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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捅死20岁女幼师已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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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8月10日,浙江嘉兴嘉善县一男子在某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内将女友捅伤致死。次日,嘉善县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嫌疑人陆某伟(男,25岁, 浙江嘉善人)已投案自首,其在地下停车场内,因感情纠纷,将徐某丽(女,20岁,浙江嘉善人)捅伤,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


  距离事发已过去两年,9月20日,死者徐某丽的父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陆某伟已于9月16日被执行死刑。“我听说执行死刑,心情非常悲伤复杂,双方没有赢家,都是惨痛的代价,可我的女儿毕竟失去了生命,两年的等待终于有了合理的结果。”徐某丽父亲说。

  红星新闻记者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文件上看到,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21年9月16日将故意杀人犯陆某伟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网传现场视频截图

  另据上述文件显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罪犯陆某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陆犯因情感纠葛在公共场所行凶,致一人死亡,犯罪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大,应依法惩处。陆犯虽有自首情节,但其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陆某伟死刑,剥令政治权利终身。


  陆犯不服,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市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陆某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小丽生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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