南春画卷》。1961年和1964年,南博两次组织专家就馆藏进行鉴定,《江南春画卷》等5件作品被认定为“赝品”。1986年,文化部出台《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允许对“不适宜入藏”的文物进行退出处理。1997年,经江苏省文化厅批准,南博将含《江南春画卷》在内的5件“不适宜入藏”的书画划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文物店”)。2001年,文物店以6800元价格将5件画作出售。



原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发票显示,《仿仇英山水卷》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 图源:上观新闻


另据裁判文书网公示,庞家后人曾不止一次起诉南博。其中,2015年诉称,南博出版的《藏·天下:庞莱臣虚斋名画合璧展》(以下简称“藏天下”)画册中,副主编庞某署名的《庞莱臣与“虚斋”藏画》一文将庞家后人描述为“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涉名誉侵权。案件经两审,人民法院判令南博、庞某停止侵权并道歉。

2016年,庞家后人再诉南博、南博原院长徐某名誉侵权,诉请称二被告于2006年出版的公开出版物中贬损庞家无偿捐赠之举。2007年,南博将庞增和捐赠的虚斋旧藏与香港商人合作进行94%的高仿克隆,对外销售。2014年,南博在《藏天下》画册中称庞家后人“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且该画册持续公开销售。案件经两审,人民法院认定南博与徐某不具有侵害名誉的行为特征。


疑问一:画作到底何时流入私人藏家之手?

前述名誉纠纷的判决结果与本次拍卖事件不具有直接关联性,本文不作讨论。但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诉讼中,在南博任职且与南博同为被告的《藏天下》副主编庞某举证称:“2015年4月16日来源为《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的《收藏家庞莱臣的书画王国(下)》一文,以及2010年8月30日来源为《现代快报》的《艺兰斋珍宝探秘:所藏〈江南春〉镇馆之宝》一文,均证明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庞家后人于上世纪90年代出售给南京藏家。”(【2015】吴民初字第834号、【2016】苏05民终7170号)

2016年诉讼中,庞家后人举证称“《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仇英〈江南春〉卷考辩》一文,证明庞增和在1959年一次性无偿捐赠仇英《江南春画卷》在上世纪90年代被卖给南京艺兰斋陆挺”。(【2016】苏0506民初486号、【2016】苏05民终8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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