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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交给国家的中国人 会越来越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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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段时间,2022年的一桩旧案引发了不少讨论。


事情发生在北京。41岁的赵女士因病离世,留下好几百万遗产。

由于她父母双亡、未婚未育,又没有立过遗嘱,这笔财产就处于无人继承的状态。


这时,赵女士的叔叔、姑姑、舅舅、阿姨等十多名亲戚跑来,打算分割遗产。

大家都认为自己照顾过小赵,理应得到一份经济回报,但在分割比例上产生了纠纷。

争执不下,闹到对簿公堂。



法院走访后发现,赵女士患有尿毒症,平时生活可以自理。

遇上极端困难的情况,一位开出租的叔叔和社区工作人员会带她去医院看病。

她的病历本里,近亲属一栏填的正是叔叔的名字。

其他亲人也出于情义给过她关怀,比如逢年过节给她发红包;带她出门旅游;在她住院时,提前翘班前去照顾她,等等。

但这种种关怀和法律意义上的抚养行为还是不能画等号。

综合考虑后,法官宣判:


赵女士名下的存款还有丧葬费、抚恤金共计110余万元,由9名亲戚共同继承。

对她照料较多的叔叔分得20%,其他人分10%。

她的房产则依照规定,收归国有,用于公益事业。



这个判例给很多人上了节普法教育课。


他们才意识到,原来《民法典》中有这么条明文规定——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一些人开始不理解了:

“逝者明明还有血亲在世,为什么不把财产留给旁系亲属,让亲戚过得更好?”

而其他网友告诉他们,如果逝者想把钱留给亲戚,大概早就立遗嘱赠予了。

生前不立遗嘱,可能就是当事人根本不想把遗产分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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