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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博主吃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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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海南警方就“美食博主食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法螺’”發布通報:


  瓊海警方已對食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請廣大網友珍惜、愛護瀕危野生動物,切勿以身試法。

  同時,希望各大短視頻平台及相關互聯網行業增強社會責任感,恪守底線,切實提高發布者和平台管理者的法律意識。


  

  瓊海警方通報:

  2021年5月7日,潭門海岸派出所接到線索舉報,一名微博名稱為“阿壯鍋本人”的博主錄制食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法螺”的視頻,於5月6日發布到微博、抖音、B站等網絡社交平台。潭門海岸派出所立即開展調查,查明該微博博主鄒某壯,男,35歲,海南省昌江人,系廚師兼美食博主,並迅速傳喚鄒某壯和購買“法螺”的吳某清(男,福建人,46歲)到所配合調查。


  經查,吳某清於2021年4月26日12時許,在瓊海市潭門鎮富港街港達漁業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幣的價格,從店主符某業(男,34歲,海南瓊海人)處購買了一只法螺(約15厘米長,螺殼大部分為橘紅色),然後在海鮮市場購買其他海鮮後,駕車返回昌江黎族自治縣昌化鎮,將其購買的法螺贈送給其朋友鄒某壯。隨後鄒某壯於4月27日將該法螺放入盤中清蒸。烹飪好後,在其朋友協助下錄制食用法螺視頻。5月6日,鄒某壯將所錄制視頻發布在微博、抖音、B站等網絡社交平台。

  


  2021年5月8日,瓊海警方對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人吳某清、鄒某壯、符某業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法螺”是什麼

  據了解,法螺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作為長棘海星的天敵,是珊瑚的“保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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