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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 温村租客因这引发火警 被判赔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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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网综合)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裁定 ,2017 年一名温哥华租房者因疏忽导致她租住的公寓发生发生火灾,烧毁了她的公寓单位和其他几处单位。




据CTV消息,省最高法院法官判决 T女士向她前房东的保险公司支付近 569,000 元,以支付大楼的维修费用,以及房东因这套出租房无法居住而损失的租金收入。


2017 年 11 月 14 日,位于温哥华的兰加拉花园发生火灾,

“毫无疑问,火灾是从该单元客厅角落里的落地灯开始的,”法官基什内尔援引一名消防检查员提供的专家证据称,“当时T女士暂时离开房间,单位内的家居用品与灯泡接触并着火了。火势迅速蔓延,因为大量的家居用品密密麻麻地堆满了整个房间。”


公寓在火灾发生时的“近乎囤积状态”是原告论点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即租客疏忽导致火灾开始。

法庭认为原告对涉事单位状况的陈述,与火警后拍摄的现场照片相符,而且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来反驳有关陈述。


开发商 Langara 对租客夫妻提起诉讼,T 的前合伙人被列为租约上的租户,尽管火灾发生时住在中国

原告一方表示,当时单位内在落地灯附近囤积大量杂物,质疑火警是因被告疏忽所致,因此根据租约,对方有义务支付相关维修费及租金损失。

根据法院的判决,T女士在辩护中辩称她没有疏忽,“火灾只是一次不幸的事故,她立即采取措施试图将其扑灭”。她还说,公寓高层建筑中没有安装洒水装置是“疏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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