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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 受新冠長期症狀影響 可被視為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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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殘疾人法》頒布31 周年之際,《華盛頓郵報》消息稱,美國總統拜登(专题)當地時間26日宣布,感染新冠病毒後出現長期症狀、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的人可以被視為殘疾,這意味著一些病患可以獲得相關保護和資源。


  “今天,我自豪地宣布一項新的努力,”拜登當天在白宮玫瑰園舉行的一個儀式上說,“這是第一項此類型努力,幫助美國人應對被醫生稱為‘新冠長期症狀’(long Covid)、受到新冠病毒長期影響的情況”。

  “許多美國人看上去已從(感染)病毒中病愈,但卻仍然面臨呼吸問題、腦霧(認知方面症狀)、慢性疼痛和疲勞等揮之不去的挑戰。”



  “這些情況有時會上升到殘疾的程度。”拜登說,“因此,我們將各機構聯合起來,確保患有‘新冠長期症狀’的美國殘疾人士,能夠獲得殘疾人法規定的權利和資源,包括住宿和(獲得)服務。”


  報道說,當天早些時候,拜登政府發布指導意見稱,根據各種為就業、住房和其他領域提供防止歧視保護的民權法律,患有“新冠長期症狀”可以被視為一種殘疾。

  不過,根據該指導意見,上述情況不會自動被認定為殘疾,還需要進行個體評估,以確定一個人患病後顯現的長期症狀是否“嚴重限制了主要的生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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