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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州父母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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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4日凌晨,河北寻亲男孩刘学州发布一封遗书后自杀。遗书以“生来即轻,还时亦净”为标题,讲述自己从出生至今的遭遇“出生被卖、四岁养父母双亡、在校经受校园暴力、还遭老师猥亵、寻亲被二次遗弃”,文末写道“阳光照在海面,我也归于大海。从这里结束自己的一生,也带走了这个世界上最美的风景。”

  刘学州不过是个15岁的孩子,换做一般家庭,还在叛逆期。而他在15岁的年纪却承受了来自父母、来自社会最深的恶意,终于无法承受,选择了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对这对无良的父母和无良的网民,我不想说什么,我只想让他们尝尝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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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学州亲生父母构成犯罪应该没有问题,问题在证据。

  亲生父母卖掉自己的孩子,是可以构成拐卖儿童罪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罪没有特殊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量刑档次决定了追诉时效是20年!

  而刘学州今年才15岁。所以可以追究他父母的刑事责任。


  但是目前的证据如何,不太好说。

  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及时介入,如果查实了贩卖亲生子女筹彩礼这档子事,希望从严从重处罚!

  

  还有那些网暴的SB!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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