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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薪6000被索賠44萬 競業協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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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競業協議就像“賣身契”,不簽就不被錄用,簽了就沒了“跳槽自由”。

一位月薪1萬左右,入職僅8個月的職場新人,離職後被要求賠償26萬。


另一位剛畢業的大學生,工作僅一年,底薪才6000元,離職後被索賠44萬。

還有位曾拿到股權激勵、幹了4.5年的員工,被要求賠償450萬元……

以上這些被索賠的年輕人都曾是拼多多的員工。他們在競業期內入職了新公司,拼多多以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為由將其告上法庭。

競業協議並不新鮮,現在各大企業幾乎都以競業協議,避免離職員工在一定時間內加入競爭對手公司。既保護了自身商業機密,也防止被友商“挖牆腳”。

原本競業協議限制人員多為公司高管。近年來,隨著一些行業競爭加劇,競業限制已下沉至普通員工,甚至實習生。

有人因競業協議補償獲益,更多人對競業協議戰戰兢兢。畢竟,普通打工人背不動動輒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賠償。

在競業限制期內,離職員工幾乎無法再次踏入原來的行業,前途將大受影響。

原本場景明確的競業協議,邊界正在不斷擴大。

這一紙協議,究竟是留住人才的“高牆”,還是限制人才流動的“賣身契”?

1 競業協議下沉到基層員工


最近,競業協議又成了職場人熱議的焦點。拼多多的競業協議因為限制范圍、索賠金額等受到多名離職人員質疑。

多位拼多多離職員工在社交媒體表示,拼多多涉嫌濫用競業限制協議,員工離職被起訴賠償數十萬,甚至高達數百萬元。

一位離職員工表示,她2022年7月畢業入職,月薪1萬元左右。2023年3月離職時,被要求簽署競業協議。拼多多對其啟動的競業限制期限為9個月,拼多多支付5個月競業補償共計1.4萬元。但她在競業期限內入職了其他互聯網公司,被拼多多索賠26萬元。

在拼多多工作4年5個月、獲得了股權激勵的一位離職員工,在入職新公司後被訴違反競業限制協議後,被起訴要求返還所有股票收益近450萬元。


還有一位離職員工稱,2022年他以應屆生身份轉正成為拼多多正式員工,轉正時被要求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如果不簽,可能就沒有辦法轉正。

據財新報道,多名拼多多前員工表示,幾乎所有拼多多員工在入職後都會被要求簽署競業限制協議相關條款,被啟動競業限制協議的離職員工會在離職時被要求簽署《競業限制通知書》。

競業協議,是《勞動合同法》中一個目標明確的條款,它的核心目的是保護商業秘密、防止不正當競爭。

一般來說,競業限制人員有三類: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且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這三類人員被稱為“兩高一密”。但在實際操作中,最後的“一密”變成了一個越來越大的口袋,逐漸裝進了絕大多數員工。

隨著行業競爭加劇,近年來競業限制層層下沉。應屆生、實習生離職被競業的案例更普遍了,更多的行業和公司也在推廣和普及競業。

在互聯網大廠及新能源汽車行業中,都曾曝出過多起大廠通過競業協議索賠成功的案例。

競業協議看似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現實是很多員工往往陷入不得不簽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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