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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航空公司 为什么要向葛优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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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游云庭对记者表示,“如果是B站自用的表情包,哪怕是非付费的,使用葛优的肖像权,也应该取得其同意,否则就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如果是B站的up主在视频里使用,这段视频是B站推荐的,平台则可能有部分连带责任。”


游云庭同时提到,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类案件要求非常高,如自媒体或up主使用,只要是有盈利行为的,如在视频下方有一个带货的入口,就会认为是商业性使用,判决构成侵权。

葛优打了上百场官司,大部分都胜诉了


2016年,“葛优躺”表情包在网络上走红。近几年,葛优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相关企业和账号起诉到法院,已经打了上百场官司,大部分都以胜诉告终,获得赔偿金额几千至上万不等。



北京互联网法院官网上,1月31日最新发布的葛优与湖北绿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湖北绿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微信公众号“咸宁生活范”的账号主体。公众号“咸宁生活范”于2016年7月23日发布了标题为“‘葛优躺’‘北京瘫’成时尚?医生提醒:别再学了!小心真瘫了……”的文章,其中使用了10张葛优肖像作为配图。


原告葛优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称被告未经原告授权许可,擅自使用原告多张肖像图片,并在文章尾部位置植入公众号二维码等商业信息。旨在利用网络热点“葛优躺”及原告的社会知名度引人关注,从而达到宣传推广其平台和业务的目的。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葛优系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演员,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自然人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损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判决,被告在微信公众号连续三日登载声明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葛优经济损失7000元。

另据南方都市报2月7日报道,2018年2月,葛优曾在艺龙网肖像权侵权诉讼中胜诉,获赔7.5万元。据了解,2016年7月,艺龙网在其官方微博上使用了包括《我爱我家》剧照在内的7幅葛优图片18次,文字内容直接使用“葛优躺”。葛优以其肖像权受到侵犯为由将艺龙网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葛优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其肖像已具有一定商业化利用价值,艺龙网公司对葛优肖像权的侵害,必然导致葛优肖像中包含的经济性利益受损。


2019年1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布的几起侵犯演员葛优肖像权案件的一审判决中,葛优均胜诉并获赔数千元经济赔偿。其中,在葛优与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肖像权纠纷中,被告泰信基金被判向葛优赔偿经济损失9500元并公开致歉。法院认为,影视作品相关着作权的行使与肖像权并不冲突,葛优对《我爱我家》中的角色形象仍享有肖像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同年9月9日,北京海淀法院公开一起“葛优维权案”一审结果,广州市康力士保健品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擅用葛优照片进行商业宣传,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康力士公司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共计8000元。

据第一财经,北京互联网法院显示,涉及“葛优”主体的网络纠纷文书近千起,除少数其他类型的文书,大多数文书标题都是“葛优与xx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涉及公司主体类型包括教育咨询、网络、医院、化妆品、房地产开发等等。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与“葛优躺”相关的判决书共57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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