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ntact Us | CHT | Mobile | Wechat | Weibo | Search:
Welcome Visitors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Home

News

Forums

Realty

大温餐馆点评

Car

Education

Yellow Page

Travel

大学生翻窗撞见室友出轨 拍下视频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因为将室友出轨私密照发给对方女友,重庆男子谢某被起诉侵犯隐私权。近日,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


  2020年8月21日晚上11时许,谢某因无法进入位于重庆万州区的出租屋,就从内窗翻窗进入出租屋内。谢某进房间后,发现床上躺着室友陈某及冉某,随即用手机拍照和录制视频,并将部分照片发送给了陈某的女友,导致该照片传播。

  随后,冉某将谢某诉至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谢某删除照片、视频,道歉并且赔偿1万元精神抚慰金。“谢某擅自将我的私密照片通过短信、微信和QQ等方式发送到学院众多老师及同学手机,并言语间谣传我出轨、侮辱我。我知晓后要求谢某停止侵害并删除照片、视频,然他置之不理,致使我的名誉及精神受到严重损害。”


  谢某则认为,他将陈某同他人共处一室的情况告知陈某女友并无不当,此外除将有陈某面部的照片发给陈某女友外,未向外传播其他照片和视频,“我拍摄(照片)的房屋是我们共同租住的,并非他的私密空间。”


  


  万州区法院一审认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本案谢某未经冉某同意进入其私密空间拍摄他人隐私部位,并将其拍摄内容传播给他人,侵犯了冉某的人格权,并造成了冉某的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的后果,因此冉某主张被告删除照片和视频并道歉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一审判决谢某立即删除其存储的涉及冉某的私密照片和视频;谢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对冉某道歉,并在微信朋友圈向冉某公开发布《道歉声明》,每日发布一次,持续时间不少于15天;支付给冉某精神抚慰金和律师费3500元。
不错的新闻,我要点赞     已经有 16 人参与评论了, 我也来说几句吧
Note: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_RELATED_NEWS:
    _RELATED_NEWS_MORE:
    共有 16 人参与评论    (其它新闻评论)
    评论2 游客 [智.亲.天.梁] 2021-06-22 11:01
    你情我愿。啪完擦干,提裤子走人。就跟一起吃了顿饭似的,只要不弄出条新生命,没毛病。
    Prev Page1Next Page
    _POSTMYCOMMENT:
    Comment:
    Security Code:
    Please input the number which is shown on the following picture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Page Generation: 0.0376 Seconds and 6 DB Queries in 0.0028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