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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送货撞倒老妇 3天后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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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15时30分许,四川渠县公安局110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渠江三桥跳河。接警后,公安民警等立即赶赴现场救援。当日21时,跳河人员肖某(男,26岁)被打捞上岸已身亡。

事发后,网络传言“肖某在为超市送货途中与老人发生剐蹭,赔钱后被对方子女追加赔偿,还被超市开除,随后跳河身亡”引发舆论热议。






《封面新闻》追踪事件还原事发前的情况,也揭露肖男自杀前的心理和面对的生活压力。报道提到,肖某2016年高考失利罹患抑郁症,更诊断出精神障碍。自杀前一个月肖某应徵上超市的送货员,却不慎打碎一罐王老吉,店长要求赔偿1.99元,肖某不愿意遂提离职,但因法规规定无法立刻离开只能继续打工。


9月7日上午,肖某在骑电动自行车送货途中,撞倒八旬老妇兰某。 肖某立刻扶起老妇并当场给了她100元人民币。但事后老妇仍报警,肖某得知老妇报警后情绪激动称“不是处理好了吗,怎么又来报警呢?”,后来肖某的父亲付了5000元给医院让老妇住院治疗。

9月8日肖某因精神压力大由父亲陪同去医院就诊拿了中药,9月10日上午,肖某到东昇购物广场,将工服还给了超市,当天下午15时30分,肖某就跳江自杀。


对于肖某的遭遇,许多网民十分同情认为他是“被一桩桩一件件小事压垮”、“年轻人压力很大,被活活被逼死”;有网民批评,虽然老妇家属还没索赔,“但住院费检查一趟下来,万元跑不掉,根本是变相要钱”、“老妇在他自杀隔天就出院了,伤势也不严重啊,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亦有网民认为,肖某本身就有精神问题,“老妇家属报警对他造成了伤害”、“抑郁症又复发了吧”、“人家都提离职了,超商为何非得让他做到月底?”

超市打工半因打碎一罐“王老吉”提出离职

9月15日上午,《封面新闻》采访渠县东昇购物广场防损队队长邓某,2023年8月14日填写入职表并签订合同,职位是送货员,即用购物广场配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把顾客在现场或通过网购的商品送到顾客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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