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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懂事起,就不再相信“人之初性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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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在我上學的那個年代,很流行“辯論賽”這麼一個東西,辯論雙方沒話找話地硬弄一個對立的話題出來針對鋒相,還分什麼一辯二辯三辯四辯的,繁瑣而有序,混亂而又不失儀式感。

後來我在山東喝過一次酒之後,一度以為辯論賽的規則是山東人發明的,主陪、副陪、三陪、四陪的配置和功能,簡直跟辯論賽嚴絲合縫。


那時候有一個非常著名的論題:人之初,性本善還是性本惡。

辯論雙方引經據典、東拉西扯地討論半天,誰也不服誰。

當時我看完這個題目之後的第一反應就是:假如我抽到了“人之初性本善”這個題目,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直接認輸。

我投降,還能輸一半。

02

從我懂事起,我就不再相信這六個字。

什麼是“善”?善是人類社會的一種品德,它的本質是克制自己的欲望。

你資助別人,是克制自己囤積財富的欲望;你在地鐵上給人讓座,是克制自己儲備體能的欲望;你開車讓別人先通過,是克制自己搶占資源的欲望;你救助別人,是克制自己脫離危險的欲望……

一個人,如果沒有經歷過社會規則的約束和道德倫理的教育,是極少能夠主動去克制自己的欲望的——唯一能讓他們克制的,就是叢林法則,就像狼群社會裡面,必須等待頭狼吃完了之後才能吃一樣。

你能說其他狼的行為是善良嗎?不是,這是恐懼,拿生命作為威脅的恐懼。

03

我是這麼認為的,可能有點極端,但是我不會改變我的想法。

一個人,如果出生以後沒有接受到良好的家庭倫理教育和社會規則約束,他是一定不會朝著“善”的這個方向去發展的,因為他的腦子裡根本不會有一種“克制”的念頭存在,想的只是放縱。


即便是某個階段他看上去非常守規矩,那是因為他受到了頭狼的威脅,他是在恐懼中隱忍,而不是在善良中成長。

他會把自己受到的威脅變本加厲地轉化到其他人的身上,然後等待和幻想自己變成那一只可以決定別人生死的頭狼。

我覺得這個階段,就叫“惡行放大器”。

一旦這個階段沒有受到管束和糾正,結果就是邯鄲那三個初中生惡魔的樣子。

你能從他們身上看到哪怕一丁點“善”的痕跡嗎?

04


我一直認為我們的法律有點邏輯上說不過去的地方。

保護未成年人的目的,是為了讓他們在沒有戰斗力的時候不要陷入叢林法則的殘酷競爭裡面去,讓他們能夠順利成長。

但是從這三個惡魔的身上,我看不到絲毫“保護”的價值。

第一,他們的戰斗力非常殘暴,有極強的心理素質殺人,有足夠強大的體能在凍土上挖坑,達不到被保護的程度;

第二,我們在這邊努力避免他們陷入叢林法則,他們是主動跳進了叢林,操起鏟子開始殺人了,甚至他們就是叢林的制造者;

第三,他們的成長從現在看來,已經不順利了,完全長歪了,成為廢品了,保護一個廢品有什麼意義呢?他他媽的又不是文物。

05

還有一個問題,我也理解不了:這些年我看了很多未成年人殘忍殺害未成年人的案例,凶手都沒有承擔刑事責任。

這他媽的不公平啊,大家都是未成年人,就相當於兌了,沒有這個條款保護了,法律只需要保護被侵害人就可以了,憑什麼要保護這個故意、惡性、殘忍的加害人呢?

一個未成年人被殘忍殺死了,殺他的人沒有任何刑事責任,遇上臉皮厚的連他媽的民事責任都能賴掉,你敢對著那個死去的孩子說“我們在保護未成年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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