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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爛尾樓8年業主等來復工和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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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易合坊破產重整管理人在電話中回復記者稱,重整計劃草案確實存在,但還只是初步草案,尚未對外公布,至於續建費," 目前還沒有確切數字,最終要待債權人同意,確定後由法院對外公布。"


" 這個續建費並不合理,在購房人已經足額繳納房款的情況下,購房人已經盡到了自己的付款義務。"8 月 9 日,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通過微信告訴記者,如果房屋尚未建好,後續續建費用其實應當由開發商來承擔。" 沒有法律規定,這個時候購房人還要交續建費用,這個做法實際上是在轉移開發商的建設義務和責任。"

上海市光明律師事務所付永生在接受記者微信采訪時則指出,根據《企業破產法》第 86 條的規定,債權人會議通過草案後,還要經過法院審批同意。根據第 92 條,經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計劃,對債務人和全體債權人均有約束力。

與此同時,他也表示,續建費用是否合理,需要經過專業機構的評估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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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 3 人參與評論    (其它新聞評論)
    評論1 游客 [自.曰.始.弟] 2022-08-11 07:58
    法院應該判違約房產公司賠償精神損失,而不是續建費!
    上一頁1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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