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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要立法:這些公共場所不能做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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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簡訊)BC省政府今天最新宣布推出禁止在公園、海灘以及門口和公交車站附近等公共場所使用非法毒品的法案。




(BC省府)


BC省省長尹大衛(David Eby)和公共安全廳長范和富(Mike Farnworth)於今天周四宣布了這項法案: 《限制公眾消費非法物質法》一旦通過,將限制在以下公共場所吸毒:

建築物入口(包括企業和住宅樓)半徑六米范圍內;距離公交車站六米以內;在公園、海灘和運動場;距離游樂場、噴水池、淺水池以及滑板公園不到 15 米的地方,都禁止使用毒品。


省府在公告稱:“如果通過,該立法將允許警察要求在這些地方吸毒的人停止吸毒,並離開該地區前往另一個適當的區域,例如預防過量吸毒或監督消費場所。”

省府也授予警察部門在遇到有人拒絕這一指示時,在適當的情況下可以選擇采取強制措施。


官員們表示,這些限制與公共場所飲酒和吸煙的限制類似。

省長尹大衛稱在引入全省范圍內的立法之際,各市政府對公共吸毒問題已經提出了擔憂,並引入了自己的執法章程。


BC省自 2016 年宣布進入公共衛生緊急狀態以來,非法毒品危機已導致成千上萬的BC省人死亡。此舉旨在減少恥辱,並認識到將吸毒者定為犯罪是一種無效的應對措施。

省安全廳長范和富也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希望陷入毒癮的人尋求幫助,而不必擔心因吸毒而被捕,此次立法也反映兒童和家庭聚集的地方不應該是人們吸毒的地方。

作為聯邦政府批准的三年期試點項目的一部分,BC省已將持有少量非法藥物供個人使用的行為非刑罪化。但是,上個月,省政府宣布將把在游樂場和涉水池等 "以兒童為重點的場所 "15 米范圍內持有毒品重新定為刑事犯罪。

當時,官員們還承諾將提出立法,"進一步規范公共場所的毒品使用"。

在整個非刑罪化試點項目期間,在公共場所吸毒仍然是非法。該試點項目允許人們攜帶最多 2.5 克的毒品,如阿片類藥物、可卡因、甲基苯丙胺和搖頭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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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1 游客 [鼻.教.始.思] 2023-10-07 09:00
    應該建立吸毒者小屋,像公共廁所一樣,定點兒建立。想吸毒,去專有小屋。小屋外吸毒,等同於隨地大小便。
    上一頁1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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